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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显示巨大活力

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显示巨大活力

作者:焦志忠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3-12-20    点击量:

目前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地区,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显示出巨大的活力,农民合作化之路呈现出发展速度快、合作领域面广、组织形式多元化、效果日益明显等态势。
据调查,目前北京郊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1855个,加入到合作组织的农民达到 22.3万户。焦志忠认为,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深度不断加大主要表现在:首先,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由生产环节的合作扩展到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合作;其次,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突破了行政区划范围,出现了跨村、跨乡镇、跨区县,甚至跨省市的合作组织。
据了解,目前北京郊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式很多,完全出自农民的意愿。总的看,主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农民出资入股的实体型。例如,通州区宋庄镇养鸭合作社由三户农民发起,120户农户加入,共同出资800万元,组织了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的股份公司制度的合作社,社员按入资数量持有股权,既有劳动分配,又享受股金分红。目前北京郊区这种实体型的合作已占30%。第二种形式是产销联接,“契约”销售型。农户作为独立生产实体,与合作社订立“契约”、“合同”,把产品交给合作社加工、贮藏、销售。还有的是分散农户为大型工商企业提供产品,为保护自身利益,也组织合作社与工商企业订立销售合问、平等谈判。这种合作社占21%。第三种类型是协会型。一般情况是在一个地区形成了共同的种植、养殖特点,农民为了得到各种服务,便组织生产协会,向农户提供信息、技术、植保、防疫、销售等多种服务。例如,通州区张湾镇农民组织的葡萄协会,有900多户农民入会,通过实体服务、培训、示范等多种形式向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大大提高了农户的经营效益。目前这种类型的合作社数量较多,占总量的48%左右。
这种形式上的多样性适应了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基本需求,保护和刺激了农民以更高水平进入市场的积极性。
一、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据不完全统计,北京郊区目前由专业合作组织销售的产品比例大幅提高,出口的农产品中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的产品占95%。在这种参与和竞争中,农民素质的提高和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有了新的动力,专业合作组织已成为高新技术应用的载体。
二、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实践证明,凡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兴起的地方,农业结构调整就会有力推进,在北京郊区,“六种农业”(精品农业、设施农业、加工农业、出口创汇农业、籽种农业、观光旅游农业)已经初具规模。这些新兴的农业产业,许多都得益于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            
三、促进了农民增收。调查显示,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之后收入普遍增加。主要因素有三个:一个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投入产出比率,增加生产效益;另一个是得到利润返还,分享到农产品增值利益;再一个是降低了购销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四、带动农民共同富裕。专业合作社组建之初,一般是经济实力相当的户共同发起。也有以大户牵头,选择差不多的农户入社。经过一段发展,一般都有亲友或关系密切的农户参加,在这些农民中有一些素质不高、经营情况较差的农户。这些农户入社后,经营状况大有改观,收入增加很快。实事求是地看,专业合作社这种带动农民共同富裕的作用,目前还不是主要的,相信随着合作社的发展,这个作用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