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我国在本世纪前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实现全面小康,农村小康是难点,也是关键。农民收入是影响全面小康的主要因素,理性地研究全面小康与农民增收的关系,提出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对于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我国在本世纪前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实现全面小康,农村小康是难点,也是关键。农民收入是影响制约全面小康的主要指标,理性地研究全面小康与农民增收的关系,分析农民收入的演变过程,提出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对于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全面小康与农民收入的理性分析
(一)全面小康的概念
小康水平是指人民生活在温饱的基础上,生活资料更加丰裕,消费结构趋于合理,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健康水平继续提高,社会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它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充实;既包括居民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的改善。
(二)全面小康的内涵
1.从经济的角度看,实现全面小康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发展目标。
人类的生存发展,大体可以分为贫困、温饱、小康和富裕四个阶段,小康阶段介于温饱和富裕之间,是在解决了温饱的基础上向富裕迈进的一个过渡性阶段。基本实现小康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分三步走战略的中间阶段,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起基础性作用,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发展时期。
2.从政治的角度看,实现全面小康是我国重要的政治发展目标。
小康社会不仅要使人民丰衣足食,而且要使人民安居乐业。这就要求国家政治清明,社会安定团结、法制健全,真正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才能使人民直接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牢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坚实信念。
3.从社会的角度看,实现全面小康是我国重要的、全方位的社会发展目标。
全面小康是适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并能体现走共同富裕道路这一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小康。它不仅要求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改善,而且要求全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也得到明显提高。
(三)全面小康的重点和难点
小康建设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增收,关键在解决农村贫困。这是基于以下分析得出的结论。
1.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体上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农村尤其不发达。农村人口的数量和质量都制约着小康的发展。就我省情况而言,全省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2%,而且在农村人群体智力结构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是其构成主体,占农村总人口的91%。全面建设小康,说到底,首先要建设实践的主体,培育出能够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农民。因此,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十六大提出的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不能实现。
2.增加农民收入是实现农村小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收入是其它指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1997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738元,2001年为1956元,农民收入上不去,不仅影响到农业生产水平,而且影响到农民的消费水平。目前全国人均GDP已超过800美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约占GDP的90%左右,而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占人均CDP的30%左右,2001年县及县以下的消费品零售额只占全国的37.4%。
3.贫困地区的小康又是农村小康的关键。相对于全省农民增收的总体水平,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困难更大,实现全面小康的难度也更大。2001年全省57个贫困县(其中35个重点县、17个贫困县、5个插花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138元,与全省平均水平差818元,其中3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833元,与全省差1123元,全省最穷的临县仅为336元,与全省差1620元。从贫困面上看,57个贫困县分布在自然条件较差的东西两山地区,贫困面远大于全国其它地区。
二、农民收入的现状与特征分析
(一)农民收入的阶段性特征
回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14年,全省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呈现出总量持续扩张,来源不断拓宽,结构趋于优化的特征。2001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01.61元增加到1956.1元,增长18.3倍,年均递增13.7%。全省农村有1747.1万人过上了小康生活,占总人数的75.9%,太原、阳泉、晋城、长治、临汾、晋中等6个市和61个县(市、区)实现整体基本达小康。2002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00元,比上年增长7%,是1988年的3.8倍,全省农村基本实现小康目标。
(二)影响农民收入的主要因素分析
2001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增长2.6%,比全国增幅低2.4个百分点。农村生产力水平低,农民收入水平低,仍然是我省最基本的省情。
1.农业自然资源与农业生产条件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种植业和畜牧业收入一直是我省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直到目前仍占农民收入40%以上的比重。种植业收入的增减除农产品产量和价格两大因素外,主要还是受自然条件的影响。
①水资源严重匮乏,旱灾频繁发生。全省平均降水量530mm,且降水时空、地域分布不均衡,属于干旱地区。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490m3,耕地亩均水资源249m3,分别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7%和13%,属于严重缺水省份之一。
②耕地土壤瘠薄,质量较差。全省现有耕地面积6300多万亩,人均21亩,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9亩,但质量不高。耕地中无灌溉条件的旱地占到70%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小于1%的中低产田占到一半以上,坡度大于6°的坡耕地占40%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脆弱。
③光热资源不足,复种指数较低。我省南北相差6个纬度,除临汾、运城、晋城和晋中盆地热量较丰,可达到一年两熟或稳定两年三熟外,其余大部分地区均为一年一熟。2001年全省耕地复种指数达110%,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非农产业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
非农产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据测算,全省来自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外出打工的收入对农民收入的贡献一直在50%左右,近两年这一比重得到进一步提高。
1997~2001年间,农民人均从乡镇企业得到的收入由46.42元增加到185.19元,增长26.5%,平均每年以6.0%的速度递增。农民外出劳务的工资性收入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其中部分收入抵消了种植业收入绝对数减少对农民收入的影响。2000年农业遭大灾,但农民人均收入仍然实现7.5%的增长,这主要得益于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和外出劳务所得的增加(占农民人均收入的62%)。2000年煤焦市场转旺,全省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收入明显增加,2001年达到1147.4元,比上年增长7%,占农民人均收入的58%。由此可见,影响我省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非农产业,特别是煤焦型乡镇企业的发展。
3.工作思路与工作措施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一是农业生产布局不尽合理,区域性结构还存在雷同。县区传统的“小而全、大而全”的生产经营方式,限制了规模经营和区域优势的发展。区域布局内的主导产业形成也不稳定,与农村非农产业结合不够紧密。二是农产品优质化水平急待提高。全省小麦、玉米库存高达70多亿公斤,但优质加工专用小麦、优质饲用玉米等不能满足需求,杂粮发展缓慢,蔬菜、水果、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全省优质果比例仅占到水果总产量的1/3,全省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中蔬菜类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为13.8%。三是农业产业化对农民的增收带动作用不够强。全省上下级之间、省直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抓大做强龙头企业的协调运作机制,龙头企业普遍规模太小,全省龙头企业或组织4200个、2001年平均销售收入348万元,比全国2.7万家的年均销售收入2185万元低4倍多。农业产业化链条短,加工转化增值率低,全省各类农副产品加工转化率2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四是我省农村城镇规模偏小,全省437个农村建制镇中,人口规模在3万人以上的镇占0.5%,而且小城镇布局分散,缺乏整体发展规划。
三、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对策
