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是大势所趋,中国加入WTO、全面融人全球经济体系指日可待,那么,中国粮食乃至整个农业的总体发展思路就必须以此为据全盘考虑,就必须应国际社会对中国农业的要求,及时主动作出必要的调整。
一 国际社会对中国加入WTO的总要价和对中国粮食产业的具体要价
(一)降低壁垒、开大国门,是国际社会对中国加入WTO的总要求
尽管近20年来,中国已经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但是,国际社会仍然认为中国必须继续作出努力,并将这种努力作为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的先决条件。具体的,要求中国将对国际贸易的限制减少到国际上可接受的水平;遵从统一的解决贸易争端的程序;进一步改善外国投资的环境,并遵守有关保护财产权的国际法律准则。
虽然,中国的外贸依存度已经高达40%,比同样是发展中大国的印度的27%高得多,甚至高于美国的24%。但是,如果以购买力平价衡量,中国的外贸依存度就得压缩掉3/4。就中国的贸易制度衡量,与WTO的要求确实存在距离。经过8年的“复关一人世”谈判,我国的关税平均水平已经大幅度下降,已经达到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水平,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已经实现。问题主要在于:关税差率大,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关税税率过高;非关税措施,如许可证、配额、卫生防疫检验等措施缺乏透明度,随意性过大;外贸经营权虽然开始放开,但是部门分割,国有外贸企业仍然占有程度不同的垄断地位;即将开始贸易谈判涉及的金融、保险、电信、咨询、专利和旅游,壁垒更高。上述关税非关税壁垒,不仅妨碍外国产品和服务的进口,其实也妨碍中国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将有力推动中国解决上述问题。
(二)总体而言,中国的农业和粮食还谈不上壁垒和门槛,基本不构成“入世”的障碍
与人们的一般印象不同,在贸易壁垒方面,国际社会并未对中国的农业,包括粮食,给予过多的关注。前几年引起轰动效应的“布良旋风”,担心的是中国粮食的过多进口,将引致国际粮食供应紧缺;而不是相反,中国阻止粮食的过多进口。
世界银行《2020年的中国:新世纪的发展挑战》,介绍了中国不同类别的贸易品在90年代中期的实际的、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建议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分阶段实施计划在2005年预期的不同程度的贸易壁垒。
中国的粮食(加工稻米、小麦),无论是如年代中期的现实,还是加人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的预期,名义保护率都是零;而考虑了投入物相对保护程度的实际保护率,现在均是负值,以后加工稻米仍将是负值,只不过负保护程度稍有减少,小麦将是零保护。也因此,国际社会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价中,对目前非关税壁垒高达lOO%的稻米和小麦,均无异议,允许全部保留。而现时和预期的名义保护率、尤其是实际保护率极高的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则要求全部取消现时的影响不到50%进口份额的非关税壁垒。
不仅粮食初级产品处于零保护甚至负保护状态,粮食的转化产品、粮食及其转化产品的加工制成品,也同样如此。世界银行同时将中国不同制造业部门的不同受保护状况列示了出来。
有效保护率为负值的制造业部门:食品加工,食品生产,饮料,烟草,纺织,服装及皮毛加工;有效保护率中等(小于50%)的制造业部门:纸,石油,化工,基本化工产品,化学纤维,橡胶,塑料,非金属矿物,铁合金加工,非金属加工业;享受高水平有效保护(大于50%)的制造业部门:木材加工,家俱,药品,金属产品,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及电子产品。
可见,中国的粮食、中国的农业,充其量也只能说是刚刚脱离负保护状态。没有保护,何言壁垒,更何言降低壁垒:又何言“冲击”!
