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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增收问题的理性思考

农民增收问题的理性思考

作者: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3-12-20    点击量:

  一、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下降,表面上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本积累率不高、农产品价格下跌、科技水平低和农民负担过重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实质上是农村经济由自给性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对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制度提出的新挑战;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农民进行自我完善和形象重塑提出的新要求。

  (一)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

  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加剧了农村人口众多与农民人均占有土地资源率低的矛盾,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困在有限的耕地上,生产剩余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得不到增加,导致农民劳动收益率下降,急需转移。按照经济发展规律和工业化国家的历史经验,由于现代工业的扩张,从而引起工业部门劳动就业需求量扩大,这就为农业劳动力转移开辟了途径。但中国人口众多,经济不发达,在城市也同样存在严重的劳动力过剩问题,这就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受到阻滞。然而,如何在工业发展时期,避免农村剩余劳动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从而不至于发生早期西方工业化国家由于农民蜂拥进城而导致的混乱现象,保证城市的平稳运行和工业化进程的顺利实施呢?这一方面得益于严格的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把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分开管理,抑制了人力资源自由流动的愿望,这是至关重要的。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的流动受到限制,这就迫使农民寻找新的就业门路,因此而创造了中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奇迹,对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压力,增加农民收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乡镇企业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超常规发展后,增长速度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合乎逻辑地放慢,现在又面临着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的新变化、新选择,使乡镇企业的就业容量收缩,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入出现增幅下降情况。我国农业经济是以传统的自给自足型产业为主体,大量使用土地等非再生性资源,土地规模不可能随着人口增长而持续扩大。因此,一方面持续增长的人口对农村资源形成了不可逆转的巨大压力,并造成整个农村经济收益递减的趋势;另一方面农业经济的生产基本上是建立在传统经验积累的基础之上,技术进步缓慢,远不足以抵消人口增长对有限资源压力造成的收益递减趋势。我国工业部门从总体上来说资本积累能力和利润率不高,城市就业压力大,工业部门处在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的转轨阶段,使工业部门吸收劳动力的能力降低,这就使农业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遇到了更大困难。可以说,我国经济已深陷于二元结构状态,剩余劳动力不但在农村存在,在城市也同样存在。如何打破城乡分割格局,提高城市和工业劳动增长率,有效增加农民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保证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这才是解决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关键。

  (二)农村投融资制度缺失的影响。

  对一个占总人口80%的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始终是维系国民经济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与二十多年来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相伴随,党和国家始终把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战略任务,通过强制的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推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农村经济政策作为一种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符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特点,也体现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目标要求。但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环境和发展要求的变化,农村现有的经济政策存在明显的制度压抑和缺失。理论上说,农村经济制度安排有两大目标:一是提供一种新的产业结构,使农民能在传统产业结构之外获得新的收入;二是提供一种能影响法律或产权变迁的机制,以改变农民(个人或团体)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方式。制约农民收入提高涉及到许多深层次的原因,并且主要集中在资金投入不足、产业结构落后、科技水平低和支持保护体系不健全等矛盾上,而这些问题,就像一个套结,环环紧扣,密不可分,追本溯源,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农业投入制度的压抑和缺失。

  资金是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对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概不能例外,我国现行对农村投资体系的架构主要由财政、信贷、民间资本和农民四个部分组成。农村金融制度是通过信用机制来传导和实现的,现阶段主要由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承担对农村的信贷业务。而就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现实而言,农业银行处在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时期,农村基层服务机构大量收缩,农村市场的微观主体(个体农户)因金融的制度歧视被排除在国有商业银行支持体系之外。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只发放粮棉油收购、调销、储备贷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相对来说是一种外生安排,难以发挥更大的效应。只有农村信用社才是农民增收的内生安排,既不排斥农村借贷市场的微观主体,而且依赖于农民和借贷产生新的增长点。但在农村信用社的借贷活动中,往往产生两方面的反映:一方面,对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良好的农民和经济组织,它们并非惟一地依赖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的融资渠道,即使这类主体不受金融制度歧视,而且那些金融机构也愿意与他们发生借资行为,但它们仍然愿意因手续简便、节约时间和精力到民间融资;当然,这种情况在沿海,比如浙江等农村私营经济发达地区较为普遍。另一方面,对那些效益和资信均不良的主体,由于它们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过大的监督成本,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的稳健经营要求,又往往不愿意与其发生借贷关系,形成农村金融机构普遍的“惜贷”或“慎贷”现象。由此可见,农村金融支农效果不理想,并不主要是农村金融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制度安排不利于农民这一农村经济的微观基础获得信贷支持,难使农民告贷有门。此外,我们还必须重视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越是农村经济不发达地区,资金供给能力越弱,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的创新能力越差,金融风险防范的措施和手段更趋极端。这种现行农村金融制度体制下形成的压抑状况,从深层次看,是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管理知识和能力不适应现代金融业发展要求,面对农村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无所适从而发生的知识与能力恐慌!这种恐慌进一步加剧了制度压抑的强度。

