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不断延伸和迅速扩展,这项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实现增长方式、管理体制根本性转变的战略性举措,正成为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世纪之交深化改革与可持续发展的主旋律。
一、发展进程
农业产业化经营就其形式和内容而言,早在80年代初期即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开始起步,比如农(渔、牧、林)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技一体化经营等等。但真正形成概念乃至理论定义、实践运作、初成气候,是在90年代初、中期。
80年代初期,随着以分散、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的农业经营新体制和产业组织方式的形成,为了有效地解决一家一产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不经济的问题;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克服产供销脱节的现象,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同时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一些商品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开始尝试农业(林、牧、渔业,下同)或农业企业与其有着内在联系的工商业或工商企业在经济上、组织上有机结合起来,进行以农业为基础的亦工、亦农、亦商的综合经营,与农业有内在联系的包括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部门、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部门和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营销等部门。由于各地经济条件不同,其实现形式有很大差别。从经营内容看,既有农商或农工"半条龙"经营,又有农工商一条龙经营;既有单项产品的联营,又有多项产品的联营,也有全面的农工商联营。从联合程度看,既有参加单位保持各自经营的独立性,又有参加单位共同组成的稳定的农工商联合企业,在组织上、经济上融为一体的较高形式的全面联合。从联营的结合方式看,有纵向(垂直)联营和横向(水平)联营两种。
80年代中期,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提出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的发展战略,走国际大循环的道路。当时的"贸"主指对外贸易,以后随着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观念的逐步确立,将"贸"延伸为广义的内外贸易。
1993年初,山东省潍坊市率先提出"确定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的农业发展新方略;同年5月,《农民日报》发表山东省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思路的文章;1995年11月,《人民日报》以较大的版面,介绍了潍坊市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经验,并配发了社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和有益实践先后得到各有关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并且逐步在全国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995年3月,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针对大型工商企业进军农业的态势,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于7月份撰写了《关于积极引导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战略构想》,得到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视和支持,《战略构想》的基本观点,被中央决策性文件所吸纳。新闻媒介对大企业进军农业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在海内外形成了新的中国农业投资热潮。工商企业所选择的农业投资领域十分广泛,从粮棉果菜等种植生产、畜牧水产养殖生产到产品加工、运销,以及农用工业等相关领域无不涉及,其显著特点是起点较高、规模较大、效益较好、产业带动能力较强,而且大多上是企业自发的市场行为。
实践证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中国国情,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的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是改变农业从事低层次原料生产的传统方式,改善农业投入动力机制,促进农业和农村战略性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根本出路。尽管农业是一个产业,但由于中国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局限,并没有真?quot;化"起来。农业仅仅是狭义概念,更多是指从事原料生产的初始过程,没有包括加工、运输、供应、营销等整个产业链上的诸多环节。大量事实充分表明,通过对农业管理体制和产业组织方式的变革,拉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实现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既能体现农业产业的整体规模效益,又能保证一体化组织内各个主体都能获得平均利润率,而这一过程就是农业产业化的过程。
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已经在中国形成共识,正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据农业部1999年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50个县的3万多个有利益连接机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调查统计,这些经营组织共连接农户达3900多万户,约占全国农村总户数15%,户均暝鍪?00余元,1998年新增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572万。在这些经营组织中,按组织类型划分,以各种农产品加工、流通等龙头企业带动型是主体,约占总数的66%,以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带动型占26%,其它类型占8%;按主导产业、产品划分,种植业占39%,畜牧业占24%,其它占37%;按利益连接形式划分,以合同契约和书面协议连接形式为主,约占80%,股份合作制占11%,合作制占9%;从地区分布看,东部沿海地区占48.1%,中部占44.7%,西部占7.2%。
二、运作模式
中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是运用利益机制,依托法人主体和中介组织,将农业生产、供应、营销、服务等诸环节联为一体进行市场化运作的产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各地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创造了不少经营模式和典型经验,一些产业和产品已初现产业化经营雏型,并开始形成气候。但也日益暴露出一些新矛盾、新问题,除了产业布局、要素发育、品种品牌、质量规模和龙头企业规模、社会化服务等问题外,突出体现在龙头企业与农户各自追求利益最大化,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之间,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利益关系不直接、不规范、不顺畅,相互激励、相互约束的利益调节机制尚未形成,出现产业链条的脱节、断裂现象。供大于求时,产品外销无路而积压,价格暴跌,企业撒手不管;求大于供时,纷纷抬价抢购,企业"等米下锅",甚至"无米下锅"。农户分散生产、企业独立经营所导致的随意性,不仅使企业与农民两败俱伤,从根本上动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基,损害了国家、企业和农民利益,而且难以形成合理的农业积累机制,障碍了农业投入的增加。
针对上述情况,各地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济运行机制中,因地制宜地创造了多种经营模式,并不断向高层次发展。其主要特点:一是形式呈多元化,既有龙头企业带动型、农业合作社连接型,也有专业农协服务型、批发市场辐射型等多种类型。二是领域不断扩大,从主要局限于少数产业、产品及加工、销售环节,逐步向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水产业和工副业的多产业、多产品扩展,产业链条逐步向科技、教育、生产、基地、加工、运输、营销、服务等多环节延伸,向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多领域、多角度的大产业体系方向发展,三是连接日益紧密,产业链条中的各环节、各主体之间由过去的口头协议、松散型结合,逐步向通过合同契约、风险共担、较紧密型的经济利益共同体过渡。四是成效较为明显,新型的利益连接机制已显示出明显的优势和旺盛的生命力,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一)基本类型
龙头企业带动型。以农副产品加工、营销企业为龙头,对外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内连接生产基地和农户,采用合同、契约、股份制等形式与农户结成互惠互利的经济共同体。企业为农户提供系列化服务,实行产品保护价收购政策,农户定向生产、定向销售,为龙头企业提供稳定的批量原料货源。
