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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打假多出重拳

农资打假多出重拳

作者:刘笑淼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3-12-20    点击量:

  假劣农资一直是困扰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主要问题之一。随着春耕的到来,一些农民对挑选、购买种子、肥料、农药、地膜、农机具等用于春耕生产的农资产品,采取了慎之又慎的态度,但依然难以摆脱假劣农资对春耕生产造成的损失。从目前全国各地有关部门开展的“打假保春耕”的实际情况看,一些种子经营企业销售失效种子、假种子;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严重不足;地膜产品无商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明、无使用说明书;经销企业把关不严等,使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等老问题依然存在。

  由于农资质量的真假优劣,直接关系到我国9亿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2001年4月,国务院就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作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重点之一,授权农业部会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公安部等部门,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渔机渔具7大类农资产品,以及无证经营、标识不全、制售假劣、假冒他人、虚假宣传5种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一些农资非法经营者多采取“游击”的形式,到农资销售季节成批购进大量劣质农资,打着“科技下乡”的幌子,以较低的价格,到农村尤其是经济不发达的偏远村庄进行销售,牟取非法利益,使农民消费者和有关职能部门防不胜防。减产和绝产的结局往往令受骗农民欲哭无泪;而且由于找不到“游击”经营者进行赔偿,不得不接受苦涩的现实。曾经的辛苦和汗水白白付出,使农民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而对于造成如此严重后果的不法行为,目前一些只重罚款和赔偿的惩罚措施显然不能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利益、保护他们的权益,也不能从根本上起到震慑不法分子的作
用。

  目前,国家有关农资打假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开始实施,这为有关部门打击坑农害农的行为、严惩不法分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广大农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拳出击,大显威力,绝不手软地给不法分子以“颜色”,把好农业生产的第一道“质量关”,让农民能放心消费、放心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