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民工潮的成因,接着从城市和农村两方面详细阐述了民工潮对城市化的促进作用,并对目前阻碍民工潮有序流动,从而影响其推动城市化进程的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
一、民工潮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现象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起,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进行着跨省区、跨县市的地域性转移,形成一股无法抗拒的潮流,这股潮流被称为"民工潮"。民工潮形成之快,规模之大,乃世界所罕见。80年代初我国农村外出打工者不过几百万,到1988年则超过2500万人,而目前在外流动的民工已逾8000多万。民工潮如此来势凶猛且势不可挡,必有其必然性。
从世界城市化道路来看,劳动力从农业转向非农业,从农村转向城市是城市化的客观规律。如英国起初是通过"羊吃人"的圈地运动迫使大批小农涌向城市,后来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城市工业的发展,城市人口比重发生极大变化,到1870年,农村人口只占14.2%,而城市人口则增至85.8%。美国也是通过工业大量吸收农村劳动力,实现农民非农化,走上城市化道路的。从1920年到1975年,农业劳动力在全部就业人口中所占比重从27.4%下降到4.2%,目前还在继续下降。在世界经济发达国家,农业劳动力比重都不足10%,90%以上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劳动。
上述英美等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主要是工业发展的需要,而我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除了工业发展的刺激外,还有下列更复杂的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1.改革开放前的旧体制造成城乡二元社会经济格局,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农民渴望进城,这是最深沉的内在动力。建国初期,为了稳定农业劳动力队伍,使工业保持较高积累率,政府实行了城乡高度分割的政策,如限制人口和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流动,实行主要生活资料统购统销等。这些城乡分割政策使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以隐性形式滞留于农村,造成农村的贫困落后,也延缓了城市化进程。同时,二元格局下的户口迁移、粮油供应、劳动用工等制度带给城市人明显的优惠,使农村几代人向往城市生活。目前,虽然城市的公费医疗、养老保险、劳动用工等制度正在改革,但旧体制的惯性依然存在。
2.改革开放政策和市场经济发展为民工潮的形成提供了政治和经济环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对城乡制度进行了大胆的改革。首先,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使压抑多年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被解放出来,有条件离土离农。第二,从80年代初开始,陆续开放沿海一些城市,促进了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需要大批劳动力供给,特别是"三来一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内地及沿海部分不发达地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第三,在劳动用工制度、户籍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指出:"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地区间的有序流动。"2001年3月底,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小城镇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在全面推开。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制度保证和政策依据,也是形成民工潮的宏观环境。
3.农业比较利益下降及城乡差距拉大是造成民工潮的直接原因。本来我国就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农民感到无地可种,种田无利可图。而随着改革开放的实行,城市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民更加感到种田吃亏,与非农产业的差距越来越大。1992年农副产品的价格指数上升3.4%,而农业生产资料零售价格指数上升7.3%;1993年农副产品价格指数上升12%,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却上升16%。据浙江省兰溪市调查,1994年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普遍上涨,用肥时节根本买不到国家定价的化肥,尿素由1993年的每50公斤45元涨到1994年的93元,1994年每个农民每亩田要比1993年多花费30元左右。在城乡收入方面,农民的收入明显偏低,且城乡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自1985年到199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由685元增加到182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398元增加到784元,城乡比由1.72∶1扩大到2.33∶1。从城乡消费水平差异看,自1985年到1992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由727元增加到1983元,农村居民由324元增加到648元,城乡比由2.24∶1扩大到3.06∶1。到1993年,城市20%的高收入户与农村20%的高收入户的平均收入之比,有10多倍之高。农业比较利益下降,城乡收入差距拉大,驱使农民纷纷涌向城市谋生存求发展,形成了一浪高过一浪的民工潮。
二、民工潮对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影响
所谓城市化是指把传统落后的乡村社会改变成现代先进的城市社会的过程。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我国把"传统落后的乡村社会改变成现代先进的城市社会"的过程,应走大中小城镇多层次发展的多元城市化道路。而民工潮无论对发展大中城市,还是对发展小城镇和农村城镇化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具体表现在:
1.民工潮促进城市数量增多,人口增加,提高了城市化水平。回顾我国城市化进程,改革开放前,由于一系列制度限制,农村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城市化曲折发展,进程缓慢。到1978年,我国城市人口仅占总人口比例的12.5%,低于1954年13.7%的水平。而改革开放后,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数量从1978年的193个增加到2000年的663个,建制镇从2176个增加到2.03万个,城镇人口从1.7亿增加到4.56亿人。这与允许农民自由流动有很大关系。特别是90年代以后,农民工大量涌向城市。在广州,外来民工人数占广州市有正式户口的人数50%以上。在苏南,12个县级市,每一个市都有外来民工几十万。这些数量庞大的民工虽然还不具备城市户口,还只是"准城市人",但他们为城市化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打下了足够的人口基础。
