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机制确定以来,通过实际运作,特别是我国粮食市场逐步开放和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宏观调控与微观操作中的一些问题开始凸现,亟待理顺和完善,以达到合理、统一、高效的目的。
问题及对策之一;网点布局与合理流向
中储粮储存网点的定位,必须与当地粮食产出、品种结构相一致。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达到:丰年吞入,灾年叶出、平抑粮价、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降低中储粮经营成本的目的。对中储粮网点布局定位,众说不一,有的偏重吞入,把储备网点重点放在粮食主产地区;有的偏重吐出,把储备网点放在粮食主销区。在这两者相左的矛盾下,导致了前期国家投资粮库建设定点的误差,许多建设的“有效”粮食仓容,没有达到有效的作用。其根本的症结是网点定位没能同粮食合理流向有机地结合起来。呈现出有仓容地区当地没有粮食可装,若实现装粮,就得从外地购入,从而加大了成本,后续的轮换依然如此,人为加大了开支。而有粮的地区没有足够的仓容,迫使采取非仓容的形态进行储存,增加了储存压力,加大了储存成本。建立中储粮制度的终极目标已经明确,既要达到丰欠年的粮食吞吐、平抑粮价,保护农民和消费者利益,又要最大限度降低储存成本,减少国家的负担。所以在中储粮储存网点布局上,必须符合粮食的合理流向。
(一)必须为粮食商品量富集的地区。确定中储粮储存库的所在地,必须有同其粮食仓容相匹配的粮食商品量(包括数量和品种结构)。这个粮食商品量的测定,要以本地区粮食总产最剔除本地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及其他方面正常粮食消耗来计算,在剔除这些消耗后的净商品量,方能作为确定中储粮储存库的基础。无论是乡镇还是大中城市,只要有净商品量,都可成为设立中储粮库的选择目标。否则,这个中储库的粮食储存就没有可行和充足的粮源。就势必给首期装粮和此后轮换带来难题,就势必同当地正常用粮争夺粮源,就势必促使当地粮价不合理的波动,就势必迫使到外地购粮加大费用开支。
(二)必须为国家优质粮食品种。确定中储粮储存的粮食品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确认的优质粮食,以优定储是适应市场经济的根本取向。否则会给粮食品质结构调整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通过中储粮的收购促进和拉动粮食品质不断升级换代,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必须为交通沿线地区。依据必须在粮食净商品富集地区确定中储粮储存库的原则,那么在正常的情况下,其储存的中储粮的吐出和轮换绝大份额都得运往外地。交通畅通是确定中储粮储存库的要素之一。这里所指的交通沿线,不仅是铁路沿线,而是泛指包括铁路在内的,公路和水路沿线。具有三路畅通之一者均为确定范围之内。这是鉴于当前我国交通状况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所决定的,只要能够确保粮食及时运出,不是死角就可布设中储库。
当前正值中储粮网点调整时期,建议按上述原则集并和调整,以利于发挥优势,扬长避短,使中储粮在吞吐和轮换中实现良性循环。
问题及对策之二,合理轮换与最大效益
为了确保中储粮常储常新,减少国家补贴,提高中储和代储企业经济效益,通过近年的实践,国家应对中储粮的轮换规定加以修订和完善。
(一)轮换规定期限要细化。国家规定中储粮储存期限长江以南地区:稻谷2至3年;小麦3至4年;玉米1至2年;豆类1至2年。长江以北地区:稻谷2至3年;小麦3至5年;玉米2至3年;豆类1至2年:食油1至2年。根据上述规定,到期的中储粮就应当进行轮换。然而实践证明,在高寒地区的粮食储存期完全可以再拉长,尤其中储粮通过集并调整后,将全部实现仓容化,而仓容绝大多数为新建的高标准仓库,对延长粮食储存期有了根本性保障,特别近年开始出现的薄膜密封储粮等先进方法,使粮食保质程度有了显著提高。因此,对高寒地区的储存期限应通过调查,适度拉长,对原划定长江南北两个时限区,可改为按自然温度、湿度和纬度划为三至四个时限区。这样,可大幅度减少国家对新陈粮食轮换费用补贴。
(二)轮换期要放宽。当前对中储粮的轮入轮出周期一般规定为3至6个月左右。当确定的轮换期为粮食收获上市期时,因粮源相对充足,价格偏低,收购便于操作。而轮出需要销售的粮食则难以出手且价格很难达到卖点;当确定的轮换期为非粮食收获上市期时,因粮源相对偏少,价格偏高,粮食轮出销售便于操作,而轮入需要收购的粮食则难以入库且价格很难达到买点。由于轮换周期短,无法包容粮食收获粮源足与非粮食收获粮源紧两个时期,所以不是轮入收购难,就是轮出销售难,两者必呈其一。若化解这一矛盾.唯—的办法就是加大轮换周期长度。这个长度在一年一熟地区以—个粮食生产年度(即从上一年的播种期到下一年的播种期)为宜。在粮食轮换周期拉长以后,为了使储存费用补贴作到合理,空库期除贷款利息照补外,费用补贴可根据空库时间适当酌减。
(三)轮换所需贷款投放要灵活。一是,中储粮的轮换由于受粮食市场价格的制约,有时需要先轮入后轮出,因此,其所需要收购贷款及费用,开户行要据实保证供应,中储粮总公司应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联合行文,对相关事项予以明确。同时,新陈品质差价补贴也要先期拨付。否则,无法操作。二是,为了减少贷款利息支出,活化信贷资金,对轮出的销货款可先偿还贷款,当轮人时再予以投放贷款,以强化和提高信贷资金管理和运行质量。三是,如遇有轮出销售货款和新陈品质差价补贴不足以如数轮入收购成本时,所发生的差价,开户行应采取先贷后收的办法予以解决。
