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资源配置与资源利用是经济学研究的两个永恒主题。通过改进资源的配置方式能够增进效率的理论观点屡屡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因而广为人们所接受。大体上,经济中投入使用的资源可以分为四类:自然资源、资本资源(包括物化资本和金融资本)、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在人类已经步入知识经济的今天,人力资源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首要资源。我国是人口大国,同时也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力资源在人力资源总量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对农村人力资源配置问题进行研究具有极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首先,这是变农村人口“包袱”为人力资源优势、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二十一世纪的农业国际竞争更加残酷,一国农业竞争优势的取得将更多地依赖人力资源优势。如果我们将农村人力资源视为一个开放系统,那么可以从三个层次来分析其系统优势,即数量层次、质量层次和配置层次。数量和质量层次决定系统的总体规模,而配置层次决定了系统的结构。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在质量和配置两个层次上都有待改进。其次,这是改善农村人力资源就业状况的需要。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人力资源闲置十分明显,而且,随着科技进步日益加快,农村人力资源闲置问题将更加突出。但与此同时,某些特定地区、特定行业乃至特定季节又存在着大量的就业空位。通过改进农村人力资源配置状况无疑有利于缓解这种失业与空位并存的局面。第三,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提出了要加快推动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农村人口的相对比重少,农业就业的相对份额低。对农村人力资源进行科学配置,可以有意识地引导社会经济结构向着我们的目标转化,利于在加速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的过程中减少矛盾,少走弯路。第四,这是提高农村人力资源经济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我国农村人力资源经济效率不高,存在大量的边际生产力低下甚至接近于零的现象,增加农民收入困难重重。通过改进配置不仅可以直接使农民获得资源配置效率,而且有利于提高农村人力资源利用的专业化程度,利于专长的发挥和培养。
二、农村人力资源配置的内涵及其配置方式
1、农村人力资源配置的内涵。农村人力资源配置是指农村人力资源在其可能的配置空间上的有机组合。有必要说明的是,农村劳动力资源不等于农村人力资源。前者指农村地区有劳动能力并在“劳动年龄”范围之内的人口总和,相对而言它更偏重量的规定性。后者是指农村地区一切具有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文化财富、从事智力和体力劳动的人的总和。比之前者,它不仅具有更为宽泛的外延,而且尤为注重质的规定性。农村人力资源配置问题除了包含农村劳动力在地区间、产业间、部门间以及季节间配置以外,还包括(1)超出法定劳动年龄的农村老年人力资源配置;(2)未进入法定劳动年龄的农村未来人力资源配置;(3)农村人力资源数量与质量之间的匹配;(4)在生命周期内合理安排个体人力资源的培养和使用等。
2、农村人力资源的配置方式。计划配置和市场配置是农村人力资源的两种基础性的配置方式。这两种配置方式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相容的一面。所谓对立是指在总的资源配置空间中,如果计划配置的成分多了,市场配置的成分就必然减少;反之,如果市场配置的成分多了,计划配置的成分就必然减少。所谓相容是指市场配置和计划配置本身都有缺陷,彼此都需要用对方来弥补自身的不足。根据计划配置和市场配置的相对强弱,又可形成两种次生的配置方式,即:计划配置为主、市场配置为辅和市场配置为主、计划配置为辅两种模式。农村人力资源的配置方式可以简单地用右图表示:
图中,左下方平面直角坐标代表计划配置,右上方平面直角坐标代表市场配置。设:平面OAO’B的面积为Ω,代表农村人力资源的配置空间;曲线AB代表计划配置与市场配置的边界;计划配置空间为P;市场配置空间记为M。则有:
P+M=Ω………………………(1)
当M=0时,P=Ω,为完全计划配置模式……………………………(2)
当P=0时,M=Ω,为完全市场配置模式……………………………(3)
当P>M>0时,P+M=Ω,为计划配置为主、市场配置为辅模式………………………(4)
当M>P>0时,P+M=Ω,为市场配置为主、计划配置为辅模式………………………(5)
三、农村人力资源配置主体及其目标
在我国,农村人力资源的配置主体有政府、农户、社区组织或宗族、企业等。不同的配置方式下农村人力资源配置主体的地位各不相同。在前述(3)式和(5)式中,农户和企业居于主导地位,社区组织或宗族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2)式和(4)式中,政府居于主导地位。在完全的计划配置中政府是农村人力资源的唯一配置主体。我国农村人力资源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经历了完全的计划配置和计划配置为主、市场配置为辅两个阶段以后,目前正处于向市场配置为主、计划配置为辅的机制转换过程之中。随着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农村人力资源配置主体不断分化,呈现出日渐独立化、个性化的发展特征。各主体的目标和形式也不尽相同。
1、政府的目标及其形式。长期以来,政府对农村人力资源的计划配置主要是为了支持工业发展和限制城市扩张的目标,农村人力资源的城乡流动受到极为严格的限制,资源配置刚性特征十分明显。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农户自主配置的作用加强,而政府配置相对减弱,但依然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为政府对农村人力资源的配置一般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特点。加快城市化进程,维持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当前政府在农村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中心目标。政府改善农村人力资源配置的主要形式有:(1)放松户口管制和降低农民人城就业及其子女就学门槛;(2)实施产业扶持政策,引导农村人力资源向某些特定产业和行业配置;(3)移民政策的实施;(4)推动农村地区教育和卫生改革,为优化农村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组合创造条件。
2、农户的自主配置。农户作为当前农村人力资源配置的首要主体,在农村人力资源配置问题研究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农户对其人力资源进行自主配置的目标一般是家庭产量最大化或者家庭收入最大化。值得注意的是,农户在人力资源的自主配置中是理性的,主要表现有:(1)能够较好地实现对家庭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虽然这种优化只是农户家政和家庭经营范畴上的。“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有其内含的经济合理性;(2)农户在对子女就业与就学的抉择上,一般会从现实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以及成本与收益之间进行比较。农户对人力资源自主配置的形式多种多样,有沿袭型(沿袭传统配置方式),开拓型(突破传统配置方式,开拓新的经营活动领域和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模仿型(对获得成功的开拓型配置方式的仿效)。“家长制”在农村人力资源配置中占据支配地位。
