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的一大障碍,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要途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运用西方经济理论,通过对城市化几种模式的比较和分析认为,实现我国城市化应选择小城镇发展模式。
我国现有人口13亿,农村人口占到70%左右,庞大的农村人口与有限的耕地面积形成突出矛盾。目前我国的3.3亿农业劳动力中,就有1/3以上的剩余劳动力。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长期滞留在农村,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增长和国民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何使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以加速城市化进程,是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十分艰巨的任务。
一、我国城市化发展概况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从1978年的17.92%上升到2000年的36.09%,年均提高0.83个百分点,城市数量从1978年的193个增加到2000年的663个,建制城从2176个增加到2.03万个,城镇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4.56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17.9%提高到36.1%。
那么,我国的城市化水平究竟如何呢?
一般而言,在工业化的过程中,一国的城市化水平是随着工业化水平的发展而发展的,即工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上升到什么样的比重,城市化水平也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比重。但是,我国城镇化水平却大大低于工业化和非农化水平。1952~1978年,我国人口城镇化率只提高了5.4个百分点,但同期工业化率和非农化率却上升了26.7和22.4个百分点,城镇化率的年均增长幅度也远低于同期世界城市化年均增长幅度。改革开放以来自下而上的工业化从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城镇化进程,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与工业化和非农业化进程仍存在较大差距。1978~1998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上升了12.5个百分点,年均增长提高了0.625个百分点,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增长的幅度从26.4%下降到11.7%,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的幅度从54%仅下降到51.2%,下降速度十分缓慢,说明我国的城市化滞后程度仍十分严重。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落后程度非常突出。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水平大致在8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90%以上,中等收入国家也在60%以上,而我国只达到30%左右。即使与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同的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水平落后也十分明显据世界银行统计资料显示,我国1997年人均GNP为860美元,同年人均GNP在630美元至1090美元的12个国家平均城镇化水平为41.3%,我国低了5个百分点。按世界银行的购买力平价(PPP)计算,1997年我国人均GNP为3570美元,同年人均GNP在2040美元至4840美元的28个国家平均城镇化水平为52.6%,我国低了16个百分点,同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仅比低收入国家高出1.9个百分点。
所以,从总体来看,我国城市化尚处于起步阶段。根据世界城市化发展的“逻辑斯蒂”曲线来判断,今后我国城市化将进人国际公认的从30%一70%的加速发展时期。预计在未来的二、三十年里,我国城市化发展的速度将比目前快一倍左右,达年均增长1.0~1.4个百分点,这必将有力地支持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城市化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数以亿计。这么庞大的人口数量,无论是农业内部还是乡镇企业都是无法消化的,因而必然会有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民工潮”的产生具有其经济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据分析,城市化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可以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对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只有顺应经济发展的规律,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推进城市化进程,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才能得以解决,才有利于我国实现从二元经济向同元经济的转变。
城市化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城市化为农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带动了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市场化
由于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村剩余劳动力众多,再加上农业产业结构单一,我国一些地区的农民还摆脱不了自给自足的生产状况,造成我国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较低,农民收入增长困难。城市化可以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人多地少的矛盾,有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从而带动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市场化。同时,城市化扩大了市民消费群体,使农产品的需求量增加,为农产品商品化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对农产品市场的繁荣以及农民收入的提高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
(二)城市化为农产品生产提供了市场导向,带动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高级化
我国农产品市场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一方面是某些农产品市场供应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是大量农产品积压卖不出去。城市化将使农产品的市场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提高,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供契机。农民会改变过去那种生产什么卖什么的观念,而是先了解市场需求再生产,也就是把生产导向转为市场导向,这样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协调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利地推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三)城市化在改善农民收入、生活水平的同时,也为农村经济发展带回资金、技术和劳动致富的新观念
我国农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收入,非农业收入占总收入之比低于40%。粮食的连年丰收和加入WTO后农产品的激烈竞争,将使提高农民收入的道路异常艰难。加快我国城市化步伐,让农民进城市接受现代社会文明、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熏陶,提高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不但可以提高全民素质,改善这部分人的生活水平,而且由于城市化“收入效应”的反作用力,会有更多资金、技术和知识被带入农村,将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缩小城乡差别。
