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目的是要提高农业科技贡献力度,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实现农业经济的增长。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正处于起步阶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科技成果产生、转移、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是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所在。面向市场、注重管理、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由市场选题-成果产生-成果使用-成果转移-市场选题的运行机制,必须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建立和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中心,大力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实现以科研带产业,以产业促科研良性循环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进程。
农业的持续发展最终要依靠农业科技的进步与突破,它要求农业科学研究部门不断提供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并且要实现成果的有效转化,以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达到农业经济增长的目的。从"八五"农业发展情况看,农业科技贡献率为28%,而发达国家高达60%~80%,这表明我国科技进步在农业总产值增长中的贡献份额明显低于发达国家。改变这种状况直接有效的途径是,不断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充分有效地发挥科技进步的作用。然而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长期徘徊在30%~40%(发达国家为50%~80%),"八五"农业科技贡献率却较"七五"的35%下降了七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农业发展中存在较严重的技术障碍因素。因此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已成为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增强农业生产中科技支撑力的关键环节。
1 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
1.1 影响成果转化的外部要素分析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其特殊性:一是研究开发周期长,需要投入大;二是受自然环境影响大;三是社会效益显著,自身效益低;四是使用对象广泛且分散。它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面临着自然、社会、经济等诸多障碍因素,最主要的:一是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协调;二是科技投入不足,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明显短缺,科研、推广和生产的分离,长期形成重视学术上先进性的成果评定制度,而忽视了成果的适用性和效益性,国家也很少下达中间试验经费。参照发达国家的科技投入配比,研究、开发、推广是1∶10∶100,科技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3%,我国仅占不到1%,推广经费只有研究开发经费的三分之一。要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必须有物质技术要素的支持,包括人力、资金、设备、材料、信息等多种要素。资金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要素。
1.2 成果转化的内部环节分析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从横向看要经历中间试验、生产示范、组织推广、大面积应用这几个主要环节。从纵向看把它分为成果产生、成果转移和成果使用三个主要环节。
1.2.1 成果的产生环节分析 表现在农业科研选题与生产、市场需求普遍存在脱节现象。计划管理与成果管理、推广管理缺乏紧密的联系,立题论证时常缺乏成果部门和生产部门的信息反馈,所依赖的文献信息常伴随其滞后性与局限性,造成课题起点不高,微薄的经费令科研人员难以长期深入生产第一线,对生产中需求的重点问题难以抓准。世界上发达国家研究、开发项目70%~80%来源于市场与生产需求,技术创新能直接运用于生产,而我国60%~70%的成果难以转化。
1 科研投入强度不够。我国财政用于科技的研究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1983年为6.1%,1987年4.7%,1990年为3.4%。我国科技投入R&D(研究与试验发展)与GDP(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1991~1994年分别为0.72、0.71、0.62、0.50,也是逐年下降的。我国农业投入仅占财政总投入的0.75%,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0.17%~0.27%,而世界平均水平为1%,发达国家超过5%。1991~1994年我国农业科研开发机构的人均课题费仅为0.61~0.97万元。
2 农业科研偏重产中研究。产前、产后科技力量十分薄弱,尤其产后科技力量不足导致了农产品加工、贮运、保鲜等可大幅度提高农业附加值的技术成果不多。美国80年代产前、产中、产后科技人员结构比为18∶12∶70,前苏联为11∶66∶23。我国农业科研开发机构1523个,90%以上集中在产中阶段。而产中阶段成果在转化中的社会效益显著,成果本身的效益大多难以实现,甚至要从微薄的科研经费中支付给农民相当的试验推广费。
3 成果利益的负效应。成果完成的排名与职称、住房、津贴等利益以及其它相关因素挂钩,致使课题越分越小,"八五"期间全国农业科研开发机构中折合全时工作量每课题平均2.4人,甚至1个人1个课题也不为怪。1992~1994年间当年课题新开率为26%,当年完成率为26.7%。课题设立趋向于分散化,小型化、短期化。力量分散了,研究难以深入,简单重复在所难免,更谈不上成果的系列配套,1991~1994年国家级农业科技成果分别为77、95、65、2项,重大科技成果数量逐年减少。
4 科研手段与工作条件差。1991~1994年全国农业科研开发机构固定资产(原值)累计132.8亿元,科研仪器仅占26亿元,占总额的19.6%,其中50%集中在中央、部属机构,多数行业和机构科研装备落后。我省35个农业科研机构只拥有1个省级实验室基地,与国外同行比存在着显著差距。由此,农业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的技术难度越来越大。
1.2.2 成果的转移环节分析 首先,国家拨给农业的研究经费中没有包含中试经费,科研单位长期缺乏中试经费和条件,造成科研方面研究出的新技术、新成果难以转化,生产方面又缺乏具有成熟、配套和适用的成果推向社会。而中试和生产示范是科技成果从学术殿堂走向实际应用的中介,是科技成果第二次创新与完善的必备场所,转移环节的薄弱使许多成果只能停留在样品、展品阶段,没能发挥其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其次,中试环节风险大,尚未建立风险与利益并存的机制,且与工业相比,农业科技成果商品率低下,转让合同占当年获奖成果,工业占51.4%农业仅为9.7%。技术交易不够活跃,市场信息不够灵通,技术经纪行业发展缓慢,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让的推动力小。
