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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农村社区集体经济

把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农村社区集体经济

作者:陈品嵩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3-12-20    点击量:

  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由来已久,这种经济模式当初之所以产生,是我国政治制度与落后的农业经济生产力结合的产物,它还会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里存在和起作用。理由有三:第—是它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在农村的载体还会长期存在。第二是它作为农村社区公共财力的主要来源,这种情况短期内也不会改变。第三是许多农村的经济还是落后的,越是贫困、落后的地方,社区集体经济的最基本的功能就表现得越明朗,它给农民提供了最基本的就业条件、生活来源,给农民一种安全感。这种蓄水池作用,在今后较长的时间里对农民还是需要的。正因为这样,改革和发展农村社会集体经济就有必要了。

  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目前要解决的问题

  明确与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关系。从20世纪90年代初起,广东设置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作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但是,由于农村基层组织普遍是实行几块牌子、一套人马,而且强调统一领导,所以村内事无大小,都由党支部决定。村民委员会改选之后,村民自治凸显出来,某些地方于是出现党支部要掌握集体经济、村民委员会也要掌握集体经济的情况,甚至发生剧烈纷争。如果仔细分析,我们就明白他们争论的并不是要不要发展集体经济或者如何发展集体经济,而是争论谁能掌握集体资产、谁对社区集体经济有支配权的问题。其实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其成员都是同一社区的农民选举出来的,其服务范围都是同一社区的农民,服务依赖的物质基础都是同一社区的集体经济,工作目标也基本是一致的。由谁来掌握集体资产运作,应该由法律法规规范的组织职能来决定,根据这一点,我更倾向于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实际上实行“村、经合一”,即村民委员会既是社区农民的自治组织,也是社区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社区集体经济的法人。

  把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引入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现在要主要解决好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村民委员会作为资产法人,可以委托经联社,或者成立资产经营公司等具体负责资产运作,通过发包、租赁、参股等方式获得经济收益,尽量减少对项目的直接经营。社区集体经济把资产发包、租赁或参股,也要选择给现代企业制度明显的企业,减少资产流失风险。

  加强经济民主管理。这些年,某些地方农民有怨言,甚至上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集体财务不清、管理不透明,往往由几个干部操作而广大群众没有有效地行使民主的权利,集体经济成了干部经济,造成新的矛盾。近几年,广东省普遍推行“两公开一监督”、集体经济管理电算化和会计委派制等,就是要加强集体经济管理规范化、民主化,这些措施都应该继续加大力度推行。

  通过股份合作制等方式改革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的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股份合作制改革应是到目前为止改造现行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缺陷的最好手段之一,即使是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不能在产权这个层面改革,也应当在分配这个层面改革。

  推进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要注意处理好的三个关系

  与其他集体经济发展的关系。目前农村存在多种经济成分,集体经济也存在多种形式,我们在谈促进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应该注意推进其他集体经济形式发展,如专业合作组织、跨社区的农民联合经济、其他经济组织与农民的联合经济等。

  与农民家庭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家庭经营不但在第一产业,在二三产业领域也迅速发展,农民家庭经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社区集体经济应该继续为农民家庭经济发展服务并提供支持。要提防借口发展集体经济,强行收回农民的承包土地等现象出现。

  在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要逐步减少农村集体经济的社区性。这应该成为这类地区的一个工作方针。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越要求各种生产要素广泛地流动、资源不断地优化配置,农民会转变为工人,农村会转变为城镇,封闭性很强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如果不经过新意义上的改造,或许最终会消亡。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剥夺农民,而应当通过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等保护农民的利益,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顺利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