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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农药屡禁不止的原因及治理对策

假冒伪劣农药屡禁不止的原因及治理对策

作者:麻宝真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3-12-20    点击量:

  近年来,我省农药检定所组织和参加了不少农药打假活动,特别是今春深入基层开展农药打假,先后两次捣毁十家非法生产假劣农药的黑窝点,可以说取得成绩不小。但存在问题也不少,如假冒登记号农药,禁止使用的农药,自编名称的农药,肥料冒充的农药,减少有效成分的农药,改变有效成分的农药,没有有效成分的农药等等。尽管逐步减少,有所好转,但仍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再加上农药市场抽检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确实值得深思。通过对假冒伪劣农药屡禁不止现象的粗浅分析,提出一些相关建议。

  1、利益驱动造假

  一些农药造假者置法律与农民利益于不顾,只图私利,错认为:“谁不造假谁吃亏,谁不造假谁倒闭”。生产成本1角多钱一袋的老鼠药能卖到5、6角钱甚至1元多。生产成本几千元一吨的硫磺粉、福美双混剂以甲基托布津销售,能卖到3万元。生产成本不到1万元1吨的退菌特,里面加点硫磺粉,改个名称叫“真细菌王”能卖到4万多元。再者不少肥料企业打着肥料的牌子生产农药,甚至生产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号农药。个别肥料企业,竟然在地下工厂配料生产,将混配的硫磺粉和退菌特粉装到80%霜霉净可湿性粉剂或50%锈蚀净可湿性粉剂等包装袋内,冒用PD85124-6、PD85122-9农药登记证号,这些产品一吨成本不超过3千元,装袋后可卖到1万元左右。

  2、卖假药者养假

  今年通过市场调查,发现一些经销商公开与厂家联营,开方制药,定量生产。如个别生产厂制成20%氧乐果乳油,而经销商则贴上40%氧乐果乳油标签,按40%货价销售。我省某经销商与某市一厂家签下合同将50%对硫磷乳油配制成25%,却张贴50%的标签,与同类产品同价销售。一厂家将50%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做成有效成分为0,仅用硫磺粉与其它成分的混配制成,商家则按标签标明的50%纯正甲托可湿性粉剂销售,从中牟取暴利。真可谓:卖假药者唯利是图,厂店联营开方订假,良心不足贪心有余,卖假养假本小利大。

  3、地方保护扶假

  为了地方财政,不管你造假造真,给地方财政交税就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受地方保护也并非罕闻。2000年5月初,在某县一个镇的农药经营单位查处假冒伪劣农药,受到了镇党委书记与镇长等当地领导的强行阻拦;2000年6月,在某县查一家经营单位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准备处理时,被经营者的一位在执法部门的亲戚当场阻拦;2000--2002年几次全省农药执法检查中,有的县农药经营单位被当地有关人员告知,所有的经营单位全部上锁,执法检查难以进行;有个别县,县内就有几十家生产假冒伪劣农药的企业,当地政府几乎无人过问,县市政府和职能部门还给一些生产假劣农药的企业挂上各种类型的牌匾,使这些造假者在荣誉牌的保护下,“安居乐业,造假害农”。严重的地方保护,给我们开展农药打假制造了极大的难度与阻力。真可谓:地方保护不择手段,考虑财政不管真假,打假有阻关系复杂,护假扶假危害极大。

  4、执法不力、纵假容假

  不少县农药打假执法不力,措施不硬,能不查尽量不查,能不处理尽量不处理,例如: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的XXX局、站就不去了,局长的老婆就不罚了,乡长、县长的亲戚就不查了,赖皮厉害的就不管了,有熟人的就回避了,无关系、无熟人的普通户就常去查查。特别是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份额较大的,本应依法立案处理,有的竟当场处罚,甚至罚几百元拉倒。有的案情严重复杂,本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竟以行政处罚取而代之,以罚代法,甚至还是轻罚。由于打假不力,执法不力,直接助长了造假售假者的“盛气”,起了纵假容假的作用。真可谓:农药打假尚属缺钙,看人办事大案小罚,执法不严处罚不公,执法不力纵假容假。

  5、治理对策

  5.1 加强立法

  要积极争取《农药管理条例》上升为《农药管理法》,强化处罚条款力度,对那些屡禁不止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不能只是采取行政处罚,应按发达国家那样,对制售假农药,特别是屡教不改者,依法严惩,处以倾家荡产,惩一儆百,使其他造假卖假者谈假色变。

  5.2 建立公示奖励制度

  建立农药打假举报及奖励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及时向农业、公安、质检等执法部门举报;对变相寄运、托运假冒伪劣农药的,对秘密印制假冒伪劣农药标签和包装箱的以及对违法广告宣传假冒伪劣农药行为的,要及时向当地工商、公安等执法机关举报;对执法者违法执法行为及时向有关监督机关举报。制定奖励办法,奖励勇于举报者并予以保密,这样可大大提高对造假、卖假行为的震慑力。

  5.3 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职责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在农药打假问题上防止出现“要么抢着管、要么都不管”的局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执法,争取工商行政管理和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形成合力开展打假,免得让造假卖假者乘虚而为。

  邮政、铁路、公路运输部门对农药产品的邮寄、托运、运输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对邮寄托运农药产品未见农药登记证原件或农药管理机构的证明,一律不准寄运。若发现当事人邮寄、托运产品是假冒伪劣农药,应立即通知当地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管理部门,及时依法查处。这样可有效地阻止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输出。

  5.4 提高执法水平

  要树立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执法形象,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有法必依,有错必究,建立执法不力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假不打,有假不处,执法不力者及时给予行政处分或撤换,让执法人员既有责任感,又有危机感,确保工作顺利展开。

  5.5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媒体、各种场所、各种形式、各种活动,提高对假冒伪劣农药屡禁不止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对农药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各级主管领导和广大农民进行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农药生产者、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观念,增强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责任观念,增强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法律意识和监督观念。营造“造假卖假,人人喊打”和“护假纵假,个个挨打”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