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必须借助资本市场。通过对农业类上市公司的产业化经营优势的分析,以及资本市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作用的研究,提出了上市数量有限、主业过于分散等农业类上市公司在发展中需要正视的五个现实问题。
我国虽然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农业还比较落后,特别是在20年来的改革开放中,农村与城市差别进一步拉大,矛盾突出,相当一部分农民生活还很艰难。与农业强国相比,我国在资金、技术和人均土地拥有量上都处于劣势地位,而且我国农业生产者的组织优势也不存在。我国农业组织以分散经营的家庭承包制为主,要组织他们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不现实,虽然目前一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通过不同模式,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将分散经营个体变为专业化和规模化组织,但是其竞争力还远未达到与农业强国抗衡的程度,因此如何促使我国农业快速发展就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实践表明资本市场是一个加快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助推器。
一、资本市场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
(一)农业产业化的内涵
农业产业化,就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品与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农工贸、经科教结合起来的一条龙经营管理方式。农业产业化的本质之一是实现从粗放型经营方式向集约型经营方式的转变。传统的农业是一种投资大、风险大、收益低且不稳定或者很少赢利的产业。根据规模经济的理论,农业经营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才能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而集约型经营方式是实现这种目标的前提条件。市场经济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随着社会化、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第二、三产业中的部门直接参与农业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的程度也不断提高,从而促进农业生产的加工、销售、消费形成一条龙式的产业链。农业要成为赢利的产业,就要跨行业、跨地区、跨产业经营,就要实现市场化、社会化经营,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
(二)农业产业化离不开资本市场
首先,资本经营有助于扩大龙头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龙头企业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农户,具有较稳定的产销关系;另一方面龙头企业也有融资扩张的内在要求。资本市场则不仅为企业筹集资金提供了新的渠道,而且还有利于企业通过外部交易战略实施企业间的控股、收购、兼并、承包等,使其能在短时期内实现低成本扩张,扩大组织规模,增强辐射能力,达到提高市场占有率的目的。
其次,资本市场有助于龙头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是有助于打破行业壁垒,不同行业的企业可以借助资本市场这个平台相互融合,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二是可以形成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企业在管理与决策上更加民主和科学;三是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真正形成,企业在利润最大化原则的驱动下,资本运营会更富有效率,其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实现保值和增值。迄今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3万多个,带动农户4 000多万户,年利税600多亿元,产值利税率8.1%,高于一般农产品加工企业。这些企业相对于农户分散经营而言,资产规模较大,主营优势突出,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利润稳定,治理结构规范,在组织制度和经营模式上初步具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特征。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深入,已有59家满足了证券市场的要求而获得融资机会,获得了更大的发展机遇。
二、农业类上市公司产业化经营优势