1.2.3 成果使用环节分析 一方面农业科技成果的使用方--农民对科技成果的了解程度低,现有农村生产经营方式高度分散。我国80%的耕地仍然使用祖先传统的耕作工具,60%的家禽品种、30%的农作物品种没有实现替代,加之农民收入少,文化素质低,大多数人不愿以有偿的新技术取代无偿的传统技术。另一方面农业科研周期长,取得一项成果大都需要5~10年,且农业特有的属性使大部分科研成果难以形成物化产品来进行推广。再者,推广经费匮乏难以增强推广力度。实际中不少成果的推广应用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虽然报奖前必需具备应用效益证明,但一旦得到奖励,科研人员也就觉得完成了使命,至于能否推广就另当别论了。除上所述外,还有诸如成果转化意识不强、政策不配套、服务体系不完善等等,都影响着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2 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探讨
2.1 增加投入,完善机制 以政府为主,多渠道增加投入,据中国工商银行的统计,资金投入产出比,科技投产比是1∶3.7,其中星火计划投产比是1∶5,重大科技成果投产比是1∶10以上,大大高于固定资产投产比1∶1.1。因此,农业科技投入是高效益的。在多方筹集科研经费的同时,逐步建立农业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市场选题-成果产生-成果转移-成果使用-市场选题的成果转化运行机制,增强科研自我发展活力和农业生产中的科技支撑力度。
2.2 以市场为导向,增强科研管理力度 注重面向生产与市场的需求选题。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充实科技储备,增强现代应变能力。对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实行分类管理、滚动式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对课题进行中、长期进展评估、成果预测分析,打破以往一上计划一锤定终身的做法。在资金管理上实行后补助政策。对农业科技中技术含量高,物化强度大,农业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加工、贮运、保鲜及新品种繁育等项目实施投资倾斜、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2.3 重视技术服务的跟踪与反馈 当农业科技成果得以转化的同时,良好的售后服务--技术服务是维护成果效益促进成果转化的有效措施。技术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跟踪检查技术开发研究取得的有用态成果的后效,了解这些成果进入市场或进行生产推广的时间、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情况,促进成果单位注重加强转化中充分发挥成果的最大潜力。同时,通过跟踪反馈可使计划、成果、推广管理部门积累经验,对立项选题的准确性,避免科研与生产的脱节都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2.4 建立和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中心 首先,应建立新时期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强化中试环节,解决农业科技成果与推广转化的"接轨"问题。中试是成果转化的开端,目的在于摸清成果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稳定程度和适应范围,也是对农业科技成果技术含量的先进性、适用性、成熟性等进行强化验证、检测的阶段,对成果的转化前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通过示范基地的建设,可直接带动农业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缩短成果转化周期,促进农业科研单位自身的结构调整,同时也增强成果单位的开发实力和经济效益。可为大面积推广提供典型样板,运用多种新闻媒介增强宣传实效,使成果使用对象能看得见、学得成,令他们在眼见为实的状态下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积极地接受新技术新成果,带动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的同时也提高了农业科技进步的贡献份额,提高农业科研单位的知名度和社会效应。打响一个名牌产品,就可能带动一系列影响效应,为成果转化打开市场之门。其次,以推动农业技术的进步和市场需求作为科技开发项目的重要来源,把单项研究成果组装集合成一个较完善的科研单位直接进行成果转化的开发推广网络。"工程中心"可以利用技术依托单位的优势组织攻关和工程化开发,依托单位也可利用中心的项目、资金加强自身实力。既能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又能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如国家昌平综合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立于1991年11月,通过三年多的组建工作实践,实现直接效益932万元,社会效益15个亿,已初步具备面向农牧种子产业,面向市场进行产业化研究开发的能力,于1995年7月通过国家级验收。由此,建立运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化问题,将有力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2.5 大力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 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就是要把农业科技成果的产生与转移应用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国民经济中一个完整的生产行业。它是以农业科技成果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直接目标,集科技成果产生、转移、使用及有关技术综合服务等环节为一体的经济实体。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几年来农业科研单位通过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承包,创办经济实体建立起了一批科技成果产业。据统计,1994年全国农业科研单位共兴办经济实体789个,其中独资占81.3%,从事经济实体的人员1.84万人,共签定技术转让合同3462项,成效总额达到1.54亿元。完成产值11.82亿元,实现利润8584.1万元,产值总收入和利润分别比1993年增长30.9倍、1.10倍和0.4倍。全国涌现出一些集选育种、加工、销售等综合一体的产业化典型。我院植保所原木灵芝的综合配套研究,创产值达1143多万元,创汇124多万美元;天津市农科院黄瓜所,年纯收入达1000万元。实践证明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发展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到新的历史水平。它要求我们应当转变观念,摒弃计划经济条件下科研和推广脱节的模式,树立现代农业科研和产业经营意识,真正实现以科研带产业,以产业促科研良性循环的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体系。综上所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不仅直接影响着小团体的发展,也直接影响着我国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支撑力度和社会经济发展。当代经济的发展愈来愈表现为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程度及市场占有率的竞争。前国家科委副主任韩德乾指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是科学技术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这项工作的进程,是我国科技战线共同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