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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关键

城镇化: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关键

作者:李燕华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3-12-20    点击量:

  摘要:实现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难点在农村。而城镇化作为社会生产力变化所引起的人类生产、生活和居住方式改变的过程,对解决我国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民等一系列问题至关重要。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有效解决。

  一、我国当前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现状

  (一)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城乡差距拉大

  据有关资料显示,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20世纪80年代为3.4%,到1997—2000年连年下降,分别为4.6%、4.3%、3.8%、2.1%, 200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686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366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相对差距由1997年的2.47:1拉大为2001年的近3:1。

  (二)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

  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也一直是我国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然而,农业结构调整的盲目性则使我国农业的发展走进了误区。多年来的结构调整不仅没有让农民的经济收入提高,反而是越调整越乱,农民怨言也越来越多。

  (三)农村城镇化进程缓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步伐逐步加快,到2000年城镇化率已经上升到36%,但仍然滞后于工业化的进程。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与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相比要低约10个百分点,与同等工业化水平国家相比要低约20个百分点。

  (四)农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弱,农业国际竞争力低下

  加入WTO后,我国农业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劣势,可以用两句话加以概括,即:以小规模生产与国际大规模社会化生产竞争,以传统农业与国外现代化农业竞争,因此必然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富不了,全面小康将成为空谈。如何改变我国农业的现状,真正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让7亿农民全面实现小康,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二、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键之所在

  (一)城镇化可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

  中国奔向现代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农业人口不断减少、非农产业人口不断增加的过程。根据世界各国发展的经验,农业人口下降到50%左右,大致与走出贫困、奔向小康相对应;而农业人口下降到30%左右是走向富裕的象征。发达国家的农业人口一般都在10%以下。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和人口大国,12.5亿人口只拥有世界耕地面积的7%,农民人均占有资源相对偏少,农业剩余劳动力和潜在剩余劳动力很多。因此,转移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从而不断减少农民数量,是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有效方法。而城镇化则为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逐步减少农民数量,增加农村人口资源占有量提供了有效途径。据统计,城镇化每年可以为农村提供1亿多个就业岗位,为农村增加7000亿元以上的非农业收入。

  (二)城镇化可促进农产品生产的结构调整,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随着城市居民收入的提高和城镇居民生活的不断改善,城市居民对农产品的需求,不仅表现为量的不断扩大,更主要地表现为质的不断提高。城镇化的推进,可引起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提升,不断对农产品质量和数量提出更高的需求,从而促使农民增加农业特色品种和调整农业结构,拉动农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城镇化的推进,还可以促进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尤其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引导农民提高农产品质量,从而不断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城镇化可有效地提高我国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不断加强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

  规模经营才能产生规模效益,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必须建立在农业经营规模扩大和农业生产专业化的基础上。据农业部和中国科学院等部门的抽样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农业生产效益在扣除成本后,处于微利和保本的状态。其发展趋势预示着,未来我国很大程度上只能靠减少农民人数增效,靠少数“现代农民”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而城镇化在不断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或第二、第三产业转移的同时,就为留下的农民创造了扩大生产规模的条件,从而也为他们提高收入创造了条件,即为农业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由此可有效地提高我国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并最终促进我国农业基础地位的加强。实?上,工业化的实现,第三产业的发展,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农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城市和城镇的发展,城市化的实现,这都是同一个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的侧面。

  (四)城镇化有利于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原有农村经济体制和农业生产力条件下,农民要生存却无保障,要发展却无就业机会,以及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分离的制度性歧视等所造成的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往往迫使部分农民不顾长远利益,拼命开荒、伐林,掠夺性经营等现象一再发生,给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很大危害。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就业机会不断扩大和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客观上诱导着一个人类与自然、农村与环境和谐的农业综合体系的出现,农业生产将建立在人口、资源与环境相互协调和共同发展的基础之上,有利于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对策

  (一)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多方位转移并实施稳定就业

  推进城镇化的关键首先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并实现稳定就业,而实现城镇稳定就业的关键又在于加快城镇的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只有加快城镇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不断创造和扩大城镇就业机会,从而不断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镇就业,才能加快城镇化进程。

  (二)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减少农民进城障碍

  传统的户籍制度,导致了小城镇流动人口进城务工,回村居住,没有实现宏观空间上的迁移。这就从人口规模、需求动力等方面影响了小城镇基础设施的集聚效应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必须尽快对原有的户籍制度进行改革,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种种不合理限制,消除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各种壁垒,促进农民到城镇由流动就业向稳定就业转化,促进进城农民转化为城市常住人口,减少农民进城的障碍,降低农民进城成本。

  (三)创新土地制度

  创新土地制度是城镇化进程中一个重点。无论农业的规模经营还是农业用地变为城市用地,都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科学的土地制度。因此,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前提下,应该允许农户将承包的土地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租赁等方式在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流转,在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同时,应按规划开发利用土地,从而推进土地的相对规模集约经营,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如此,既可降低农业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又可推进城镇化进程。

  (四)正确处理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的关系,走出一条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的多样化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三者之间是互相促进、联动发展的关系,农村工业化是农村经济社会脱离乡村走向现代化的初级阶段,没有农村工业化的支撑,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而农村城镇化则是农村工业化的必然趋势,农村工业化总是会在一定程度上伴随或导向农村城镇化,推动农村小城镇化建设。农村城镇化综合反映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的水平,是农村现代化的集中体现。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特色的农村城镇化道路不可能像经济发达国家那样大量农村人口都涌向大中城市,而只能走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以发展小城镇为着重点的道路,从而促进农村现代化。根据我国现有城镇体系的特点,我们应该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走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