(四)城市化有利于扩大国内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
近几年来,国内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而农民收入水平严重偏低、消费不足是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城市化水平过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必然会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必然会影响农村消费的增长,从而阻碍国内需求的进一步扩大。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3个农民消费支出的总和还没有一个城市人多,农民彩电、电冰箱、洗衣机等耐用品拥有量,仅是10年前城镇居民家庭的平均拥有水平。
城市化的发展可以使更多的农民摆脱土地的束缚,从事第二、三产业的生产,既可以增加这一部分人的收入,农村也因大量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减少了直接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数量,相应增加了农业劳动力的人均自然资源,使得规模经营成为可能,留在农村的农民收入会因此得到大幅提高。农民收入的提高,必然会带动国内需求的稳步增长,从而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还意味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一批新城市的诞生,由此将引发对电力、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住宅、学校、医院等生活设施建设的巨大的投资需求。一系列设施建设的繁荣,必然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
(五)城市化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增强国家整体竞争力城市化的发展可以使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来,发展第二、三产业,加快产业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增加就业空间。这样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各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增强国家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另外,城市化将不同才能、教育、种族、文化和语言背景的人们聚集在一起,为技术进步提供了适宜的环境和条件,可以说是进步的源泉、文明的象征和现代化的标志。因此,走城市化道路是我们的必然选择,是一条现代化发展的道路。走城市化道路,可以使就业增长、国内需求扩大、人民教育水平以及综合素质提高,从而促进入民生活质量提高,使经济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三、城市化发展模式的选择
(一)城市化发展的主要模式在城市化发展中,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西欧模式,即中小城市模式;另一种是工业后发国家模式,即城市圈模式。
法国、德国、奥地利、瑞士、意大利、捷克、匈牙利等国都是走的中小城市模式的工业化道路,城市的劳动力主要来源于周围农村,是由农业逐步转到纺织业,再由纺织业转到机械工业,城市化过程大致花了几百年时间。这些国家有许多有特色的小城镇,旅游业或其他工业非常发达,成为小城镇发展的典范。
工业后发国家选择大城市的发展模式来加速他们的工业化进程。如日本,就是在急速发展的工业化背景下,全国劳动力从四面八方聚集到大城市,通过城市圈的发展模式快速实现其城市化的。日本重工业化时期的东京、大坂、名古屋、福冈四大城市圈,占国土面积只有12%,但其1960年的工业生产总值占到日本工业生产总值的70%,直到现在,日本GDP的近八成仍然集中在这四大城市圈。然而,发展城市圈和特大城市,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诸如地价飞涨、交通拥挤、环境污染、大量的能源消耗、失业问题严重以及农村日益萧条等一系列问题,日本也不例外。
(二)我国城市化模式的选择
1.理论界的争论
针对我国城市化应选择的模式问题,理论界主要有发展“大城市”和发展“小城镇”两派观点:
主张发展大城市的专家认为,中国的城市化应走大中城市扩容为主的道路。原因是大中城市的规模效益最好,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潜力很大,农民工大量进城既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又促进了城市的经济发展,我国城市经济繁荣发展、充分就业的时期正是“民工潮”的高峰期就是例证。他们认为小城镇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在城乡分割体制下产生的,由于其分散性,难以担当转移几亿农民的重任。发展小城镇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问题,而且过度发展小城镇会得“农村病”,比“城市病”的问题还严重。
反对发展大城市的观点认为,目前发展大中城市面临很多障碍,如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还没有完全破除,城乡之间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还面临着许多障碍;发展大中城市,会使目前本已严重的城市就业压力更为加剧,可能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我国现有城市在城市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和公用事业的供给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在这种条件下扩张现有城市,将造成城市生存环境的恶化;发展中国家大城市的盲目扩张,形成了“贫民窟”和“棚户区”,导致黑社会犯罪等严重社会问题,是我们应吸取的教训。因此,他们认为在现阶段,大中城市还不能成为中国城市化的主要依托,发展小城镇才是更现实的选择。
2.结合我国实际,城市化发展应选择小城镇模式
在我国目前状况下,不适宜采取大中城市扩容的办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而应主要采取小城镇模式。主要原因是:
(1)按照撒列尼的经济转型理论,实现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转移,使整个社会由以乡村为主的社会转变为以城市为主的社会,农业由于劳动力的大量减少而实行规模经营,工业中工人的工资明显增加,工业转而以生产消费品为主,整个社会进入大众消费阶段,这是外延型发展阶段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我国从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的近20年时间里,属于外延型发展阶段,但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并不明显。1960年我国城镇人口为13073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9.75%。1978年城镇人口虽增加到17245万,增加了约4200万人,但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却仅为17.92%,下降了近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1961~1978年间,农村人口由53152万人增加到79014万人。也就是说,理应在外延型增长阶段解决的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而是把这一问题拖到了经济转型阶段。因为在工业处于外延型增长阶段的时期,工业增长主要依靠工业劳动力就业人数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工业部门可以向从农村中转移过来的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而到了工业的内涵型增长阶段,工业主要依靠资本、技术进步来实现经济增长,对劳动力的需求会下降。我国目前正处于外延型增长阶段向内涵型增长阶段过渡时期,当农村中大量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向城市转移的时候,工业中资本、技术对劳动力的排斥却在发生,城市中的失业问题日益严重,这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更为困难。以日本为代表的后发达国家之所以选择大城市圈发展模式,正是基于它们当时正处在工业高速发展时期,也就是外延型增长时期,工业的急速膨胀,需要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供应,因而城市化迅速以大城市圈模式发展起来。而我国已错失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最佳时机,也采用大城市圈发展的时机已经错过,在目前情况下,只可相应采取小城镇发展模式。