据统计,截至2002年6月30日,沪深两市的A股上市公司近1200家,其中农业类上市公司所占比例为4.9%。从经营情况来看,农业类上市公司2002年中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值为0.0925元,比沪深两地上市公司整体加权平均水平高。出现这一状况,除了国家对农业给予了大力扶持外,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业类上市公司普遍步入产业化经营之路,通过加大对农业的科技投入,开发优良品种,拓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等措施,谋求农业规模经济效益。如种植类上市公司中的丰乐种业投巨资,建立了粮食瓜菜种子加工包装中心及种子一条街项目,禾嘉股份则利用当地资源生产蔬果脆片。这些农业类上市公司能够普遍达到产业化经营,主要是因为农业类上市公司与农业类非上市企业相比具有如下优势:
(一)资金优势
由于种种原因,农业非上市企业筹资渠道单一,承贷条件苛刻,资金紧张的矛盾尤为突出,这大大地制约了其产业化的进程。而农业类上市公司则通过发行上市、配股、增发新股等多种直接融资手段,为其产业化经营带来了极大的资金便利,几千万、上亿元的投资项目对这些企业已不是难事。据统计,自股票市场成立以来农业类上市公司通过发行新股、配股、增发筹集的资金高达200多亿元。
(二)运营机制优势
与非上市公司相比,农业类上市公司都在上市前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明晰了产权关系,转换了企业经营机制,因此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第一,规范而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企业产权机制的落实和委托代理权问题的解决。第二,股东投票权。一方面投资者借助其持有的股票来履行股东的权利,施加对企业的影响,形成对企业决策的内部约束,另一方面投资者可通过在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来表达其对企业的选择,形成对企业经营的外部约束。第三,相对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使企业运作规范,效率提高。这些都是农业非上市企业无法比拟的。
三、资本市场培育了农业龙头企业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从事农副产品加工或流通的龙头企业发挥着开拓市场、建立基地、带动农户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在发展农业产业化时,如何培育龙头企业便显得尤为重要。农业类上市公司因具有资金及运营机制等诸多方面的优势,完全有能力充当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而且事实也是这样。如林业中的永安林业、农产品加工业中的伊利股份、畜牧业中的新希望等都起到了龙头企业的作用,不仅自身实现了质的飞跃,而且还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政府由此在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现有农业类上市公司作用,根据其本身在农业产业化链中的地位,对上下关联企业进行参股、控股,实现以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关联机制;另一方面则可通过政策的引导,打破地域的限制,对尚未开发的农业资源进行整合,为其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创造条件,培养出一批新的农业类龙头企业。此外,还可引导其他行业的上市公司,通过兼并、重组的手段开发农业资源,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以此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
(一)培育了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
农产品深加工是传统农业发展的产物,是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现代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在农产品自给自足的基础上,对剩余农产品进行加工转化的过程。据中国科学院有关专家预测,我国薯类深加工升值可达1500亿元,而玉米加工成氨基酸可升值28倍,加工成胰岛素则更高。正因为农产品深加工能够产生如此高的附加值,因此已上市的农业类公司不同程度地涉足了这一领域,如禾嘉股份利用四川的资源,生产蔬果脆片;吉发股份利用吉林的玉米资源,生产淀粉与糊精;伊利股份利用当地的畜产品资源,通过冷冻食品开发、冰淇淋、奶粉、奶茶粉等项目建设,带动当地资源向效益转化等。而从农业类上市公司深加工运作的对比情况来看,新希望所推广的“饲料厂+种鸭场+加工场+市场”的樱桃鸭产业化发展模式值得借鉴。具体运作方式是将玉米、小麦等农产品加工成饲料,而饲料又销往云、贵、川的农户与专业养殖户,再把农户的畜禽产品进行加工,然后利用自身的信息网络将这些加工产品推向市场,从而实现了农户、企业、市场的有机结合。
(二)促进流通领域产业化经营模式形成
目前农业最大的问题是农产品的流通问题。一方面是农民对市场把握不准,生产出来的产品不能适合市场的需要而造成大量过剩;另一方面则是缺乏有效的中介和农产品流通市场,即使农民生产的产品有市场需求,也难以到达消费者手中,因此利用资本市场建立销售网络,尽快形成完整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来自资本市场上的融资推出“布吉模式”便是成功的范例。布吉模式打破了“国家办市场、工商管市场”的传统模式,探索出“企业办市场、企业管市场、市场企业化”的布吉模式。该模式确立了“货不分南北、人不分东西、组织不分公私”的原则,布吉市场变管制型管理为服务型管理,不仅解决了经营者的后顾之忧,还增加了包装、深加工、仓储运输等服务,而且将服务型管理做深、做大,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农产品拍卖”方式,提高了流通效率。布吉市场投资开发了“中国农产品综合信息网”,目前市场汇集了全国27个省市3 000多种农产品、300多种名优特产品。为更好发挥其中介组织作用,布吉市场还不断地向生产领域和零售领域延伸。这种模式不仅实现了农户小生产与农产品流通大市场的对接,而且将生产、消费有机地连在一起,将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融合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
