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泱泱大国,历来以农为本。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农民问题,是中国生存与发展的根本问题。农业发展具有历史的连续性和继承性。8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经济、社会所发生的一系列深刻变革,根植于中国近、现代农业发展的历史,根植于中国的基本国情,这段历史以及中国的基本国情形成了中国农村改革的背景和基础。
一、民国时期的农业
将来民生主义真是达到目的,农民问题真是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那才算是我们对于农民问题的最终结果。
──《孙中山选集》下卷,第810页
民国时期是中国近、现代史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个时期的农业史,有着相当丰富的内涵。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及各地方政府为了稳定自己的政权,对发展农业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一大批爱国人士及农业专家学者为了寻求发展中国农业的道路,进行了艰苦的探索,提出了许多发展农业的思想、设想和理论,这些思想和理论是重要的农业遗产。
(一)孙中山的农业思想
孙中山出生于广东香山县(今中山市)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孙中山幼年时代,全家七口人,只靠租种两亩半族田过活。由于生活困苦,他六岁就开始下田干活。这样的生活经历,使他从小就切身体会到贫苦农民的悲惨境遇,这对他后来形成的改善农民生活,改良中国农业的思想,有着直接影响。
孙中山早年在香港求学期间,就开始对改良中国农业问题产生兴趣,并撰文阐述他的见解。目前所见的孙中山最早的政治性文章《致郑藻如书》(1889 年)一文中, 就提出了“兴农会以倡革农桑业”等主张。1891年前后,由于受到当时一些改良主义知识分子的影响,孙中山曾一度寄希望于“改良救国”。孙中山撰写《农功》一文,主张学习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以改良中国的农业生产,其中甚至还介绍了当时新发明的“电热温室栽培技术”:“迩有用电之法,无论菜木果蔬,入以电气,萌芽即速,长成亦易。则早寒之地,严霜不虑其摧残;温和之乡,一岁何止三熟。”1894年,孙中山写了一封长达八千字的《上李鸿章书》,进一步阐发了他在《农功》一文中提出的效法西方资本主义先进国家的主张,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具有浓厚改良主义色彩的经济发展理论。孙中山特别强调优先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性,指出“此农政之兴尤为今日之急务也。”按照孙中山的设想,要发展农业生产,首先要兴办农政学堂,培养农业专门人才。然后设立农业博览会,宣传推广先进农业技术。这些主张充分体现了孙中山的“教育兴农、科技兴农”的思想。
孙中山早期关于农业改良的论著,只提到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良问题,也就是说,他相信只要吸取西方国家先进的农业科技就能使中国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这些主张在当时无疑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这些主张没有触及阻碍中国农业发展的病根──封建土地所有制。在旧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孙中山的注意力才逐步转向土地制度问题。他认识到不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任何农业改良都是无法奏效的。在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学说中,土地问题被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他说:“民生主义,讲到归宿,不得不解决‘土地’和‘资本’两个问题。”可以说,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构成了孙中山民生主义的核心。在1905年的《同盟会宣言》中,平均地权被列为四大纲领之一,即在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等革命任务实现之后,要着手解决平均地权问题。
直到晚年,孙中山才为平均地权赋予“耕者有其田”的内容,他说,“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农者,国家应当给以土地。”又说,“将来民生主义真是达到目的,农民问题真是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但无论是“平均地权”还是“耕者有其田”,孙中山都坚持通过“和平解决”的途径来实现。他不是主张没收地主土地而是通过赎买的办法来实施“平均地权”。他主张“农民可以得利,地主不受损失”的和平方法,达到“耕者有其田”。
918年,孙中山在上海完成了他的经济问题专著《实业计划》,这是孙中山关于国家经济现代化的总体构想。孙中山主张通过大力发展工农业大生产来解决民生问题。他提出利用外资和外国人才、技术来加速现代化建设。他已认识到社会化大生产要优先发展农业、矿产业及基础工业,“盖农矿工业,实为其他种种事业之母也。”按孙中山的设想,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出路,在于农业机械化和科学化。所有这些,都是具有划时代进步意义的,对于今天的经济建设,仍然有着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二)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理论与实验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殃及中国。资本主义国家向中国倾销棉、麦等农产品,中国农业经济遭受空前沉重的打击,整个中国农村社会一片衰落破败。一时间,“农村破产”的呼声遍于中国。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国内知识界研究农业经济骤然成风,涌现出各式各样的农村改良派别。他们以“农村复兴”为宗旨,提出救治中国农村的种种办法,并在较小的范围内做了一些“农村建设”的实验,时称“乡建运动”。到1935年左右,全国已有乡村建社实验区193处,人员达到2000多人。