(2)农村人口素质也是制约大城市模式发展的重要因素。大城市的发展如北京、上海、深圳等主要依赖的是高素质的人才,虽然一些岗位也需要部分素质稍低的人,但这绝不是主流,况且目前我国大城市失业人口众多,解决这部分人口就业就已经使得我们焦头烂额。
(3)在我国发展小城镇具有一定的优势:一是可以缓解大中城市人口膨胀的压力,避免加重大中城市的就业危机;二是多年来我国小城镇建设发展较快,积累了很多经验教训,因势利导在我国有一定基础;三是由于地缘紧密,农民进入小城镇比进入大中城市付出的心理成本要低一些;四是小城镇的发展可以把城乡两个市场更快、更好地连接起来,促进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由此大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从而促进农业规模效益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四、发展小城镇应注意的问题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我国小城镇普遍偏小,对资源的集聚能力较弱。我国每年新增小城镇约1000个,建制镇规模一般在1~5万人,其中以1~2万人的居多。如按非农业人口计算,建制镇实际只有3000~6000人。这既造成经济结构单一、就业机会少、经济效益差、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问题,也使得城镇经济难以繁荣起来,城镇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大影响,小城镇发展的后劲严重不足,不利于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
今后,我国小城镇建设要充分考虑区位优势、资源条件和人口规模等因素,突破传统定势,高起步、高标准地做好小城镇规划。在保持小城镇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促进小城镇规模扩大、功能完备和质量提高。要优先发展小城镇中区位较优、实力较强,对周边农村和乡镇具有较大吸引幅射能力,发展前景广阔的农村中心城镇,发挥其在农村地区的市场中心、信贷中心、信息中心和社会服务中心的作用。另外,从经济发展角度考虑,要把工业区、商业区、科技教育区、住宅区及非农产业小区作为建设重点,合理设置生活、文化娱乐等区域,形成清晰明确的空间结构和合理的功能分区,为规模化发展创造条件。同时,要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因地制宜,根据城镇不同的性质、类型、自然环境和人文背景,发展乡镇工业型、商贸型、交通型、城郊型、旅游型等各个特色和风格的小城镇,形成具有独特区域功能的专业化小城镇。
(二)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城镇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城镇聚集经济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的大小,它不仅关系到城镇的运行效率,而且体现出城镇的内在素质和现代化水平,关系到城镇持续发展的潜力。良好的交通,方便、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生活费用,降低经济要素的进入门槛,吸引更多资金、物资和农民进入城镇,形成经济运行的良性循环。为此,我们要抓住当前国家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投资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有利机遇,积极开拓城建筹资渠道,加紧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把我国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上一个新水平。
(三)改革现行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是我国政府于50年代初制定的。它对于弥补当时国家管理体制和手段上的缺陷、保障社会的安定、稳定农村生产、防止农村劳动力流失以及结构失衡等方面起过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户籍制度这种僵化的管理体制在城乡居民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中,设置了一道人为的障碍,抑制了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这种制度安排上的制约,决定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的缓慢和道路的艰难。
因此,应尽快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修订或废除原有的将户籍严格区分为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的办法,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在国民待遇上的差别,规定居民有迁徙的自由,对居民统一实行身份证制度管理等,从而基本打通城市与农村在户籍方面的障碍。这样,城市与城市、农村与农村之间可以实现人员自由流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和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平均工资规律的作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城市的,如生活最低保障金、失业救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农村居民除了民政部门的一些救济外,几乎没有什么社会保障,这也是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国民待遇不平等的表现之一。既然户籍制度可以取消,劳动力可以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那么这种社会保障制度不平等问题也应解决,办法是逐步建立以养老、失业和医疗为主体,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担,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民转入城镇户口后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与城市居民同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进城农民可以参照个体、私营业养老保险交费管理办法,建立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这样,既体现了社会公平,有利于社会稳定,也为劳动力自由流动铺平了道路。
(五)推进我国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小城镇可持续发展是指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应一切从城乡协调发展和充分发挥小城镇作用出发,以小城镇人口素质提高为核心,通过合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强小城镇经济实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差距,从而谋求小城镇经济发展、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并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条件和可能。
实现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要特别注意生态小城镇建设。所谓生态小城镇,就是按照生态经济学原理,将小城镇人口、资源、经济、社会、环境整体融合到生态经济系统中,统一谋划和发展,促进整个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综合效益的提高。它是推进小城镇环境保护、使小城镇环境优美的必然选择。发展生态小城镇,首先要培养人们的生态意识;其次,要搞好小城镇环境规划,实施小城镇生态环境工程,提高小城镇环境质量,促进小城镇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再次,要通过理顺小城镇技术经济系统,优化小城镇产业布局和道路布局。实施小城镇可持续发展,还必须把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作为突破口。要努力宣传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不断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不断减少对环境和资源的压力;同时要抓好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办好各种职业培训教育,大力普及科技、卫生、文化知识,使小城镇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从而促进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