  近几年,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每年都拿出相当一部分财政(主要是国债)资金投入到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为农业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关联度本身不高,如果不利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机会搞好新产业的跟进,财政资金只能投向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等生产能力过剩的农产品原料生产项目。并且,财政投资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按市场原则的融资方式进行投入的,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自然不能参与进来。最终结果是财政对农业投入的效应发挥不出来,农村经济启而不动,农民得不到更多的实惠。

  信贷总量增长和结构调整是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和保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的两大支柱,在农村经济发展进程中,党和政府一向重视对农业的投入。但必须看到,由于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上存在缺失和压抑的现状,使对农业的现实投入与政策要求及农村经济需要极不相称,导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开拓新的生产门路等都难以获得良好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如何在防范金融风险的条件下,完善农村金融投入机制,调动金融机构扩大对农业贷款的积极性,发挥财政和信贷资金的导流功能,引导农村民间投资,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也是正确认识投入与产出关系,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问题。

  (三)农民素质影响。

  20世纪中叶产生的人力资本理论明确指出:人力资本的积累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教育是使个人收入分配趋于平等的重要因素。由此而带来了经济学观念的革命性转变,即由重视物质资本的投资到重视人力资本的投资;由重视劳动力数量的增加到重视劳动力质量的提高;由重视一般性就业到重视结构性和选择性就业。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不同家庭在“人力资本”投资上分异悬殊,一大批有文化和技能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从总体上看,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的程度与家庭收入呈正相关关系,农民素质的高低,与就业机会、收入多少和家庭生活水平等有着直接的关联。但近年来,由于我国城市二、三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大批新兴产业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使原来许多在城市打工的低素质农村劳动力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而被迫返回农村。目前,我国农民人力资本投入不足,导致农民文化技术素质偏低,严重影响了对先进农业技术的接受能力,进而使科技在农村的普及推广难度增大,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效率不高,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机会减少,最终影响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二、促进农民增收的现实选择

  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源。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不仅是农民个人的理性要求,而且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农民收入增长幅度经过连续几年下降之后,已对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和现实之间造成了一种紧张状态,激起农民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强烈愿望,以致形成一种社会压力。这是刺激农村经济新一轮增长的原动力。因此,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党的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演进过程中保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机制,使农民增收目标通过一种稳定有效的制度和机制来实现。

  (一)寻求政府促进农民增收的新途径。

  农村经济的弱质特性,使农民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所占有的资金、信息、教育、技术等资源与其贡献不对称,农民不能依靠不完备的农村市场机制,解决公共设施、资本投入、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等问题。因此,需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支持和保护农村经济正常运行。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认为:“向市场经济过渡,并不是要弱化而是要重新界定政府的作用”。他提醒处于改革的国家,不要把“市场”与“政府”对峙起来,而是应该在两者之间保持恰到好处的平衡。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国政府都致力于寻求干预农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加的途径和方法。比如,减轻农民负担、强化财政资金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等就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效果。但是,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受阻,农民增收迟缓主要来自于农业和农民自身的条件缺失,假使各级政府不能全面认识这种缺失的不利影响和有利因素,变不利为有利,化劣势为优势,激活后发优势,将可能使中央政府某些针对性的重点调控措施大打折扣,或者在实践中抵消其功效。例如,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各级政府大力调整粮食生产结构,试图以此促进市场粮价回升,但由于种植的优质粮食品种是由政府部门确定的,而非市场认定的,并未产生预期的干预效果。所以,必须重新考虑政府在农村经济转轨和农民增收中的干预定位问题。在传统农村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许多问题,有些必须通过市场来解决,而有些则需要通过政府干预来解决。