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在20世纪30年代在山东邹平、菏泽搞了名噪一时的乡村建设实验运动。梁漱溟在其《乡村建设理论提纲》一文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乡村建设理论。他认为当时中国的根本问题在于旧的社会秩序已经崩溃,而新的社会秩序又未建立,整个社会处于无序状态,以至“各方面或各人其力不相益而各想碍,所以不抵所毁,其进不逮其退。”因此,乡建运动的任务就是“重建一新组织构造,开出一新治道,”有了这一条,则中国的一切问题都可随之而解。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以家庭为社会组织细胞的“伦理本位、职业分途”的特殊社会,主张用中国传统的封建文化思想改造中国,提倡要从农民组织入手,通过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由农业引发工业”。
在邹平,乡村建设的重点是创办“乡农学校”,这是梁漱溟乡建实验的出发点。乡农学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教育机关,而是组织乡农再造乡村社会的一种形式。乡农学校的活动,包括读书识字、教授农业常识及陶冶精神等。梁漱溟认识到“中国内地农民百分之八十不识字,知识极浅”,因此他把民众教育视为乡村建设的第一要务。促兴农业是乡建实验的重要内容,也是乡农学校的主要活动。在促兴农业技术方面,包括改良种子、防治病虫、改良农具、改良土壤、改良农产制造等。在促兴农业经济方面,主要是组织“农村合作社”,如信用合作、产业合作、消费合作等。陶冶精神是指对乡民的礼俗教育。
以晏阳初为首的一班提倡平民教育的知识分子,大约在1923年前后,在中国搞了一个颇有声势的“平民教育”运动。按晏阳初的观点,中国农村有四个基本问题,这就是农民的“愚、穷、弱、私”。治疗的药方是当时颇为流传的“四大教育”:文艺教育培养智识以救其愚;生计教育培养生产力以救其穷;卫生教育培植强健力以救其弱;公民教育培植团结力以救其私。平民教育派还提出了教学活动的“三大方式”,即学校式教育、社会式教育、家庭式教育。1930年,平民教育派在河北定县成立了实验区,实验内容包括农民教育和乡村建设两大部分。农民教育按“除文盲作新民”的要求,重点在农民的识字教育。农村建设的重点放在生计教育方面,主要包括农业技术及作物和家畜良种的推广等。
当时国内其他各式各样的乡村实验和民众教育机构团体不断出现,较有影响的有以黄炎培为代表的中华职业教育社与东南大学、金陵大学合作,在江苏昆山徐公桥办实验区,江苏省立教育学院在无锡郊外社桥村的乡村实验等等。
(三) 民国时期的农村合作运动
近代的合作思想在19世纪开始盛行于欧洲。我国近代合作思想的传播和合作社的建立则晚了半个多世纪。早在1919年,孙中山在其《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演讲内,曾提到农业、工业合作事业。后又在其《民生主义》第一讲内,主张以合作解决民生问题。当时的“农村合作社”,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信用合作社,另一是运销合作社,当然也有少量的生产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
中国近代创办合作事业、宣传合作理论的先驱比较著名的是薛仙舟。1919年,薛氏在复旦大学创办“上海国民合作储蓄银行”,成为我国最早的合作组织。接着他又创办《平民》周刊,专门进行合作理论的宣传。在中国早期的合作运动中,信用合作社有较大发展的是华洋义赈灾会在河北省创办的合作社。它以经济互利为目的,通常由当地农民自动组织。当时也成立了一些生产合作社,最早的为1920年在湖南成立的大同合作社。1927年北伐结束后,南京国民政府开始介入农村合作运动,通过政府的组织和宣传,成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运动指导机构,颁布有关合作运动的条例,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合作事业的发展。
民国时期的合作化运动在历史上发挥过一定作用。特别是在早期推行合作社时,一些热心倡导合作事业的专家学者,都把发展合作经济看作振兴民族经济的良方;国民政府推行合作运动,开始也把发展合作事业作为实现孙中山的“民生主义”的重要途径,作为“复兴农村”的基本国策,甚至国民党中央还把合作运动列为下层党部工作七项运动之一。国民政府早期颁发的合作社章程条例,都明确规定了办合作社的原则和宗旨。所以,当时办的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社员群众的利益,办了一些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如城市消费合作社,社员可以凭证到合作社买到低于市价的生活必需品。在农村办的信用、运销、储藏等合作社,为社员减少了高利贷盘剥,运销了农副产品,供应了部分农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等。
(四)红色区域的探索
在同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各革命根据地的广大贫苦农民,推翻旧的统治,建立人民政权,打土豪、分田地。早在1928年,湘赣边区制定了《井岗山土地法》,1931年又在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旨在消灭剥削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尽管在方法上有过“左”倾的错误,但提出的方向和任务基本是正确的。为了粉碎敌人的进攻、封锁和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苏区政府采取各种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如发动群众开垦荒地,兴修农田水利,大搞积肥运动,组织劳动互助等,使农业生产稳步上升。1933年,各个根据地的农业生产都比上一年有所增加。中央苏区的稻谷收成增长15%,闽浙赣边区稻谷增长20%,杂粮增长的幅度更大。