2.民工潮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城市的综合实力。民工进城,大部分集中在建筑、纺织等第二产业和修理、运输等第三产业。一方面填补了这些行业劳动力空缺,一方面也促进了城市二、三产业的发展。北京农贸市场上城里人的"菜篮子"中60%以上是由流动人口提供的,北京市的修理业也基本上被流动人口垄断,90%以上的保姆由流动人口承担。正如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所说,"没有广大民工的南下和东进,沿海经济就不可能发展得如此之快",民工潮"繁荣了当地市场,改善了当地生活,带动了当地经济"。经济发展了,城市才能改善基础设施,各级城市才能在各自层次上进一步提升,以至大中小城市综合发展,发挥积聚效应,带动农村城镇化,从而推进整个城镇化进程。
3.民工潮有利于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城镇化。民工潮大体有两个流向,一是流向城市,二是流向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对这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用赘述。而这里应当特别指出的是,许多在外赚了钱、脑子活的民工纷纷回到农村办企业、办工厂,不仅给当地剩余劳动力创造了就业机会,而且促进了当地小城镇建设,促进了农村城镇化。四川省宜汉县农民工,办起了200多个企业,总投资600多万元,吸收劳动力3000多人,年创产值5000多万元,实现税利400多万元。1993年,四川省农民工外出打工挣了50亿元,相当于全省财政收入的1/4,造就了一批"小康村、小康户",建设了"农民街、农民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城镇化必然是我国城市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农民工回乡创业、兴建农村小城镇恰恰推动了我国城市化进程,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这悄然兴起的民工创业潮,把他们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来抓。
4.促进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促进农业机械化、专业化、商品化,特别是为土地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农民外出打工,为农村经济积累了大量的资金。据初步统计,江西省响水县1991-1993年通过劳务输出,累计获取资金1.2亿元,相当于全县1993年农业总产值的近1/6。四川省原达县1993年劳务输出纯收入达5.3亿元,相当于全县当年农业总产值的1/4。这些收入用于购买良种、农药、化肥,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而因民工外出打工,有的地方出现了土地抛荒现象,已引起众多学者关注,但只要政府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把这些抛荒农田向种田大户、种田能手集中,不但解决了抛荒问题,而且实现了农业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生产力,有利于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是城市化的基础和依托,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
三、因势利导使民工潮顺势畅流
民工潮是我国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它是我国特有的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过程,我们不能开历史的倒车,对民工潮进行"堵、卡、赶",而应积极采取措施疏导它,使其稳妥有序地推进城乡经济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主要做法应是:
1.立足农业,向农业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并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项目。我国现有宜农荒地5亿多亩,宜林荒地11亿亩左右,可利用草地47亿亩,还有大量未开发的水域和浅海滩涂,综合治理潜力较大。水利投资平均拉动经济增长速度近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加就业机会200万~300万人,更重要的是,可以解决千万农民就业。另外,治理生态环境,每年也可吸纳100万~150万个剩余劳动力。还有,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过剩,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项目,特别是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将成为世界制造中心。我们要发挥优势,生产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产品,如瓜果、蔬菜、花卉、畜产品、水产品等。这些产品的价格比国际市场低50%左右,而且所需劳力用工较多,这样既解决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又可以通过出口创汇来增加农民收入。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只有大力发展农业,才能为我国的城市化、现代化奠定基础。
2.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乡镇企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已人所共知。它不但解决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问题,而且是以工补农的最好形式。当然乡镇企业尚存在效益差、污染环境、管理粗放、布局分散等诸多问题。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应对现有乡镇企业进行改革、调整,使其合理布局、连片发展,发挥集聚效应,带动小城镇建设和农业的非农化。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应发挥资源丰富、劳动力充裕等优势,要创造条件发展乡镇企业。可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已有一定经济实力、能力强、懂管理的在外民工回乡办企业。当前,发展乡镇企业应处理好:(1)乡镇企业的融资问题,逐步形成多元融资体系,以解决乡企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2)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有关乡企发展的优惠政策,逐步提高乡企的规模、效益和水平。(3)对乡企进行分类指导和扶持,促使其持续、健康发展。
3.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进行制度改革和创新来疏导民工潮。首先要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制定的与劳动用工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等相配套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一部分。它严重阻碍了当前城市化发展进程,必须进行改革。前面提到小城镇的户籍制度已经进行了改革,这是可喜的现象。随着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试行,大中城市也应加快改革步伐,允许那些有房产、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外来民工入户。其次要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使劳动力在城乡间自由流动。要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力流动机制、市场信息系统和服务网络,实现劳动力有序流动。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对知识和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劳动力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城市化发展的要求。这就要求政府和个人都应重视教育投入,培养适应现代文明需要的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