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关键在于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从而促进实现农村市场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农村小康。
党的十六大报告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报告中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重要论述,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方针和行动纲领。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这是现阶段保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的基本途径,也是人世后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根本措施。当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适应农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所以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力度,为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为农民收入增长开辟新的来源,从而建立起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的农业经济结构。
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实质上是要实现农业资料(包括土地、劳动力、资本、生产资料等生产要素)在各部门的优化配置,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经济和技术优势,提高资源利用率。农业结构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在不同时期,不同经济体制下其结构特征不同。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初步进入了市场化的新阶段,并呈现出新的特征。
首先,农产品总量供过于求。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有了较大增长,农产品数量有了较快增加,农产品(尤其是主要粮食品种)供给由过去的长期短缺变成供求基本平衡,自给有余,而且部分农产品出现了暂时的结构性过剩。其次,市场需求对农产品的约束进一步强化。过去我们讲农业具有双重风险,即环境资源风险和市场风险,但实际上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因而市场风险尚不十分明显。近几年,由于农产品数量的增加和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农产品由单一的资源约束转变为资源、需求的双重约束,且市场约束的作用在日益强化。再次,城乡居民对农产品的需求日益复杂和提高。过去,由于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较低,人们生活在温饱线上,对农产品的需求主要体现为少品种的大宗农产品。但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人们对农产品出现了千差万别的需求。第四,科学技术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在农业生产的诸环节上,尤其是农业产业化链条的各要素环节上,随着农业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其对科学技术的依赖性进一步增强。第五,农村二、三产业所占份额逐渐扩大。伴随乡镇企业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直接从事种、养产业的农村人数逐步减少,二、三产业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越来越强,且在农民收入中占了相对较大的份额。第六,资金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制约增强。一方面,作为经济活动中介的金融结构,在农业生产要素的组合及经济杠杆的使用中,其影响和作用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资本对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上升,加之现代农业要求资金投入相对集中量大,因而农业发展更多地依赖于商业银行贷款。
农业、农村经济的阶段性变化,既给农业带来了挑战,同时也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农业发展如果没有新思路、新办法,农民的增收难度就会加大,必然对农业的发展乃至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造成不利影响。显然,现阶段我国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形成,目前农产品供求环境比较宽松,科技的发展在加快,国民经济正处在一个结构重组的时期,对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了有利时机。我们应该立足农业发展的现实,认清形势,特别是广大西部欠发达地区,必须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转变观念,加大工作力度,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转到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营造新的增长点,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要有新突破,必须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从其基本内容上讲,主要是对农产品的品种、品质结构调整和对其内部的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和林业比重的调整。从我国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实践经验来看,有三种情况对农业结构调整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一是地方政府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在计划经济的制度惯性下,以行政命令采取强制措施规定农户的生产和经营,最后的结局是“种什么、赔什么”、“种什么,什么多”,这种方式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损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导致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的低效益;二是地方政府承认农户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即独立的市场法人主体,直接占有土地,拥有经营自主权,把农民推向市场、撒手不管。但就目前我国农民的劳动素质而言,他们对新技术、市场营销、价格预测等方面的知识还相对欠缺,单个分散的农户各自为阵,产业结构调整后的农产品形不成规模、产品缺乏差异性。其结局仍然是产品难卖、农民收入得不到保证。自由放任的低水平重复的分散生产,使产业结构调整以失败告终。三是农民消极对抗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也认识到产业结构调整可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他们也同样担心产业结构调整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传统的产业结构虽然收益不高,但保障系数较大,在完成政府的定购任务以后还有剩余来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至于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部分农民选择了出卖劳动力的方式外出打工,宁可闲置土地而不愿承担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风险。按照西方经济理论,承担风险是企业经营的起码条件,利润就是承担风险的报酬,但是,发展中国家的农民与发达国家的农民是不同的,他们绝大多数都处在生存的边缘状态,因此,他们追求的目标不是寻求利润最大化,而是生存机会的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显然,我国部分地区农民消极地对抗甚至拒绝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多数出于这种原因。
从目前进行的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实践经验不难看出,我国农业产业的结构调整的主要风险在于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把农民推向体系不健全的市场,市场规律的扭曲和市场中农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将使大多数农民无以应对,市场失灵无法避免,从而导致农民收入下降。之所以会这样,关键的问题是在于我们错误地假设了目前我国农业市场经营已发展到了完全成熟阶段,即误以为农产品的价格信息是公开透明的、及时变化的和人人共享的。而实际上,我国的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正是缺乏一个发育健全的农村市场体系。
基于目前农村市场化程序较差这一实际,如何加快推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实现农业生产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其关键是要在加大农村市场化力度的前提下,注重培育涉农型龙头企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突破,对农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有利于加快建设农村小康社会。(1)建设涉农型龙头企业,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突破口。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要建设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涉农型龙头企业,走“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解决农民进入市场的断层问题和农业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接机制,使农民在加工中得利,在流通中增收,这样既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又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整调。(2)政府引导下的区域化规模种植,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有效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虽然不再是市场的主体,但从实践看,在经济欠发达或农业组织化水平不高的地区,政府明确思路、确定重点、集中财力、重点扶持,充分发挥推动和引导作用还是必要的。(3)建设农产品专业市场,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措施。在整个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建设农产品与专业批发市场,便于农产品销售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主导产业有选择的建设不同类型专业市场,既利于当地农民直接上市交易,又可吸引全国多个大中城市的客商而扩大主场辐射力。(4)培育和发挥经纪人队伍的作用,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有生力量。实践证明,选一个好支书,能致富一个村,培育一批高素质的经纪人队伍能带富一方人,甚至可以带动一个主体产业,经纪人对农产品销售可起到重要作用。(5)建立和发展农协会组织,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纽带和桥梁。随着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生产经营需求的变化,可以建立象养鸡协会,养牛协会、蔬菜协会、果品协会等民间组织协会,并建章立制,真正发挥协会的信息、技术、流通等服务功能作用。(6)多渠道增加投入,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根本保证。要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将规模调大、“龙头”调强、品质调高,就务必努力破解结构调整中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千方百计拓宽农业生产经营的投入渠道。
总而言之,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基础,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全面升级,确保把农业的重点转到质量和效益上来,这既是新阶段新形势下保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的必然要求和基本途径,也是着眼于农业长远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的全局性调整,对于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战略意义,并且这将贯穿于建设小康社会的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