在八年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为联合国民党抗日和巩固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其领导下的各个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将以前没收地主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改为减租减息的政策。当时开展了大生产运动,实行部队屯田,边生产、 边打仗。 中央所在的陕甘宁边区,1940年前后开垦荒地近11万公顷,1941年生产细粮750吨。 部队在荒无人烟的南泥湾开荒生产,建成了全国闻名的“陕北江南”。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建立了陕甘宁边区农业学校和农业试验场,下设农艺、园艺、畜牧、林业四个部分;1940年建立了延安自然科学院,设农业生物系;1942年,边区政府成立延安大学,设农学系。在此期间,陕甘宁边区的农学家发起组织成立了中国农学会,为发展农业生产服务。
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在生产上发挥互助合作的作用,革命根据地早在30年代就开始探索。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劳动互助社组织纲要、耕田队条例、组织犁牛社的办法等,提出了互助合作运动中坚持自愿互利原则。1944年,毛泽东发表《论合作化》一文,提出发展“多样式的合作社”,在《组织起来》的讲话中提出建立生产、消费、运输、信用和手工业合作社,可以办生产、教育和公益等事业,而且可以是“统一战线性质”,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农民、工人、地主、资本家都可以参加,它是政府领导各阶层人民联合经营的经济、 文化及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 ”这是一个富于创造性的构想。1945年,晋察冀边区发展了7410个合作社,社员112万人,股金1.3亿元边币。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勾划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共五种经济成份。这五种成份载入了建国初期作为临时宪法的《共同纲领》。
二、土地改革和互助合作
我们也只能建议把各个农户联合为合作社,以便在这种合作社内愈来愈多地消除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在这里也将拒绝实行暴力的剥夺。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12页
使全体居民个个参加合作社,还须经过整整一个历史时代
──《列宁选集》第4卷第684页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确立了“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是一切工作的中心”,并提出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建国初制定的《共同纲领》提出:“在一切已彻底实现土地改革的地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农民及一切可以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以发展农业生产及其副业为中心任务,并应引导农民逐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
(一)土地改革的实行
封建土地所有制,严重地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是中国农村贫穷落后的根源。建国前,在老解放区已有约1.6 亿人口的地区进行了土地改革。1950年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根据《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在约3 亿人口的新解放区开展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群众土地改革运动,对于解放农业生产力和迅速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土地改革是从老解放区逐步扩展到全国范围的。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革命根据地就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抗日战争中,实行减租减息的政策。 解放战争时期, 土地改革又在各个老解放区展开。1946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指示》,将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1947年,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要求直接没收地主的土地,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任务。到1949年年底,解放区农村的土地改革已全部完成或接近完成。
1950颁发的《土地改革法》是指导全国土地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个文件与以前有关土地改革的文件相比较,在具体政策上作了一些重大修改。第一,将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第二,小土地出租者出租的土地,只要不超过当地平均每人占有土地的2倍,均保留不动。第三,对地主,除没收他们的土地、耕畜、 农具、多余的房屋外,其他财产不予没收。
