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要在目前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的小康的基础上,建设未来更高水平的、更全面的、发展比较平衡的小康社会,必须把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农村经济问题摆在突出地位。而再次启动农村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的根本出路就是要加快城镇化建设。
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将凝聚和鼓舞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进,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懈努力。
认真研读十六大报告,静思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现状及未来,笔者认为,要在目前“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社会之基础上,建设未来更高水平的、更全面的、发展比较平衡的小康社会,必须把解决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农村经济问题摆在十分突出的地位,而再次全面启动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早日实现,其根本出路就是要加快农村城镇化的建设。
一、农村经济发展趋缓,农民收入增幅趋减,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瓶颈
中国不仅以农业大国著称于世,而且也以农民大国著称于世。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首要问题,是中国实现现代化、建设小康社会最为艰难的问题。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程度。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稳民心,安天下的战略产业。加强农业,事关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全局”,“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突出位置来抓,努力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占人口总量三分之二以上的广大农民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得到了全面加强,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国民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经济开始出现新的问题,最突出的是农村经济发展趋缓,农民收入增幅趋减。(1)由于农产品供求状况和市场条件的变化,农产品价格上涨已没有空间,主要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民收入水平逐年下降。据统计,1999年与1996年相比,玉米、小麦、大麦的价格下跌,全国农民减少收入3272亿元,人均收入减少385.3元,减幅为32.16%;1999年全国农民因棉花降价而减少收入268.99亿元,人均36.6元,减幅为46%。2000年与1996年相比,农民收入增长幅度由9%下降到2.1%。(2)农民负担过重,扩大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相当多的地方在利益驱动下,无视中央规定,加大收费项目,甚至巧立名目乱收费,造成农民负担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定项限额”。1994年农民负担增幅高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的12.6个百分点,1995年后农民负担继续反弹。2000年农民负担比上年增长了3.3%。近年来,各地因收费问题而引发干群冲突的事件经常见诸媒体。(3)乡镇企业开始萎缩,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功能减弱,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度日趋缩小。乡镇企业的劳动报酬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国内外市场环境和经营环境的影响,以及内部经营机制退化及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原因,乡镇企业增长速度减慢,由1990—1996年年均收入增长20.8%,降为1997年的11.1%,甚至1998年的负增长-4.72%。1999年虽有回升,增幅也只有5.6%。同时乡镇企业的萎缩带来了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能力的下降。1980—1989年平均每年吸纳劳动力707万人,而1990—1998年年均吸纳仅409万人,吸纳量减少了42.1%,近两年来甚至出现了负增长。(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加剧了小康生活的不平衡性。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由1978年的2.56∶1上升到了目前了3∶1,如果考虑农民收入中的实物部分和城市居民收入中的隐性部分(福利、补贴等)则这个差距为5∶1甚至6∶1。相应地,城乡居民的消费支出也由1978年的2.93∶1扩大为3.37∶1。只占人口总量30%的城镇居民储蓄占到了储蓄总量的80%,人均储蓄则是农村居民的9.4倍。
从以上分析完全可以看出,农村经济增长趋缓,农民收入增长趋减,已经很明显地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瓶颈。这个问题不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只能是一句口号。正如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的那样:“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一句话,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那么,解决农村问题的关键或根本出路究竟在哪里?
二、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是加快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步伐的内在需要,也是实现新的农村经济增长点、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根本出路
毫无疑问,目前我国农村、农业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的供求关系、农村经济结构、农业增长方式、资源配置方式以及农业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新的特点。适应这些变化和特点,就必须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而战略性调整的一个重头戏,就是改变城乡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因此,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这充分说明,发展小城镇,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大战略,也是实现新的农村经济增长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必由之路。可以说,党中央的科学决策,与广大农民内心的迫切愿望是相一致的。据零点公司对11个省市农村调查结果显示,60.7%的被调查农民希望下辈子是个城里人,这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有着强烈的城市化渴望,本质上愿意做城里人。回顾20年来我国小城镇发展的历程,不难发现,凡是小城镇形成规模的,都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例如浙江省义乌市自改革开放以来,坚持“流通兴镇”的城市化道路,农村城市化推进迅速,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了43%以上,极大地带动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振兴,成为全国百强县市,19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就已达到4712元,全市恩格尔系数达31.5%,人民生活已经从小康向富裕迈步。
但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城镇化建设滞后,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经济进一步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我国一些重大的经济难题,例如启动内需乏力、农民负担过重、农业现代化举步维艰、生态环境恶化等等,都与城市化问题紧密相关,这已经成为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共识。那么,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对于我国经济整体发展,对于农村建设的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哪些现实和长远作用呢?