农业合作社连接型。以农民合作组织为中介,对内组织农户按区域、成规模地进行农产品生产,对外与农产品加工、营销龙头企业连接,成为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的纽带,实现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促进一些具有发展优势的产业迅速区域化、规模化,成长为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支柱。可以分为农资供应型合作社、农产品销售型合作社、农工商一体型合作社和畜牧养殖、水产养殖、肉禽加工、交通运输、农机服务、矿产资源开发等专业性合作社。
专业农协月民务型。由从事专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和技术能手为骨干,以科技推广和经营服务为手段,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建而成,实行技术、资金、生产、供销等互助合作。其特点是能够较好地发挥组织、引导、协调功能,把从事专业化生产的大量分散农户,以技术、信息交流和服务为纽带,联合组织起来,靠专业化服务推动产业化经营。
批发市场辐射型。主要是以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为载体,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同契约等经济手段,集资建设市场基础设施,辐射带动生产基地的形成、发展和农户的专业化生产,促使各类农产品直接进入市场。
(二)利益机制
龙头企业。就其成功的案例分析,其连接形式和运行机制大体有两个方面:一是建立契约式松散型产销关系,以对基地的有效投入、相对优惠的收购价格和综合性服务,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二是建立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紧密型利益连接关系,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运作机制。农业合作社。由于新时期兴办的农业合作社不仅符合农民的意愿,而且由于其特有的地缘、血缘关系和直接的利益关系,更容易被农民所接纳,加上因其在运行机制的民主性、灵活性和服务性,故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专业农协。初级、中级形态的专业协会,可以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代表会员签订销售合同,使农户的产品更加顺利地进入市场;兴办经济实体、具有嵩苯屑庸ず椭说裙δ艿母呒缎翁男幔梢杂行Щ饣嵩钡氖谐》缦铡?br> 其他载体。包括专业批发市场、各级社会化服务部门和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等事业单位。一般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与农民发生经济利益关联,实行有偿或无偿服务,有的逐步发展为服务型、管理型经济实体。
三、趋势展望
实践证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实现农户的小规模生产与国内外大市场的对接,减少市场的波动;有利于促进农业比较效益的提高,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促进科技水平的提高,实现农业的集约化经营;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和垄断,推动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是中国农民继家庭承包经营和发展乡镇企业之后的又一伟大创造,是使中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
当前,中国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发展水平低,规模小,实力弱;二是市场风险大,缺乏应对措施;三是产业化经营组织利益连接关系不够紧密,中介组织发展滞后;四是同行业竞争加剧,缺乏相互约束的行业自律组织;五是缺乏统一的宏观指导和规划。
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将对中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逐步实现经济全球化发挥重大作用。近期,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要使各种连接农户的合作组织充分发展,逐步形成比较发达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和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要在市场的竞争和开拓中创出一大批农产品名牌,使其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要在全国各地形成不同层次、各具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的深加工产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要在农村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加快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受到条块分割、城乡分割体制的制约,因此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积极加以推进。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是一个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既要积极,也要稳妥。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和自愿选择的原则,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必须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必须坚持大胆实践与积极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应依据农业的不同产品和产业的特点,通过产业链条的延伸,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体系。必须牢固树立市场观念,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考虑不同区域和不同消费层次的市场需求,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制定产业规划。要防止在资源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地区,出现产业趋同现象,鼓励和提倡跨区域形成主导产业,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带。
龙头企业建设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要允许和坚持龙头企业的多样化,不能强求一律;立足现有企业的改造和资产存量的优化重组,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加强企业家队伍的培养,建立有效的用人机制;龙头企业及企业家可以组成协会,成为行业自律组织,逐步发展政府与企业和农户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科技进步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保证,应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立自己的科研和技术开发机构,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提倡龙头企业与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技术推广单位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携手开发和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条件成熟后,应积极组建农工科教集团,实行紧密型联合,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处理好产业化经营体系中各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关键是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连接机制,可以是互利互惠的利益关系,也可以是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为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发挥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带动农户的作用,有必要在财政、信贷、税收、外贸等方面实行一定的扶持政策,扶持的重点是高科技、外向型、综合利用资源、社会效益大、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和企业,并最终要使农民得到实惠。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乡村的方方面面和各行各业,需要各级政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而稳妥地组织实施。在整体布局规划、政策信息引导、协调利益关系、调控市场供求、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管理、服务、保障的职能,着力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