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襄阳市(原襄樊市,下同——编者注。)以“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指导思想,推行以村级组织设置“三位一体”、村级重大事务“三会治事”、新农村建设“三联共建”为主要内容的“三三制”新模式,同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0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视察襄阳时对“三三制”予以充分肯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也对总结推广三三制”经验作出重要批示。
产生背景
构建“三三制”模式,是襄阳市委、市政府顺应我国工农城乡关系深刻调整的新形势、适应当地农村改革发展的新要求,进行的一次全新探索。进入新世纪以来,襄阳农村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但仍存在着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急需化解。最突出的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工农城乡发展不协调的问题突出。襄阳市是湖北省第二大城市,经济总量近年来一直处于全省第三位,2009年在全国330个地级市综合经济实力排名中列第78位。襄阳农业基础较好,是全国夏粮主产区和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市之一。所产粮食总量素有“可供全国人民吃一个星期”称号。但2008年占全市人口62%以上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880元,仅相当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农民致富步伐明显滞后。
二是农村社会矛盾增多,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难度加大。一是土地矛盾纠纷突出。在土地征占中,由于补偿政策、补偿标准不统一而引发的矛盾趋于增多;在土地流转中,由于土地权属不清、界限不明、手续不规范等造成的承包经营权争执有所上升。二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落后,特别是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空壳”家庭中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占绝大多数,文化层次较低,使得一些封建迷信活动死灰复燃。三是村级管理不规范。一些村集体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回避、推诿的态度,甚至直接侵犯农民群众利益,个别村干部存在一定的腐败现象,引发农民群众不满,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农村矛盾化解的机制和渠道不畅。在面对各种矛盾和问题时,个别人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少数群众以非理性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扰乱了农村的社会秩序。
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投资和积累能力较弱。农业经营方式落后,存在着“一块一块的土地对接不了现代化、一家一户的经营对接不了市场化、一村一村的发展对接不了全球化”的现实难题。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带动农民发展经济的能力不足。2008年全市有51%的村当年无收益,村平均负债104万元,无债村仅占全市的5%。
二是农村基层组织引领带动和组织管理能力弱化。农民对村集体特别是党组织发展经济、带领致富的能力有很高期望,但从现实来看,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发挥极不充分。一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深化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农村基层组织的资源调配能力减弱,带动农民发展经济的能力不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不断分化,部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管理农村社会的能力不足,权威性下降。另一方面,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有待完善。现有的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两个权力中心,分别按照党内规章和国家法律行使职权,这种二元权力结构使得组织构架重叠,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农村基层组织功能,造成能力弱化。
针对这些问题,2009年初,襄阳市委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总结了当地一批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典型,并和外地知名度较高的村组织进行剖析对比,发现他们都有一些共同特点,即:一是有一个“能人”领头雁;二是有一个精简高效的领导班子和组织构架;三是基本形成了村党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三位一体”的组织设置模式;四是有比较稳定的村级集体收益;五是有一套民主管理的好制度;六是有上级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扶持。在此基础上,归纳概括形成了“三三制”模式的初步框架。襄阳市委于2009年7月正式下发了《关于推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三制”模式促进农村科学发展的试行意见》,开始在全市推行“三三制”。
模式解析
“三三制”模式,是指在村级组织构架上,整合村级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实行“三位一体”;在村级民主管理上,实行重大村务党组织会议议事、村民(代表)大会定事、村民委员会理事的“三会治事”;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上,实行干群联动、工农联建、城乡联创的“三联共建”,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在“三三制”模式中,“三位一体”、“三会治事”和“三联共建”是一个相互关联、相互贯通的有机整体。
“三位一体”,着眼于新农村建设领导集团的确立,回答解决新农村建设靠谁领导、怎样领导的问题。村级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成员实行交叉任职。其中党组织是核心,发挥领导作用。在实践中,“三位一体”主要有三种形式,即“三驾马车一人拉”,“三块牌子、一套班子”,“书记主任‘一肩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由此实现各村级组织之间目标同向、结构优化、制度配套、功能强化和资源整合。
“三会治事”,着眼于规范村级决策和运行,回答解决新农村建设靠谁治事、怎样治事的问题。村党组织会议议事,行使决策的组织权,对村级重大村务提出主导性意见;村民(代表)会议定事,行使决策的表决权,对党组织提交的决策事项进行表决;村民委员会理事,行使决策的执行权,同时要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回答村民的质询和问责。通过完善机制,实现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通过广泛参与,激发新农村建设主体的活力。
“三联共建”,着眼于新农村建设主体和资源对接,回答解决新农村建设靠谁推动、怎样推动的问题。干群联动,重点是联产业。发动城市机关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与农民一道,通过科技聚合要素资源,形成本地优势产业和品牌,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富民兴村目标。工农联建,重点是联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工业资源和农业资源有效对接起来,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实现工农业互利共赢。城乡联创,重点是联资源。在政策安排上,向农村倾斜;在公共服务上,实行城乡均等;在资源配置上,实行城市反哺农村。通过动员部门、城乡、产业以及社会力量开展互联共建活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
主要成效
尽管推行“三三制”模式的时间不长,但效果明显,襄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
精简了农村基层组织,行政效率明显提高。“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突出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消除了各自为政、推诿拆台等现象,提高了决策和执行效率;同时,精简了干部职数,大大减少了办公经费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目前,襄阳全市村“两委”主职“一肩挑”的已经达到1463人,占71%,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达到4776人,占44.9%。