第一,加快城镇化建设,可以极大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形成长期持续的经济增长点。不论是农 民进城镇自建住房还是购买商品房,都将有力地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使小城镇房地产业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点;同时,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不仅可以拉动建材、建筑、装饰、家电、家具、电力、交通、供水、环保等许多产业的发展,拉动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增长,而且可以创造大量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并通过建设资金转化为消费资金,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第二,加快城镇化建设,可以极大地增加农民的就业门路和收入来源。小城镇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在联结城乡,迅速促进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方面极具优势。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收入来源单一,局限于家庭自我服务的传统圈子里,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不多,不可能最大限度地拓宽经济发展的空间,更不可能形成对第二、第三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规模需求。随着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的增加,小城镇第三产业的需求规模将随之增大,就业和收入也必将随之增长。
第三,加快城镇化建设,可以充分调整农村产业布局,发挥小城镇的集聚效应,提高乡镇企业综合效益,更大规模地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小城镇极其明显的区位优势和其他多种优势,可以吸引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相对集中连片发展,达到方便信息交流、商品流通和技术传播,从而增强乡镇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提高其综合效益,重新焕发当年勃勃的生机,还可以极大地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更大规模地吸纳农业富余劳动力,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内部转移。有人作过统计,如果我国小城镇比较充分地发展起来,第三产业至少可以吸纳8500万农村劳动力就业。
第四,加快城镇化建设,可以极大地开拓农村市场,增加农村消费需求,为城市工业提供持续发展的国内市场,推进国民经济更快速地增长。农民进入小城镇就业,减少了直接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数量,相应地增加了农村劳动力的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有利于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和提高农民收入,也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农村市场的消费主体就是农村人口自身,然而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收入水平较低,加上自给、半自给性质的生活和消费方式,较少购买消费品,极大地限制了商品性消费。所以,只有结合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生产转移,加快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才能实现农业规模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有效地改变农村人口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增加农民的商品性消费,不断扩大农村市场容量。
第五,加快城镇化建设,可以统一城乡分隔的二元税制,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的可用于消费的收入率。我国一直以推行和确立以城市征收制度为一元,以农村征收制度为另一元的二元税制,并采取“明税”(农业税)和“暗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使国民收入分配向城市倾斜,而且各地乡镇政府利用国家授予的收取财政费权,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更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加快小城镇化建设对农村实行城市化管理,就可以逐步废除现行的农村税费制度,建立城乡统一、公平合理的税制,留给农民多一点剩余。
第六,加快城镇化建设,可以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长期以来,农村人口的增长一直快于城镇人口的增长。数量庞大的农村人口不仅使劳动力与土地资源的矛盾日益突出,还影响文化、教育等事业的发展,致使目前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科技素质仍然较低,难以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如果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到小城镇,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则不仅可以促使农民逐步告别传统意识,把较高的人口增长率降下来,而且还将带动学校、医疗、文化等设施的建设,使人们能够享有更好的教育、医疗和文化生活,从而提高人口的综合素质。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农民素质提高了,必然会加快农村现代化。
三、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只有紧紧抓住发展小城镇经济这个核心,才能真正达到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这个根本目的
繁荣农村经济,发展小城镇,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特别要尊重小城镇自身的发展规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的。温家宝同志曾指出:“小城镇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农村各种资源合理配置、调整和聚集的过程,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过程。小城镇的发展,最关键的还是要繁荣经济,没有经济的增长,小城镇的作用就很难发挥。”因此,紧紧抓住发展小城镇经济这个核心,才是城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
一是加快城镇化建设必须更多地理解和借助市场规律。发展小城镇要与农村市场建设紧密结合。目前全国5万多个集贸市场中有3万多个在建制镇,这些市场基本上仍处于摆摊设点式的传统交易方式,市场的信息服务、金融服务,通讯服务、生活服务等功能还很薄弱,因此,小城镇建设,首先要把小城镇发展与发育市场、完善市场功能相结合,通过健全市场功能,吸引物流、人流,繁荣小城镇经济、发展小城镇经济。
二是加快小城镇建设要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科学的发展规划,防止盲目铺摊子。从全国来讲,应该继续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依据各地区不同的工业化成熟程度和经济结构特点,以及城市发展的地理与社会历史条件等,确定城镇发展的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形成分工协作的城镇体系。应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建制镇的发展上,着力提高建制镇内涵的发展,使之扩大容量,提高素质,发展成为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和文化交流中心,真正发挥小城镇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同时,在城镇建设的微观布局上,要使城镇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得到科学合理的安排。
三是要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形成符合当地特点的支柱产业。乡镇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农民就业和增加收入的有效办法,是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的可靠载体。要把乡镇企业作为小城镇建设的基础与依托。只有实现小城镇工业化,城镇发展才会有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所需要的资金才会有保障,小城镇的政治、文化教育和商品集散等城市功能的发挥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加快小城镇建设,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吸引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相对集中,连片发展,形成规模,增强核心竞争能力,为繁荣当地经济做出进一步的历史性贡献。
四是要处理好保护耕地和环境的关系。当前在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着不少影响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土地浪费现象和环境污染问题。如一些城镇盲目扩大规模,铺大摊子,造成大量土地长期闲置,有的城镇缺乏垃圾和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给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必须增强保护土地和环境意识,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结合起来,实现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基础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