(四)轮换的方式要多样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粮食购销市场化机制的确立,中储粮的轮换必须与其接轨及融通。同时,也应纳入国家定向政策性粮食供应业务。在轮入粮源上,要拓宽渠道,按照既定的粮食质量标准,由现行以收购农民出售的粮食为主,转向多元采购。今后,中储粮的采购要由粮源定位转到粮食质量和价格定位上来,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储粮的购销融入放开了的市场;才能解除自我束缚真正实现市场化的运作。在轮出上,要纳入国家定向政策性粮食供应业务。国家规定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禁牧舍饲补料粮、救灾口粮和饲料供应粮、水库移民供应粮、军供粮等政策性粮食的筹措,是委托改制后的非国有粮食企业进行市场化操作,还是由国有直属中储粮库和代储粮库在轮出的粮食中解决?显然后者具有前者不可比拟的优势。尤其在以粮代赈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禁牧舍饲补料粮等项供应上,在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库存不足或没有的地区,理应由中储粮的轮出粮中解决。今后,中储粮企业应当成为国家政策性粮食供应的主体。
问题及对策之三:定向调拨与迅捷运输
粮食运输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因粮食的特殊性曾经有过特殊优惠的规定,但是随着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粮食运输同其他行业的运输一样已全部推向了市场,并没有因仍保留中储粮、地方储备粮、超储粮、军供粮、退耕还林粮、救灾粮和水库移民粮等政策性粮食调拨运输而保留或分别制定特殊的规定。因而,在执行和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时,遇到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包括中储粮在内的政策性粮食“储得好、凋得动、用得上”的政策严肃性。同时,对粮食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带来了一定的损失。
(—)指令性任务与市场机制的矛盾。根据政策性粮食“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的规定,在实际运行中存在问题最大的是“调得动”。粮食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否调出去,不是粮食企业调不调的问题,而是能否有足够的运输工具可供调拨使用。粮食企业不执行上级下达的粮食调拨指令已有明确规定并可据此进行制裁;而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或没有足够的运输工具完不成粮食调拨指令,则没有明晰的运输规定,使得粮食企业也无能为力。例如,国家曾决定对部分省区中储的春小麦实施出口,要求确定有出口任务的中储和代储企业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集港运输计划。各有关中储和代储企业对车板前的各种作业均能按期按量完成,但常常被铁路配车滞后或不足而使整体秩序打乱,人为地加大了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除中储粮食运输外,其他诸如前期国家特储粮解除销售后的运输;军供粮采购的运输:退耕还林粮、救灾粮、水库移民粮异地调拨的运输;超储粮中的陈化粮拍卖后的运输均有着紧迫性和时限性,事关重大,能否按期完成,其终极目的不仅是经济效益而是政治责任的问题。因此,对政策性粮食运输应在政策上予以单独规定,使政策性粮食运输从根本上得以保证。
(二)宏观规定与微观操作的矛盾。粮食运输同其他运输一样,运输是否高效、低耗,这与地区运输基础条件密不可分。一是运输方式多样性与单一性的区别。有的地区公路、铁路、水路和海路齐备,有的地区只有其中的一种或两种运输方式,因此,无论在效率和费用上,还是选择范围上必然要有很大的区别。二是基础设施好与设施差的区别。同样的公、铁、水运,因其等级、权属等方面的不同.其效率和费用也就不同。三是运输市场容量大与容量小的区别。有的地区经济发展超前,其运输市场容量必然大,有的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其运输市场容量必然小。运输市场容量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而单位运输费用的高低又与运输市场容量大小运输能力配置多少密切相关。容量大运输能力配置大单位运输费用就低,反之必然要高,上级对运输政策性粮食补贴,往往从宏观上不分地域一刀切,而实际上,在微观操作中常常遇到企业难以承受的困难。这方面的问题如不认真对待并妥善加以解决,必然对政策性粮食运输造成严重的影响。对此,必须贯彻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的原则,要实事求是地进行确定,要做过细的工作,要认真调查研究,要避免简单化,切忌一刀切。
(三)钢性运费补贴与弹性运费的矛盾。一是近年来上级在政策性粮食运输费用补贴上大多数为“前置性行为,后置性规范”。就是先行实施粮食调拔运输,此后再明确运费补贴标准,使企业和业务主管部门心中没底,应当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比如前期在东北地区出口的中储小麦集港运输及其他各项费用补贴标准到任务完成后也没有敲定。今年解除和拍卖的国家特储粮车扳前运输及其他费用补贴标准也没有明确,粮食早已拍出并基本运完。二是根据以往的作法,上级对政策性粮食运费及其他费用补贴不分地域、不分运输方式、不分季节、不分基础设施状况下达一个标准,有失公允,必须有所区别。三是在政策性粮食运输收费标准上不统—,特别在铁路收费上差异较大。对此必须统一规范,并在补贴上体现出“谁出政策,谁拿钱,拿足钱’的原则,将政策性粮食运输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