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通过建立“三会治事”机制,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从而拓宽了村党组织与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沟通的渠道,形成了大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落实齐用力的工作格局。据统计,2010年上半年共召开党组织议事会、“两委”班子会、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1.3万余次,研究决定村级重大事项3326件,在“定事”环节被否决的事项357件,群众满意率达到96%。一年多来,实行“三三制”的村,没有发生刑事案件,没有出现上访事件,农村社会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调整了工农城乡关系,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初步形成。通过开展“三联共建”活动,市县乡三级机关、事业单位、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与2347个村结成了共建对子,各工作队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2245个,落实帮扶项目1902个,已到位帮扶资金6927万元,同时有120多家企业与村签订了联手发展协议。城乡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明显增强。
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据统计,2009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新增1.99亿元,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目前,全市集体经济空壳村已经减少到366个,比2008年底减少近3/4;集体经济纯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由2008年底的270个增加到822个。集体经济发展,使村级组织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得到增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了保障,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上升。
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致富步伐明显加快。“三三制”模式充分调动了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发展热情,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广“三三制”模式的一年时间内,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协会达到841家,新增了425家。2009年全市农业总产值366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农民人均纯收入5440元,比上年增长11.5%。
经验启示
襄阳是典型的传统农区,农业农村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在全国有一定的共性。“三三制”模式是在学习和实践的基础上总结提炼而来的,克服了不少模式目标繁杂、程序繁琐、难以操作的弊病,既切中要害,又务实管用,有很广泛的适应性。“三三制”的成功经验对其他地区有很强的借鉴价值。
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统筹谋划。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整合各方面力量,统筹规划、全面推进。“三三制”模式借鉴了全国许多地方的成功经验,但并没有简单照搬,而是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加以总结提升,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各单项成功经验之间可能存在的目标不同甚至相互制约的问题;进而从解决新农村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入手,从构建组织结构、激发主体活力、形成推动力量等多个方面做出有针对性的安排,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因而,在认识上更清晰、行动上更自觉、效果上更明显,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
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明确指出,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村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在农户经营分散、投资和应对风险能力不强的情况下,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的充分发挥离不开村级组织特别是党组织的领导。实践证明,实行“三位一体”,把党组织和各种基层组织推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阵地,通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改善农村民生,使基层组织在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上找准定位,发挥力量,聚合群众,不仅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而且明确了带领农村发展的责任主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
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只有激发他们的智慧与活力、积极性与创造性,新农村建设才能扎实推进。实行“三会治事”,使农民与干部、农民与农民之间有了充分沟通和交流的平台;让农村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由老百姓说了算,调动了农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探索出了一条扩大基层民主、实现长治久安的有效路径。农民的主体活力得到充分激发,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持久动力。
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走城乡一体化道路。我国的人民生活总体上已经达到小康水平,但工业与农业、城镇与乡村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还没有得到缓解。这个问题在农区表现得尤为突出。世界各国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当工业化、城市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成功之路。开展“三联共建”,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整合城乡资源,着眼于农业农村内部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成功路径。
实践意义
“三三制”模式推行的时间还比较短,长期效果有待进一步观察,涉及到的某些政策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梳理,但“三三制”模式对未来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已经做出了自己的解答,由此可以引发各界更深层次的思考,这是当前关注“三三制”探索的意义所在。
关于如何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问题。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已经形成并不断完善,而统一经营尽管出现了很多的实现形式,但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层次。襄阳“三三制”实践,没有片面追求壮大集体经济或寻求统一经营新的载体,而是利用、改造和整合传统的农村组织资源,并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从而搭建起了一个完整的统一经营层次,这对如何创新、丰富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关于如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问题。探索“三三制”的初衷之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但手段和内容更加系统全面,突破了就组织建设抓组织建设的局限性,成效更加显著,影响更加深远。这再次说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相结合,这对改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完善乡村治理结构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关于农村改革发展中的政府推动问题。“三三制”模式成功有一个重要的基本条件,就是上级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如果说“三位一体”、“三会治事”离不开上级党委政府的组织和指导,那么“三联共建”尤其需要上级党委政府持之以恒的动员和协调。由于产业的特殊性,农业的发展始终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保护;在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没有被打破的情况下,农村的发展始终需要政府的关心和扶持。“三三制”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在我国农村特别是广大传统农区的改革发展过程中,政府的推动作用不可或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