事实上,中国历年的进口粮食,从来是根据国内需要,自主决定的。我国对粮食进口实行的配额壁垒(配额内零关税、超过配额100%。180%关税),至今未见到动用的记录。也就是说,中国进口粮食,从来是零关税,从未有过确定数量的配额,当然也从未有过“配额外”进口,以及相应的适用“配额外关税率”了。尽管是国家控制的国有粮食企业、国有外贸公司,追求的也仅仅是自身的盈利,只有极力压低国内粮食收购价格、出口低价粮食;而因此抬高了国内粮食市场价格,大量进口国外廉价粮食,如此赚取进出口差价。哪里有什么为了保护国内粮农利益、保持国内粮食价格水平而动用配额及相应的配额外关税率来阻止国际市场低价粮食进口的事情!更没有动用出口补贴将国内市场价高的粮食出口到国际市场的事情。自1996年下半年起的国内粮价低迷,很大程度上就与这种进出口操作和储存吞吐操作有关。
中国参加WTO农业谈判工作小组顾问、中国农业科学院国际农产品贸易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根据WTO口径,具体计算了作为谈判减让基础的基期国内“综合总量支持”。结果显示,1993—l995年间,中国农业可以免予减让的“绿箱政策”和投入补贴,年均总计873亿元,仅相当于农业增加值的9.4%s需要承担减让义务的直接间接影响贸易的农产品综合总量支持(AMS),3年均为负值,年均—743亿元。其中,稻谷—238亿元、小麦—89亿元、玉米—42亿元,甚至我国明显缺乏优势的大豆,3年平均也是负值,—11亿元,仅在1995年有一个微弱的支持量O.05亿元,占大豆增加值的0.02%,远低于一般允许的5%水平,更低于发展中国家允许的10%的水平。
二 加入WTO在近期不会对中国粮食供求格局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如上所述,中国的粮食,乃至中国的整个农业,并未受到政府的优惠或曰保护,这意味着,中国粮食现有的国际贸易格局是由市场力量自发形成的。那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让国内、国际市场更充分发挥作用,这种格局在近期并不会有一个突发性的变动。
(一)中国粮食缺乏的是比较优势、尤其是动态比较优势
直至1995年的中国粮食的负保护状态,说明了直至1995年中国粮食的绝对价格水平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水平。1993年下半年开始的国内粮食价格急剧上涨势头,在1995年达到峰顶,1996年就开始回落,1997年起更呈负增长趋势直至今天。反映在粮食的进出口量上,则是在1995年创净进口1967万吨的历史最高记录后,仅隔了1年就“急转弯”,1997年、1998年分别净出口147万吨、197万吨。1999年,中国国内粮食价格仍维持在相当于、甚至低于国际市场的水平。
若联系国家粮食库存由1995年到199年间成倍地增加,同期农民家庭存粮保持在人均500公斤以上, 相当于自身2年的消费量,可以认为,总计3019万吨的1995年、1996年的粮食净进口量,并非出自国内粮食短缺真实需求;再联系到直至1996年对于农民的国家定购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价格30%以上,可以进一步认为,1995年、1996年中国粮食的突发性净进口(仍仅占年产量的3%),真正的原因是由市场扭曲导致的决策当局反应过度。 这样,除去1995年、1996年两年的突发性净进口,l992年至今的中国粮食呈净出口状态。这说明,目前中国的粮食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绝对优势,尽管十分微弱。
世界著名经济学家、澳大利亚的克·安德森,90年代初预测农业贸易自由化对农业资源察赋不同、现行保护程度不同的各国不同农产品的不同影响时,就将中国的粮食产出判定为将有2%的增长,这种预测,是与中国近年的上述实际情况相吻合的。
真正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的,是中国粮食的中长期发展前景。在所有农产品中,耕地密集型的粮食是最缺乏比较优势的。也因此,我们必须主动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积极调整中国农业产业结构,压缩粮食生产份额,更深地参与粮食生产的国际分工和更多地开展粮食国际贸易。
(二)完全以比较优势配置资源需要过程
除了中国粮食目前仍有微弱的绝对优势外,真正按比较优势调整资源配置格局,需要条件,需要时间,有个过程。这些条件,不是马上就能够具备的,相应的,加入WTO,中国的农民不会措手不及,是有时间调整产业结构的。
首先,国际贸易自由化不是一国单方面的让步,贸易各方是互动的,是一种博奔过程。直言之,一方让出缺乏比较优势产品的国内市场,需要对方相应打开国门,得以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我们可以看到,对于中国的农民,有的是具有很大优势的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而贸易对方,尤其是占据国际市场主导地位的发达国家,决策当局屈从国内既得利益集团压力,并不能痛痛快快的消除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的贸易壁垒。各方都有一个过程,都需要时间。
