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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着力点

农业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着力点

作者:侯宪秀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3-12-20    点击量:

  党的十六大为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展示了美好前景。滨州市作为传统农业地区,如何把党的十六大精神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探索出一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路子,将对全省乃至全国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正确处理农民奔小康与扩大就业的关系,为农民增收致富开拓新路子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关键是农民,没有农村的小康也就没有全国的小康。经济欠发达地区共同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村剩余劳动力多,这是导致这类地区经济欠发达的根本原因之一。近年来,为解决这一问题,各地虽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要适应农村经济进入新阶段的要求,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采取内部挖潜、城镇带动、劳务输出等措施,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拓宽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在具体措施上一是挖掘农村内部潜力,搞好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开发,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二是加快小城镇建设,构筑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新载体。今后小城镇建设将成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的主要方面。因此,要在抓好农业内部挖潜、就地消化的同时,加速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突出抓好小城镇建设。在发展思路上,按照“以地生财、盘活资源、多业并举、多轮驱动、重点突破、联动发展”的思路,调整优化企业布局,以小城镇建设为依托,重点发展资源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实现农产品的加工增殖。在建设规划上,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发展”的原则,从区位、资源、市场等综合条件出发,科学规划,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小城镇集中,形成以企业群体为依托的小城镇“聚集效益”和“辐射效应”,使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步协调发展,进而形成以中心城市为龙头、卫星城镇为龙身、乡村为龙尾的城乡经济新格局,为农民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拓展更大的空间。三是组织引导劳务输出,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为尽快缓解农村劳动力供求矛盾,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和教育、帮助其更新观念,引导其走出家门。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增强其出外就业能力。同时,还应针对国外需求,抢抓机遇,组织和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出国,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国际空间,多渠道、多形式开拓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正确处理发展市场农业与强化服务手段的关系,为农民走向市场搭台子

  农民是发展市场农业的主体,如果不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壮大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一句空话。然而,农村的基本现状是,农民文化素质低、组织化程度低、生产经营分散,一家一户一个生产单位,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遇到许多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这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手段,为农民走向市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系列化的服务。一是搞好技术服务,不断提高农民闯市场的能力。农民步入市场后,要想使产品立足市场,赢得市场,取得好效益,就必须以技术取胜,以优质取胜,而技术水平低是当前农民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此,必须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壮大科技队伍,一方面搞好技术服务,直接向农民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指导农民科学种田,增加农产品科技含量,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农民夜校和培训班等形式,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增强闯市场的能力。二是集中力量抓好龙头企业建设,为农民步入市场提供载体。农业地区应把龙头企业建设作为农村发展市场经济的重中之重来抓,采取改造、扩建、新建、联合等形式,紧紧围绕主导产业的发展,加快建设和培植壮大一批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外向度大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同时,进一步拓宽龙头企业的发展路子,把产业化与新型合作经济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与龙头企业以及各类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合作制、合资、合作等形式紧密联结起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从而有效地规避农民在商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提高农民经济效益。三是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引导农民直接进入市场。本着“谁建设、谁管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和多方筹资的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市场建设。在不断完善配套城乡集贸市场的同时,在农产品集中产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积极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尽快在全市形成以专业批发市场为中心、功能互补、贯通城乡、辐射全国、连接世界的农村市场网络。同时,充分发挥农民购销队伍的重要作用,突出抓好农村流通组织、农民联合运销组织、专业批发销售组织的建设,把他们融入整个市场体系中,规范其运作行为,并鼓励农民运销组织成立配送中心,向超级市场和国内外销售大户直销农产品,以更好地拓展国内外市场,引导农民走向国内国际市场大舞台。

  三、正确处理现行土地制度与土地流转机制重建的关系,为农业集约化、现代化探路子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改革开放以来,农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个人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以及由短缺经济向过剩经济转变所带来的环境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加深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这就要求在稳定现行土地承包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土地制度创新,通过各种形式使农户小块土地纳入规模经营和社会化生产的轨道,以适应农村经济新形势新阶段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增加土地投入的积极性,主要不取决于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而取决于土地投资收益率的提高。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虽然有助于承包农户从长远着眼,增加土地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土地产出率。但提高农民在土地上的收益率,关键在于使农户家庭的小规模经营生产与大市场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产业化、社会化的生产与经营。因此,应通过土地制度创新,转包、租赁、反租倒包以及土地股份制等形式,把土地集中起来,交给种田大户统一经营,从而提高农业劳动的生产率,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具体来讲,可探索推行以下几种形式:一是自行转包。农户之间自行协商后自愿转包。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土地转让。土地承包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既可部分转让,也可全部转让。三是土地互换。土地承包人交换各自的承包土地。这种形式便于解决交通不便、种植难以集中的问题。四是土地拍卖。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价格和一定的税费,在一定的时期内卖给他人经营。这种形式适应于“四荒”土地的流转。五是土地租赁。土地承包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再由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租金。

  四、正确处理推进民主政治与强化基层政权的关系,为强化基层工作找法子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就是切实保证农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能否很好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又是我们判断是否全面达到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推进民主政治与强化基层政权是一个辨证的统一体,互为条件,互相促进,民主政治是基础,基层政权是保障,没有充分的民主,基层政权就难以得到巩固和强化;同样,没有坚强有力的基层政权,民主政治就无法实现。要把两者紧密联系起来,齐头并进,既要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农民民主权利,又要不断强化基层政权,进一步树立基层组织在农村的绝对权威,做到政令畅通。一是顺应时代潮流,坚持德才兼备和群众认可的原则,下大气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不论是推进民主政治,还是强化基层政权,关键在人。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用“三个代表”的思想指导选人用人。把那些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富有经济头脑、有大局意识、致富有方、领导组织能力强、意志坚强、乐于奉献、能带领大家共同致富奔小康的能入选进村“两委”班子。二是随时了解和掌握在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当前,一些基层干部民主意识差,有事不同群众商量,该公开的不公开,甚至还有少数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用权力压制民主。对此,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一方面引导农村基层干部,自觉摆正位置,增强公仆意识和民主意识及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意识。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从制度上规范基层干部的行为。同时,也要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借“民主”之名,蛊惑群众无端上访,要挟基层干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对这部分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以确保社会的稳定。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比如,建立村民议事、民主决策制度,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建立农村财务公开制度,设立公开栏,定期对村财务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制度,让群众对村上的工作知道实情,摸实底,并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同时,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的道德行为,促进社会公德水平的提高。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民主政治落到实处,真正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