(三)推动农业产业化模式探索
资本市场对我国农业的重要贡献并非仅仅是融资,而是由融资所推动的农业上市公司产业化模式的探索。农业产业化因能够快速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产业附加值,促进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户收入,而成为我国当前农业发展中的一项准政策,这是国情所致。从这个意义上讲,资本市场对我国农业的重要贡献更在于由融资所推动的农业上市公司产业化模式的探索。现已形成的九发股份技术驱动模式、金健米业基层政府参与模式等,已经被国内不少农业公司效仿。在WTO框架下更需要农业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这个平台不断构建和完善产业化经营管理模式。
四、农业类上市公司应正视的现实
虽然资本市场对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有巨大作用,农业类上市公司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就总体来看仍存在一些不足,同时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在资本市场上也会展开争夺战。具体来看,农业类上市公司应正视以下现实:
(一)上市数量有限
自1997年以来,农业类上市公司数量虽然呈现出快速增加的势头,但农业类上市公司所募集资金的总量与农业整个行业所需要的资金相比,尚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如何进一步发挥农业类上市公司对农业的整体推动作用,值得关注。同时行政管理体制的条块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也束缚了部分农业类上市公司的手脚,使它们的作用大打折扣。
(二)主业过于分散
在农业类上市公司中主业多元化的趋势日渐明显,特别是那些上市时间较早的企业,农业在公司主营收入中的比重逐年下降。而新上市的农业类公司募股资金也有分散的倾向,虽其大多集中在农业行业内,但由于项目过多过杂,使本来就有限的资金更难发挥较大的作用。
(三)借农业之名“骗取”上市指标
农业生产本身具有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部分企业将一些本身效益较好的非农业资产与农业资产包装后一起上市,尚可理解。但也有一些企业利用国家对农业的倾斜政策,打着开发农业的旗号申请上市,却不把主要资金投向农业,而一些真正需要资金的农业企业,却无法获得上市的资格。
(四)补贴收入未来的不确定性
加入WTO后,在到2004年的过渡期内,我国平均关税将降至17%,随后关税和配额将逐步降低乃至取消,上市公司只有一个短暂的过渡期。农业产业化组织中最有实力、效益最好、带动性最大、组织上最完备的上市公司,其利润对补贴的依赖已经达到1/2的广度和1/5的深度,可想而知,其他经营实体参加国际竞争的实力就更加单薄。很显然,如果排除补贴收入的因素,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利润就会收缩,公司再融资的资格就受到威胁,银行的授信也会产生障碍,而资金链条一断,企业的经营就会陷入困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补贴收入支撑了上市公司的运转,而由于补贴收入未来的不确定性,造成企业运转的基础很不稳固。
(五)外资企业会争夺我国资本市场
加入WTO之后,上市公司虽然可能先于其他企业利用“两种资源、两种市场”,但在补贴减少、保护程度降低等内部因素的影响下,直接面对外资企业的进入,其生存环境将变得更加复杂。第一,我国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和国内地位不足以轻易地获取海外市场,而低价倾销又受到有关国际法规的限制;相反,国外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和国际地位却很容易取得我国国内的市场占有率。第二,资金利用上也不具备绝对优势,可利用的资金资源在减少。过去,在关税壁垒很高的情况下,外资用以“资金换市场”的办法,通过直接投资赢得市场,如顶新国际集团等跨国公司在国内通过独资或合资的办法设立分厂。而随着关税的逐步降低,外资流向呈现出直接投资减少,产品直接进口增加的趋势。市场动态显示,证券市场今后向外企开放后,在争夺国内资本市场资金方面,内资企业将面临外资企业的严峻挑战,而相反,我国企业尤其是农业类企业在国外融资则很困难。
从长远来看,随着新的关税政策放弃对不具备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的保护,相应的产业将会出现大的调整,资本市场也将顺应这种趋势,在上市公司中进行优胜劣汰,绩优绩差公司排行榜将重新洗牌。如我国取消从美国进口柑桔的禁令之后,赣南果业的主业经营更加艰难,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该公司出现了微亏。农业上市公司尚且如此,非上市的农业公司受到的影响会更甚,因此,我国资本市场应发挥助推器作用,加大接受农业类公司上市的力度,并给已上市的农业类公司再融资以政策支持。
摘自:2003(3) (62-64)《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