(一)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要进一步优化雁门关生态畜牧、东西山杂粮干果和中南部果菜园艺三大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突出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的培育发展,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把三个区域建设成特色鲜明、结构效益显著提高、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农业经济区。
同时,要进一步加快农产品优质化生产步伐,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加大农畜良种的覆盖率和集约化水平。“十五”末,全省要完成第七次农作物品种更换,水果优质率达到60%,牛、羊良种覆盖率达到40%和45%。二是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特别是针对不同产业、产品组装配套的农业技术。当前要重点推广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保鲜贮运、节本增效、舍饲养殖、环境保护等配套技术。三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分产品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行专用品种、技术规程、质量标准、产品品牌四统一,进行专收专贮,不断扩大规模,在“十五”末,把三个生产区域建成全国有影响的优质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和龙头企业原料供应基地。四是抓好优质农产品的质量监控,加强对生产环境、生产投入品、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的全过程监测,尽快推行市场准入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全面提高优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要着眼于整个产业的开发,按照产业化的思路整合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即优化区域布局——壮大主导产业——带动加工、储藏、运输产业——增加农民收入。要按照全省经济结构调整“1311”规划,切实抓好农业产业化“百龙工程”的实施。要集中力量扶持壮大古城乳业集团、水塔陈醋集团和屯玉种业集团,力争3~5年内完成上市目标。要加强规范和完善,进一步探索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延长农民增收的链条。
调整农业结构,在工作方法上要坚持分类指导。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出三个鲜明的层次,即13个农民收入水平较高的县区、48个农民收入中等的县区和57个贫困县区。要坚持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实现三个收入层次的共同发展。2003~2005年,力争实现农民收入年均增幅达6%;“十五”末,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左右。
(二)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大力推进农村城镇化,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
要富裕农民必先减少农民,要繁荣农村必先推进城镇化进程。在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必须实现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和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资源总量的比重的双重降低。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水平高达80%~90%,中等收入国家为60%左右,我国2000年只有36%,我省还不到35%。解决农村问题,必须城乡统筹考虑,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加快推进城镇化,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逐步减少农民,增加农民在非农产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村人均资源占有量,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和乡村的协调发展。
加快城镇化进程,首先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注重特色、注重规模、注重区位、注重产业实力的要求,集中有限的力量,重点发展100个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中心镇,到2005年,使每个中心镇的规模达到5万人以上,全省城镇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二是要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加快城镇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和生活环境;三是要把城镇化与农业结构调整、乡镇企业发展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辐射和带动二、三产业发展。
农民外出劳务是扩大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据测算,目前我省大约350万农业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土地上,转移的压力很大。要按照 “政策引导、有序流动、加强管理、改善服务”的方针,做好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各项工作。一是对进城务工农民要公平对待,降低农民进城打工的成本,把农民也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的范畴,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还要保留农民工的承包地,使他们进退有路。二是有针对性地对各种劳动力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的岗前、技能、素质和职业培训,增强农民工的就业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三是搞好服务,要在主要劳务输出地和就业地建立农民工自我保护的组织,要通过职业介绍等中介服务组织,与各大中城市的劳动力信息部门实现电脑联网,通过现代化手段收集和发布劳务供求信息,减少外出劳务的盲目性。要向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劳动安全、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服务,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宽松的环境。
(三)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用政策调动和调节农民增收
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是稳定农村社会、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石。要保证农村基本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继续推进农村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一是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坚决制止农地非农化倾向,盘活农地经营权。要继续做好土地延包的完善工作,全面做到承包地块、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书“三到户”。同时,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允许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二是贯彻中央“少取”的要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中央“一项制度,八个禁止”的规定和“一定三年不变”制度,抓好“四项制度”落实,加大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力度,全面取消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和各种乱收费、乱摊派,普遍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 “公示制”,在贫困农村全面实行中小学收费“一费制”,严格禁止直接或变相加重农民负担。三是认真落实好退耕还林还草的有关政策。要严格执行中央及我省退耕还林的政策,加大对补助奖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好资金补助、粮食补助、种苗提供和造林费补助等工作,将各种补助尽快下达到农户。要理顺退耕还林责、权、利关系,严格按照“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坚持林权到户,允许依法继承、转让,促进农民通过林地增收。
(四)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大支持和保护力度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安天下的产业,同时又是一个弱质产业,始终面临着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必须加强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按照国际惯例和世贸组织规则,充分利用 “绿箱”和“黄箱”政策,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战略,建立一套完整的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
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的方向和重点要结合世贸组织的要求和我省实际进行战略性调整。投资方向要转向我省农业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建设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质量标准和监测体系以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支持和保护的区域重点应转向57个贫困县(市)。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扶持,改善生态环境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目前正在贫困地区实施“四大扶贫增收工程”,要紧密结合农村小康建设,积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壮大主导产业,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推进贫困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突破、升级。
健全农村金融制度,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效率是拓宽农业投资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增强服务“三农”的主动性,积极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提供支持和服务。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制度,切实落实农民的国民待遇,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