  首先是产业结构调整和控制问题。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农村经济与国际市场的关联度越来越高,农产品卖不出去,农民收入愿望就不能实现。而国际市场不仅对农产品提出了价格、品质和规模要求,而且还提出了资源保护、污染控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这就使原有的一家一户生产组织形式和分散经营的格局难以适应大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进而要求政府发挥集权组织作用,控制落后产业,调整主导产业构成,推动土地流转,促进生产者在新型产业中的劳动组合,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是高效益农业的根本所在,也是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农业产业化是根据现代化的要求,大规模地组织分工分业生产,把分散的家庭经营纳入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把分散、独立的许多生产过程化为一个社会生产总过程,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以调整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增强农业竞争力。通过对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的重新组合,把贸、工、农和产、供、销有机统一起来,使农民也能分享农产品加工、销售所增值的一部分价值,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其次是资本积累与投入问题。经济学家们都已经注意到我国农民的消费倾向明显低于城市居民的现象。这对我国农村市场的启动和农村经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反过来,也证明农民消费倾向偏低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民收入的不稳定性造成的。由于农民的积累率较低,在收入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弱、社会保障体系和消费信贷市场不完善等条件下,农民的消费观念很难有新的改变。这就导致农村资金的流动性约束进一步加剧,资金不流动,就不能产生新的效益,无异于阻塞了农民增收渠道。马克思指出:“我们得到的结论并不是说,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同一东西,而是说,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最后,消费的需要决定着生产。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每一个有机整体都是这样。”要迅速启动农村生产和消费市场,对资本的需求就会突然大量增加,这就需要通过增加财政和信贷供给、发展农村资金市场等特殊的资本积累方式;必然需要政府介入,通过对农村投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增加对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生产市场和消费市场的同步发展。最后是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农民增收的最根本出路在于把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出来,必须全面打破和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加快城镇化进程。1998年,我国城市化率为30.4%,世界平均水平为45%,发达国家为75%,中国城市化率大大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工业化水平。因此,“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的消灭不仅是可能的。它已经成为工业生产本身的直接需要。”(恩格斯《反杜林论》)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条件和能力,把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村人口城镇化过程协调起来,应成为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一项基本战略。这需要政府进一步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按照城市经济规律,重点发展25万人口以下和5万人口以上的市、县级城市,开辟农民进城的“绿色”通道,把控制城市规模的着力点转移到发挥城市积聚效应和形成合理的城市层级结构上来,大力提高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

  (二)增加对农业的有效投入。

  资金投入与农民增收之间存在着毋庸置疑的辩证关系。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金投入的增长水平。近年来,我国农村出现的愈益明显的金融压抑趋势,使农村金融业因发展滞后而难以提供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金融服务。表现在:一方面资本与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找不到新的就业途径,导致资源的闲置浪费;另一方面金融中介服务供给不足,降低了对农村经济的支持贡献率,导致农村经济实体投资收益率下降。同时,由于在信贷源头缺少活水,存量难以盘活,倒逼银行风险防范机制过度使用,导致良性互动的农村信用体系难以建立完善。因此,保持金融供给总量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均衡,已成为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的关键。鉴于我国金融改革深化程度已较高,而农村金融发展存在多方面的压抑现实,当务之急是消除农村金融压抑和防范金融风险过度状态,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抓住入世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机遇,尽快建立起多层次、能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从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格局来看,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必须走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合作金融与民间金融协同发展的道路。首先应从农村信用社着手,根据不同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股份制合作金融组织,允许企业、私人业主和民间资本所有者入股。其次要从发展着眼,放宽国内民间资本和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将邮政储蓄等金融组织改造为地方性股份制金融企业,允许民间借贷资本进入地方金融机构营运,形成农村零售银行,资金不足,可以到国有商业银行批发融资。再次要拓展农村保险市场,采取国家、企业、农民与保险公司有机结合的办法,建立农业风险基金,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为银行防范信贷风险设置一条保障线,以保护银行持续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加快农村金融从业人员更新换代步伐,引进复合型人才,构建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和现代金融企业发展的智力支持平台;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整治农村信用环境、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力度,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运行秩序;因地制宜,创造条件,拓展农村资金市场深度和广度。这样,才可能消除农村资金流转障碍,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的融资功能,使农民在多种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主体的竞争中,获得高质量、高效率的金融服务。目前,我们遇到城市就业压力增大,大批进城打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返回农村和农产品市场“结构性过剩”的双重压力,这就需要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立足规模型、特色型、科技型农业,突出“公司加基地连农户”、“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科研、示范、推广三结合”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加大信贷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促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农业产业规模的扩大而得以就地消化。

  (三)持续提高农民素质。

  在知识经济时代,“失败和成功的可能性相等,人人都能获得‘生产手段’,即工作所需要的知识,但并非人人都能成功”(彼得·德鲁克)。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上的经济,与传统实物经济特征的区别在于:它是以知识资源为基础、以知识创新为动力、以知识产业为主导、以高智力的人力资本为主体、以知识化产品为依托、以实现知识价值为目的的经济形态,是生产力三个基本要素不同形式与角度的体现。在实物经济时代,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于物质形态,尽管在生产中也包括了知识形态的科技、信息、管理等内容,但只是作外生变量而存在,对生产和经济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土地、资本和劳动。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形态已成生产力的内生变量,直接进入生产过程创造价值,并且成为提高劳动效率和剩余价值率的主导因素。知识对一个生产者来说,既是资本,又是生产资料。在实物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可以分离;而凭借知识的占有,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把这种生产资料同劳动者分开。这充分说明:农民收入增长的创造能力,将更多地依赖知识;要实现农民增收目标最重要的途径是靠自己“去弊除疾”、“强体健身”,即变革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陈旧观念,加强知识武装和储备,使知识的掌握和使用成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撑。在现阶段,要重点搞好农民的农业生产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发挥助学贷款的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农民家庭增加对子女的人力资本投资和文化教育消费,使新生代农民更广泛地掌握从事二、三产业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为增收奠定长远基础,塑造知识型的中国农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