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要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难的问题必须从提高农民自身素质,创建一些有利于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就业的条件等,具体说应该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一是增强农村就业劳动力的适应能力,二是发展巩固乡镇企业,三是推行农业产业化,四是加速小城镇建设,等等。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总量在1.5亿左右,能否解决如此庞大的农村就业大军,关系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目标的实现。
随着农村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行,农民恢复了独立生产者的地位,加之农业科学技术广泛应用,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现象日益凸现。目前,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总量在1.5亿多左右,综合加入WTO后对农业的影响,农村富余劳动力将达到2亿多。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流向和就业问题,既是我国就业战略的核心问题,也是我国如何提高农民收入的核心问题。中国加入WTO后我国农业能否再上一个新台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关键还是取决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问题能否得到妥善的解决。
一、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农民自身素质,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适应能力
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偏低,缺乏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制、法规的了解,缺乏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了解,缺乏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生产技术等,缺少从事非农产业所需要的劳动技能,不能够满足全部就业岗位的需求,导致其就业适应能力不强,这是制约劳动力流动和就业的首要原因。尽管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较长的时间,但因其是基础性、根本性的问题,也是关乎国民素质整体提高和扫除农村青壮年文盲的战略之策,所以就必须从现在就着手加以觖决。要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首要的问题是要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岗位职业能力和经营能力,使他们在脱离农村后,能依靠自己的实力实现就业,而农民自身素质不高,根源还在于农村教育投入太少以及对农村职业教育重视不够。农村教育因种种原因,而普遍存在着办学主体比较单一,教学模式比较封闭,教学内容比较空泛,以及领导重视不力、办学效益不高等弊端。这些已成为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提高的严重障碍,必须进行改革。首先,要增加对农村教育资金的投入。变现行的教育投资单一化为多元化,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各级政府的投资比例,以保证经费来源,调动中小学教师工作积极性,改善硬件设施;坚决杜绝拖欠教师工资现象的发生;也可以发行国债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的教育。其次,要继续抓好农村的基础教育。这是提高未来农村劳动力素质的基础,建议各级政府通过增加教育投资、建立农村教育发展基金、扩大筹资渠道、实施“希望工程”、转变办学思想,拓展办学形式等途径,使落后地区的农村基础教育有一个大的发展。第三,要全面重视和大力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这是迅速提高贫困地区现实劳动力素质的捷径,贯彻“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紧密围绕当地农业支柱产业来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将免费培训和有偿培训结合起来,真正达到培训一批、见效一批的实际效果。同时,在项目选择上,着重进行那些周期短、投资小、实效强、收益大的项目为主,使农民的素质提高与农民收入的增长结合起来,使有限的农村教育投入能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乡镇企业,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难的重要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是我国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化的生长点。乡镇企业不仅为我国农村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开辟了一条光明大道,而且是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稳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调整优化农村就业结构的根本途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乡镇企业必将迎来又一个春天。2000年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突破10万亿元,职工增至1.5亿人,其职工人数以每年500万人的速度增长。乡镇企业接纳农村劳动力的前景十分广阔。鉴于我国乡镇企业发展极不均衡,所以东西部地区的发展战略应有所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乡镇企业。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起步晚,水平低,发展速度缓慢,所以应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尽可能多地吸收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东部地区乡镇企业起步早、水平高、发展速度快,己带动了小城镇发展,可以走城市化的发展道路。城市建设和第三产业将会吸收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但由于我国部分乡镇企业规模小,产品科技含量低、效益差,难以形成规模经济;还有部分乡镇企业在用工管理方面不够规范,甚至存在违法行为,如人为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多劳少酬,拖欠克扣工资等都影响了农村劳力的就业。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乡镇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有关乡镇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包括给予税收、信贷支持,使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另一方面,要加强乡镇企业对用工的管理,引导乡镇企业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构,着手解决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医疗和养老保险等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
三、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广泛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