其次,从客观条件看,中国的粮食马上就“大进大出”也很困难。直至今天,中国城乡差异极大,粮食总量中仍有一半多是农民自给自足部分,农民收入的货币化程度虽已有84%,但是,主食消费外购的仅13%,自给自足份额高达87%。在中国纵深的内地,相对于单位体积重量价值极低的粮食,储运购销等交易费用并非一般农民所能承受。在农民自给自足实际成本,到具有全球优势的美洲、大洋洲输入粮食价格之间的差价,会使目前中国粮食微弱的绝对优势演变成明显的地区性绝对优势。
再次,中国是个大国,是国际市场粮食价格的影响者,而不单是价格接受者。中国大量进口粮食,在短期内会抬高国际市场粮食价格,继而抑止粮食进口。
最后,从自由化动态效应看,WTO农业条款真正起作用,影响贸易的农业补贴分步取消以后,目前国际市场因发达国家的大量补贴被人为压低的粮价将上升。尤其是粮食生产早就丧失任何优势的、与中国一样地少人多的欧洲和东亚的高收入国家和地区,更将让出原本国内供应的粮食市场空间。这样,一向没有补贴、甚至受到歧视的中国粮食,有一个价格上涨的空间,甚至一时间会呈现更大的绝对优势。
总之,依我们看来,即使完全放开,在短期内中国也不会出现粮食大量进口,不会脱离余缺调剂的已有格局。
三 以《中美农业合作协议》为例说明加入WT0对中国粮食的短期影响
作为中美就中国加入WTO达成的第一个协议,1999年4月在美国拟定的《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倍受世人瞩目。所以,我们以此为例,说明加入WTO对中国粮食的短期影响。
(一)《中美农业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分为两大部分。前一部分是技术合作和交流。美国将增强对中国农业科技领域的援助,中国将便利美国投资者对中国农业的投资开发。具体涉及大田及园艺作物,生物技术,肉类、家禽与牲畜,水产养殖,自然资源和环境等5个方面。这部分是中美两国已经在进行的工作,是明显的“双赢”事业,不会引起人们的疑虑。后一部分有关市场准入。焦点在于以往引起贸易争端的非关税壁垒,尤其是动植物检疫方面的分歧。具体涉及3个方面。
第一,柑梅。按照国际接受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BA)标准和原则,美国确保向中国出口柑梅不对中国农业生产造成任何损害,中国放松对美国有地中海果蝇的南方4个州柑梅的进口限制。作为交换,美国给予中国的梨、龙眼、盆景等园艺产品的进口便利。
第二,肉类。中国承认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和检验服务机构认证,允许通过美方认证的肉类进口,但有权抽查。
第三,4、麦。美国保证输华小麦不因小麦矮腥黑穗病(TCK)而对中国小麦造成任何威胁,中国放松美国西北部疫区7个州小麦的进口限制。
此外,美方关注的85个税号农产品,双方商定由协议时30.8%的实际关税率,在5年内降至14.5%(x04年前在总体上把农产品关税降低到17%以下);小麦、大米、玉米等3种粮食的进口配额总量,2000年确定为1300万吨,x04年增至2300万吨,并增加非国有外贸企业的经营份额。
(二)《中美农业合作协议》显现中国粮食供求格局短期内不合发生重大变化
上述《中美农业合作协议》的内容,与其说证明了我们的让步、证明情绪化的国人或沮丧或激愤情绪的合理,以及同样情绪化的美国人得意情绪的合理,不如说是再次证实了中国农业、中国粮食在贸易方面的“不设防”一贯状态。 就市场准人问题,可以将协议内容归纳为两种。
一种是本来就不是壁垒的农产品检疫。与发达国家借口农业和食品安全构筑进口壁垒的惯用做法不同,无论是地中海果蝇,小麦TCK病毒,还是肉类的各种疫病及药物残留,对于中国都是实在的忧思。这可以由我们并非不进口小麦、柑梅、肉类,并非减少需要的小麦、柑梅、肉类的进口,而只是不从疫区进口,得到证实。相应的,协议实际调节的是美国与其他农产品出口国的利益。例如,美国的ICK小麦可以直接由西海岸出口中国,降低运输成本,对澳洲小麦就形成威胁。
另一种仅涉及到操作的透明度。前文已述,中国的进口粮食,从未有明确的限制配额。美国要求明确配额量,看来是防范今后。20x)年的1300万吨,仅为1995年峰值进口量的2/3,不到国内生产量的3%;加4年的2300万吨,也仅相当于生产量的4.5%,与历史上进口依存度最高的年份相当(1961年、1981年、1982年);这两个数额,均在我们“5%”国际市场调剂份额的“共识”之内。而5年内关税率下降一半,至14.5%,同样也不会有实际的过大冲击。这是因为,我国现行较高的关税率,被大量的走私所抵销。我国实际关税收入仅占进口额的2.7%就是明证。①此外,承认美国的安全检疫,不普遍另行重复检疫s增加非国有外贸企业的经营份额,等等,所排除的障碍,与其说是为中国的农民设立的,不如说是为中国的外贸有关部门官员设立的。所增加的透明度,只会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这本来就与国内粮农保护无关,现在也与此无直接关系——间接地,对中国包括粮农在内的全体人民有利。
如此,加入WTO,需要担忧的完全不是中国的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