3、社区性组织或宗族对农村人力资源的配置。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一方面政府允许农民组建多种形式的自组织,促使农村社区性组织得到较快发展,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各种形式的专业协会对农村人力资源配置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对农村意识形态的管制放松以及农村基层政府组织功能减弱,沉寂多年的宗族势力又得以恢复并迅速滋长起来。“作为一种非正式组织,家族的复活对农村的社会生活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社区性组织和宗族对农村人力资源的配置主要以增加当地社区的公共产品供给为目标,诸如乡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住宅及饮用水、婚丧嫁娶中的人力资源使用等。
4、企业对农村人力资源的配置。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企业对农村人力资源的吸纳能力。这种能力因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企业的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就总体而言,具有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乡镇企业、农村私营企业以及以生产劳动密集型加工产品为主的合资企业是农村人力资源企业分布的主要去向。从地区上看,东部省分和沿海发达地区企业对农村人力资源具有最大的吸引力。二是对已经吸纳进来的农村人力资源在企业内部进行配置。“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人力资源配置,就是将企业内外的人力资源通过一定的方式与手段,合理地运用到既定的组织结构中,在企业经营与生产过程中实现人、财、物诸要素的有机结合与发挥,提高企业的活力与实力,取得最大的企业经济效益”。企业对农村人力资源的配置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因此对农村人力资源有明确的质量要求,比如年龄、。性别、体质、文化水平、专业技能等。
四、对优化农村 人力资源配置的几点思考
1、坚持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向是基础。所谓农村人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就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削弱计划配置的强度,消除计划配置对农村人力资源的各种扭曲,以价格和收益刺激作为手段,合理调节农村人力资源的配置。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强弱与人力资源市场的完善性程度是紧密相连的,市场越完善则市场化配置作用就越强。市场的完善程度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解释,一是垄断和歧视行为较少或者没有,二是有良好的、成熟的市场体系建设。为此我们需要:首先,建立城乡无差别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城市对农村人力资源的就业歧视;其次,建立农村人力资源信息库和遍布农村的人力资源流动服务机构,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当代信息技术在农村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第三,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农村人力资源流动中变户口管理为身份证管理。
2、法律服务是保障。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必须以政府权利的退出为前提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政府在农村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实际上,不管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作用有多强,政府都对人力资源的配置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只不过在完善的市场中这种影响是通过其为市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来实现的。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与农村人力资源配置相配套的法律不健全,法律服务供给严重滞后,造成了农村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极大障碍。压低、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不办理伤残保险,公司+农户产业化形式中的违约等形式不一而足的利益侵害行为,使得农村人力资源缺乏改进配置的激励。在为人力资源配置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发达国家有许多经验可供我们借鉴。例如美国,与人力资源配置直接相关的法律就有:“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法”,“经济机会法”,“紧急就业法案”,“公平劳动标准”,“职业安全与卫生法”,“社会保障法”等等。
3、加大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是关键。前文已经提到,农村人力资源配置本身就包含了数量和质量的匹配问题。而且,农村人力资源任何质量上的提高都有利于其配置进一步朝着帕累托优性方向改进。我国农村人力资源数量优势与质量劣势并存,因而加大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以提高人力资源质量就成为农村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关键性问题。首先,在稳定发展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要进一步改善教育投资结构,加大农村人力资源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其次,要增加对农村的卫生医疗投入,为提高农村人力资源的身体素质创造条件;第三,要净化农村社会风气,扭转农村道德沉沦、文化颓废的状况,培养新一代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具有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农村人力资源。
4、关注农村未成年就业和农村老年人力资源问题。我国农村未成年就业现象异常普遍,可以将之粗略地分为学生节假日的短期就业和学龄青少年辍学而形成的常年就业两种。从对未来农村人力资源的培养角度看,前一种就业不仅必要而且有益,因此值得大力提倡。而后一种就业则恰恰相反,学龄青少年辍学而形成的常年就业实际上改变了人力资源的培养和使用在个体生命周期内的正常配置,虽然延长了使用年限,但因其文化、知识和科技储备不足而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使用,而且这种低水平具有路径依赖特征,对个体未来的质量和配置将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此外,随着我国老龄社会的到来,农村老年人力资源占农村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在不断提高,开展老年人力资源问题研究无疑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