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所谓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优势为基础,围绕一个或多个相关的农副产品项目,组织各方主体参与开发,将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整合为一个新的产业系统,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形成主导产品或产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机制。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深化农业内部就业,解决当前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矛盾的重要突破口。它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家庭内形成可靠的职业转移,也延长了农业产业链,可以在各个环节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现有的实践来看,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其实质是通过工业与农业的产业综合,建立现代大农业体系。这既可扩大农业生产的外延,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拓展劳动力就业空间,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和加工增值,进而在产业内部形成利益补偿机制,使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在农业产业内部消化,提高农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同时,又可较好地解决农村长期存在的分散生产经营问题,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新形势下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农业产业化通过加工、销售等龙头企业,把农民与市场联系起来,实行专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能大大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提高农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目前重点要搞好龙头企业建设,同时,继续搞好商品基地建设,发展支柱产业,为农业产业化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应该扬长避短,发展少用土地多用劳力的劳动密集型农副产业,发挥我们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方面的比较优势。最主要的还是要靠适当的政策和有利的组织引导,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吸纳劳动力。
四、加速农村小城镇建设,扩大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容量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小城镇是农村经济文化活动中心,是联系大城市和广大农村的桥梁和纽带。小城镇作为商品集散地,每天都吸引大量农村闲散劳力去赶集经商,交换剩余产品,更重要的是小城镇是农村工业集中的地方,农村工业的发展可带动为生产生活服务的商业和各种服务行业,并促进小城镇本身的文化、教育、科技的发展。小城镇建设、乡村工业发展、第三产业发展都产生了对劳动力的需求,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因此必须把加强小城镇建设作为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来抓。当前迫切需要采取有效办法,将小城镇的发展引导到集中、规范、有序的轨道上来。可通过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和生活环境。开辟工业园区,改变乡镇企业过于分散的状况,鼓励并引导它们相对集中,连片开发或直接进入现有小城镇,以乡镇企业的合理聚集带动小城镇的发展与建设。为鼓励农民进城,要改变过去国家包揽城镇建设费用的办法,广辟财源,如鼓励农民自带资金进城办厂、开店。进入小城镇的农民凡有固定职业、固定收入和固定住所的都应在城镇落户,按城镇人口对待。由于小城镇是农民商业活动中心,农民大部分消费品是在小城镇购买的,小城镇建设加快了,必然带动农村商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也可以安排农村劳动力就业。在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除了可以安排一部劳动力外,还可以拉动市场需求,创造出新的就业岗位。总之,政府应迅速为发展农村小城镇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劳动力的异地转移,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
经济发展对就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历史到现实,劳动力流动的趋向总是植根于经济因素之中。一般地说,劳动力流动总是由生产条件较差的地区流向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区,由谋生比较困难的地区流向比较容易的地区,由收入和生活水平较低的地区流向生活水平较高的地区,这是符合经济原则的合理选择。以市场行为作导向,农村富余劳动力也必然会在上述规律的作用下,在较大范围内实行异地转移、跨地区的流动。想阻挡其流动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合理疏导,趋利避害,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顺利实现跨地区转移。为此,迫切需要做好下列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宏观调控。要克服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中的自发性、盲目性,变无序流动为有序流动,中央和省市政府应设立或委托某一部门负责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宏观管理,其职能包括对跨地区流动劳动力的流量、流速、流向等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和预测,协调区域间劳务供求,研究制定有关促进和保障劳动力流动的政策法规。大力发展由政府、民间集体和个人共同创办多种形式的劳动中介服务组织。从省到县,从城镇到乡村,逐步形成上下相联,左右相通,适应市场需要的劳务组织网络,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择业提供方便条件。二是加强城乡就业协调。欲使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纳入正常渠道,应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基本制度、市场信息系统和服务网络。既然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是历史的必然,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必由之路,那么就应该确立跨地区流动农民在各地的合法地位,全面评价他们在推动各地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千方百计做好服务工作,解决流动农民在异地落户、住房、结婚、子女上学等诸多现实问题,逐步使他们的就业、生活稳定下来,从根本上解决其盲目流动与无序状态。
六、建立农村适用性技术体系,就地消化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
我国农村极为丰富的生产要素是劳动力,而稀缺的要素则是资金、技术、人才和土地等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农村技术进步就必须十分注意要素替代的适用性,注意采用既具有一定先进性,又有利于增加劳动力就业的适用技术。十六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支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必须明确,适用技术并非劳动密集型技术,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既包括技术上的先进性,又包括经济上的有效性,还具有社会方面的合理性,如有利于增加劳动力就业等。所以,技术进步适用化实际上是“技术先进性、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合理性”的有机综合,三者缺一不可。根据这一战略思想,我国农村技术进步适用化应具体采取“两层次三结构”的对策。所谓两层次对策,是将农村经济系统分为主体层次和产业层次,分层次确定技术进步的档次和水平。主体层次是劳动者,应根据农业集约化的要求,以提高劳动者文化技术素质为目标,搞好职业技术培训,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大力开发智力资源。产业层次则是由农业和非农产业两大产业部类构成,分为基础产业、主导产业和一般产业三类,技术进步按此三大结构来安排。建立“两层次三结构”的农村适用化技术体系,必须达到四个要求:一是应与现代整个技术范围相联系,不拘泥于劳动密集型技术,根据农村各产业的地位和功能来选择技术进步层次;二是应与城市经济相联系,根据城乡企业分工来选择技术进步层次,城乡企业在技术上要配套互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三是应与农村劳动力就业相联系,使技术进步与扩大就业在通过对技术进步层次的选择与组合上有机地统一起来;四是应形成一个相互联系和促进的技术结构系统,各产业的技术层次必须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