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北京市奶牛场管理有技术规范” 奶牛场生产区和生活区严格分开,生产区入口应设消毒设施,要便于防疫时封锁。 常用消毒液2%~4%氢氧化钠或0.2%~0.4%过氧乙酸等药物。 进入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应更换工作服、胶鞋(应无污垢)、帽,外场人员应更换罩衣及穿一次性塑膜套鞋。不得携动物及生鲜肉类(尤其是牛、羊类)进入生产区和生活区。 每年春、秋两季(5月,10月)进行两次结核病、副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的检疫,检出阳性反应牛应送隔离场或者场外屠宰,可疑反应牛隔离复检反按法规处置。 每年春季(3月)做炭疽弱毒芽胞苗预防注射,常发破伤风地区应做类毒素注射。 每两次检疫后应进行牛舍、场地、工具等大消毒1次,其中间要每月消毒1次(范围小些) 。 每年夏、秋季节要做好消灭蚊、蝇的工作,首先是清除蚊、蝇孳生地;其次是按蚊、蝇繁殖周期喷洒药物消灭成虫。 发生疫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疫情,在上级机关指挥下,按防疫规程严格办理。 场内应设病牛隔离区。该设施应经专职人员按防疫要求设置,病牛由专人管理,工具专用、畜尸按规定处置(包括投入尸井或送入统一设定的焚尸场(站))。不得食用或拉出场外喂其它动物。 调入、调出奶牛,必须经法定检疫单位检疫并取得证明后进行,调入牛要隔离观察,确认健康后入群。 粪、尿、污水、剩余饲料要做无污染处理,处理设施与牛群应有适当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