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工作中有两类问题容易诱发不稳定因素,一类是少数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作风粗暴,办事不公开、不公正;另一类是少村民不学法、不懂法,只要权利,不尽义务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大力抓好民主法制建设,努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解决少数干部思想上对中央提出的“依法法国”、“以德治国”重要性认识不足,“人治”思想根深蒂固的问题;二是加大监督力度,解决少数干部贯彻制度自觉性不强,有章不循,随意性大的问题;三是解决部分群众对上级政策、法规不明白,存有模糊认识的问题;四是针对新情况、新 ,对过去制定的一些规章缺席舒畅行补充、修改、完善;五是针对群众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参与民主管理的要求比较迫切,支持和保证群众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莒县龙山镇在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中,主要抓了如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抓好普法和道德教育这个基础
针对一些干部群众思想上根深蒂固的“人治”思想,把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围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这个目标,狠抓法制宣传教育,村村订学法计划、建立学法记录,有计划、有重点、有目标地向群众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组织机关干部每周学习一部法律知识,利用电视差转台、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力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在王家山、东涝坡等有条件的村建立法制宣传一条街,使村民抬头见法、走路看法,处处学法。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总抓手,通过典型引导,大力抓好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和青少年“接茬教育”。在各村评选出的五星级文明户中筛选出一部分事迹过硬的典型,在全镇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推动全民全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
二、切实抓好“两个规范”这个重点
一是规范干部行为。针对少数村干部讲讲“人治”不讲“法制”,干工作靠拳头、不靠教育引导,擅长下命令、不乐意搞服务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干部行为,努力减少或避免因干部原因激发干群发质。工作中通过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使每个干部领导理念上由“人治”向“法制”、“德治”转变,工作方法上由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变,自身素质上由“经验型”向“政策型”、“市场型”转变,对每项工作,必须“阳光操作”,不能“暗箱操作”;必须规范操作,不能随意操作;必须多数人操作,不能少数人操作。把工作真正纳入“公开、民主、规范”的轨道。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对规范干部行为的作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大会,听取村两委工作汇报,对村两委工作提出意见建设,以加大规范干部行为的力度。
二是规范群众行为。针对少数村民只要权利,不尽义务,重物质利益,放松精神文明,只顾个人利益,不顾国家、集体利益等问题,着力规范村民行为。就是通过普法、学法,使群众守法、会用法,能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在原有村规民约基础上,按照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和互约性原则,制订《村民行为规范》和《依法治村章程》,发送到每家每户。组成由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依法治村监督委员会,对村民遵守《规范》、《章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与“五星级”系列创建评比活动相结合,与上级执法执纪部门相衔接,加大《村民行为规范》和《依法治村章程》落实力度,对执行《规范》、《章程》好的村民给予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对违犯《规范》、《章程》的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三、切实抓好制度建设这个核心
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在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村级组织建设基础上,围绕制度建设,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切实抓好民主选举制度的落实。针对一些村选举工作中宗族派性泛起,一些人违反选举法规造成不稳定等问题,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做好党支部、村委会选举工作,加强对党支部、村委会组成人员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
二是切实抓好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针对少数村做决策由少数人“拍脑袋”,科学性、民主性差,盲目性、随意性大的问题,要求每个单位按照“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要求,努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对关系村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的事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如本村各类经济合同完善、变更和解除,集体财产拍卖、发包、处理,土地承包、宅基地和生育指标安排、粮油任务和税费征收、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要求按下列程序决策:第一步,由村支部会同村委会研究,提出初步方案,报经党委政府包片领导、总支书记把关同意;或在研究制订方案时请包片领导、总支书记参加。第二步,由村两委召集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镇包村干部参加的“听证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后生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时,在走好前两步的基础上,还要召开全体村民大会表决通过。
三是切实抓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落实。针对少数村干部自由散漫、工作不出力、年底争待遇,以及少数退休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不支持现任班子、工作上设置障碍、使伴腿等问题,加大对现职干部和退休干部的管理力度,在继续落实督查和诫勉谈话等规章制度基础上,制订了民主评议在职干部和退休干部制度。每年年底,由镇党委派人主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对村党支部成员、村委成员和村退休干部逐人进行民主评论议。得优秀票70%以上的为优秀等次,发110%工资,得称职票加优秀票在60%以上的为称职等次,发100%的工资;得称职票加优秀票在50%—60%之间的为基本称职等次,发90%工资。得不称职票50%以上的为不称职等次,发50%的工资并进行谈话。实行位次管理制度,对经镇综合考核前15名的村庄,年终由镇财政拿出部分资金对村干部进行奖励。后3名且得分在700分以下的村庄说明原因并对两委班子进行调整。今年四月,召开了2002年工作奖惩兑现大会,一批工作优秀成绩突出的农村干部受到表彰奖励,对三个后进村的两委班子进行了调整。针对个别村庄以报销电话费、招待费和发工资等名义到处借款、赊账加重集体和村民负担等问题,对农村财务实行“三控制、两审计、两公开”制度。对村干部工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电话费、村招待费实行严格控制,村干部工资根据岗位责任制千分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统一由镇审批后发放,电话费支部书记每月限额50元,村委主任限额30元,除招商引资外其它招待费实行“零管理”。对收支单据实行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经办人“三笔会签”,每张单据先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计合格后,再按规定时间报经管站接受审计,不合格单据加盖作废章。每月的财务和村务在10号这天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站所收支实行“零户统管”。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党委政府组成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切实抓好矛盾调解、站岗巡逻、严打斗争和责任落实这四个关键环节
一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建立健全镇、村两级调解网络。镇成立由一位政协副主任任主任,信访、司法、公安、法庭、土管、民政、计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村调解委员会由调解主任、村文书和一名妇女干部组成。村内出现矛盾,村调解组织靠上做好调解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当村级调解难以见效时,及时向镇调解委员会汇报,由镇派人靠上,加大力度进行调解。工作中积极引导走法律程序,依法解决矛盾,防止感情用事,激化矛盾。
二是切实抓好镇村站岗巡逻。镇成立由8人组成的治安联防队伍,村充分发挥全民义务站岗和专业队伍站岗的作用,并借鉴外地经验,搞好治安承包。确保每天站岗巡逻人员在4人以上,村干部亲自带班站岗巡逻,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三是抓好严打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大力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加大治爆辑枪力度,彻底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抓好村综治办建设,达到有组织、有队伍、有设施、有制度、有档案、有经费的“六有”标准;加大抓落实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