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加强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就是要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的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加强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要依法健全三项制度。
一、全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村民能否选举出自己满意的人管理村务,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农村经济落后,农民的收入主要集中在养猪、养蚕等养殖业上,而先富裕起来的农民,大部分有剩余劳动力到城里打工。作为重庆市潼南县永胜镇,是扶贫镇、人民的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离富裕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选什么样的人管理村务,是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全局,是否能够带动农民群众走上富裕道路的关键。因此,健全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必须把握几个问题。一是搞好宣传教育。今年,重庆市潼南县永胜镇农村进行了换届选举,村民对此有很多误解,认为选举是上面的事,谁来当村党支部书记,谁来当村主任与我们没有什么大的关系。因此作为党组织要积极搞好宣传,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要把有关选举政策向农民群众讲清、讲透。目前,农民的文化水平低,都是粗人,对大道理听不懂,要结合实际,举例子给农民讲清换届选举的重要性,让农民积极投入到换届选举的工作中,要积极发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板报、厨窗、广播、闭路电视等进行宣传教育。在农民进城赶集时机,贴出“安民告示”街头标语,让农民正真认识到换届选举的重要性。二是落实好有关制度。要健全和完善候选人提名制度。村级支部候选人的产生必须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经过民主推荐,并把组织提名与党员提名结合起来,多数不同意的不能作为候选人,适当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坚决杜绝变相等额选举,努力克服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在选举之前,要使党员或者党员代表切实了解候选人的主要业绩,领导能力以及廉政、勤政等情况,特别应征求党个人士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再经上级党组织考察后进行党内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选举村级党支部。在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过程中,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指示的多,行动的少,讲得多,落实少抱有不负责任的态度,认为,选举工作是贯例,三年换届是老孙常谈,往往不能够引起他们的足够重视,这也是不能够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主要原因。目前,跑官要官的现象也很突出,村民当中,有想当官的,提着东西送上红包到领导家看看,要让给照顾照顾,如是问题就出来了。就有不法分子到乡镇村级搞反面宣传,指定农民群众要选举谁,这样一来,把农民想要选出的人没有选出来,而领导“中意”的人选出来了。同时也存在,“姓氏族”的问题,有的农民私心严重,家族观念强,认为某某同志和我是“家门”,社会关系好,在上级领导心目中的印象也不错,选举他以后还能给我帮上忙,于是,地下沟通,暗中串联,不惜金钱拉关系垄络选票,全村姓张的多,那么“张某”就顺利成章当选上。另外,在民主集中上有时出现了问题,当多数村民推选出自己满意的人作为候选人,可到后来没有他,这是为什么?原因就在“集中”上,到上级领导集中时,认为某某同志时经常与党政机关领导作对,老是提出与他们不利的问题,虽然群体提了名,但拉上级领导的尾巴,而民主是手段,集中才是目的,所以群体正真信任的人落榜。三是要落实督促制度。上级领导机关要派得力助手搞好督促落实,要广泛深入访民情,听民意,掌握一手资料,不能坐到政府机关会议室听汇报,要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就必须深入群众之中,调查研究,搞好督促落实。
二、健全村民议事制度。健全村民议事制度是更进一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完善村民内部议事制度和决策的落实。目前,党支部书记,农村村民村委员会主任,是带领人民群众奔小康,共同富裕的“班长”,这个决策的落实,导致了村级很多重大的事情某一个人说了算的因素。要健全村民议事决策机制,严格依法议事,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确保决策质量的落实。但目前,有的村党支部由于个体素质和所处环境等因素的制约,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议事不合法,诱使集体闯“红灯”书记先入为主,违反了议事原则,临时动议,程序不合法,草率集中,导致决策失误等,因此,要健全村民议事制度,确保议事决策的合法性,要把握好几个环节,一是优化机制,防止规则失范。村民会议议事制度必须有一定的规范,否则容易出现误导,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确定议事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确定议事规则的基本依据。因此,党组织应该严格遵守,不能各行其是,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于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如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这是建国五十年来我国农村继实行土地改革,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之后又一项重大改革,这次改革按照减轻农民负担和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对现行农业和农村领域的税费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基本思路是“正税清费”取消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实行一事一议,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民只负担农业税及其附加,这项改革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的社会稳定,但是落实怎么样,农民是否真正得到实惠,有的政府机关,只是做表面文章,根本就不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没有将党的富民政策落实到实处。二是严守规范,防止程序违规。村民议事制度的落实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首先要“安民告示”防止仓促上会,要提前把研究的问题,开会时间通知村民,让大家认真思考,充分准备,以防止有议事不明确,以支部成员举手表决,难以发挥村民主观能动性,尔后要充分酝酿,给村民有足够的发言权,领导机关要紧密联系群众,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村民达成共识,把分岐的意见在会中化解,形成一致意见,再经党支部研究、论证、推荐、上报。其次,要紧扣主题,力戒临时动仪,村民研究问题必须紧紧围绕议题展开,切忌随意改变,更不能临时动仪,否则,不便难以形成决议,而且容易造成决策失误,也不符合程序规则,更不能搞灵活变通,特别是村民最关心的问题,如重大决策,必须由村民集中研究决定,任何以“主官”行为为基本特征,采取“指示式”命令式,而形成的决策都是违规和无效的。
三、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是一件上合政策下顺民意的制度措施,它既能把村务工作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增强村务工作的透明度,又能增强村民的参政意识,凝聚人心。村务公开这既能还干部一个清白,也能给群众一个明白,村民从心里满意,要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必须把握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家村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家村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联系,培养和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农村基层干部,是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要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的宗旨观念和群众观点,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要加深对农民群众的感情,想问题办事情,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要自觉遵循党的农村工作基本原则,维护和实现好农民的利益。二是要关心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如村上承包的土地收入用在哪里,农村电网改造政策如何?上级政府下拨的公路维修款用了多少?村上的扶贫款发放问题,给了谁?都要给农民群众有一个明白帐。如今,有的村级领导,经常吃喝、旅游、搞“借鉴”别人的发展经验,搞公款旅游,造成公款流失,而村务无法得到公开。三是落实检查督促制度。上级政府职能机构,要经常到基层检查工作,要将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查到底,不迁就照顾,是谁的问题就是谁的问题,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不能搞走走形式算了,要正真解决农民关心的问题,还农民一个清白。四是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积极维护农民的利益,对那些腐败分子,要依法严厉打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农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