从1950年秋季开始,全国新解放区先后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在土地改革中,除了依靠当地的骨干和积极分子外,每年都组织30多万人的工作队,其中有大批的党政军干部。在土地改革运动中,采取了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以及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等策略,土地改革进行得比较顺利。到1952年底,全国范围内的土地改革工作基本完成。至此,全国大陆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建立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土地改革的胜利完成,在经济、政治、思想和文化上都产生了巨大的效果和影响,对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力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土地改革后,全国大约有3亿多农民获得了4666.7万公顷土地, 免除了每年向地主缴纳的大约3500万吨粮食地租。据全国农村统计调查资料统计,土地改革后,占人口52.2%的贫雇农占有47.1%的耕地,人均2.93亩;占人口39.9%的中农占有44.3%的耕地,人均3.67亩;占人口5.3 %的富农占有6.4%的耕地,人均3.8亩;占人口2.6%的地主占有2.2%的耕地,人均2.52亩。这就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土地改革中建立起来的农民协会会员人数,占农村人口的70%以上,具有最广泛的社会基础,农民协会的骨干多数成为乡镇基层政权的领导力量。经过土地改革,农民还积极热情地要求学习文化,农民夜校在农村迅速发展,给沉闷的农村带来勃勃生机。
(二)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
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为了克服农民在分散经营中所发生的困难,就必须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的互助合作的积极性。
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有三种,即农业生产互助组(简称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互助合作过程中,所有制关系发生相应的变化。临时互助组的所有制关系没有变化。常年互助组中积累了少量公共财产,是公有制的萌芽。在初级社阶段,社员私有的土地和耕畜、大型农具等生产资料由合作社有偿使用,从初级社统一经营的收入中提取公积金形成公共财产,但保留了少量私有经济。到高级社阶段,土地等生产资料无偿转为公有,耕畜、大型农具等生产资料有偿转为公有,同时也提取公积金形成公共财产。初级社和高级社,所有制关系已发生明显变化。
农业互助组织早在革命时期即开始出现。在江西叫互助社和耕田队,在陕西叫变工队,在华北等地区叫互助组。新中国成立后,农业互助组更加广泛地发展起来。1951年,全国参加农业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19.2%。当时只有一个高级社(32户),129个初级社( 2000户),468万个互助组(7100万户)。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1955年以前中央是比较谨慎的。1953年3 月17日,中央专门发布了《关于布置农村工作应照顾小农经济特点的指示》,强调对小农经济的私有性、分散性和村与村、户与户、这块地与那块地的差别性,都要充分照顾,“切不可将行之于集体农庄及生产合作社的办法,机械地用之于个体农民。”同年4月1日,中央又发布了《当前农村工作指南》,提出要“切实纠正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中正在滋长着的急躁冒进倾向。”不能“贪多贪大”,不能“侵犯农民的私有财产,侵犯中农利益。”不能“取消雇佣自由、借贷自由与贸易自由”,要“从小农经济的生产现状出发”。在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还一再强调,发展农业合作化要坚持“农民自愿这一个根本的原则”,“绝对不能够用剥夺的手段去把农民的生产资料公有化”,那是一种破坏工农联盟的“犯罪行为”。但是,到了1953年11月,毛泽东已经开始批评“确保私有”,“四大自由”是“好行小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见《毛泽东选集》第5 卷《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话就有些变了。当时全国参加生产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户有4790万户,占全国总农户的43%。
真正的向左转是毛泽东1955年7月31日在省、市、 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了著名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由于经济的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进展顺利,使毛泽东头脑发热,违背了自己倡导的“世界上的事情总是谨慎一点好”(1953年6月3日谈话),而是认为马克思把共产主义标准定得太高,遥遥无期,中国应该搞得快一些。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中,批评小脚女人的右倾思想,在同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扩大)上,点名批判邓子恢、杜润生同志(当时的分工是,毛泽东批邓子恢,周恩来批杜润生)。从上到下,怕做小脚女人,就拼命大步往前赶。1955年6月, 中央对合作社的方针还是“停止发展、全力巩固、适当收缩”,全国初级社减少2万个,达到65 万个,但在毛泽东批评“小脚女人”以后,各地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又急剧加快。10月末上升到127.7万个,11月末上升到158.3万个,12月末,再上升到190.5万个。1955年冬到1956 年上半年就实现了全国初级社化。办高级社更是你追我赶,争先恐后。1955年6月末,全国试办高级社500个,入社农户4万户,尚不到农户总数的千分之一。1956年1月入高级社农户占30.7%,6月上升到63%,年底达到87.8%, 而参加互助组和初级社的农户则分别下降到7.6%和0.9%。至此,参加农业互助合作的农户达到96.3%。亦即在1956年底,中国完成了“高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毛泽东说,原来准备5年解决合作化,结果一年就解决了。这一年多,同时完成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和手工业改造,实际是消灭私有制。
合作社的大发展,在不少地方是强迫命令的结果。有的硬性摊派建社指标;有的宣布,入社可以少派粮食征购任务,不入社则要多派;有的以合作社土地需连片为由,强制换取未入社农民的土地;还有的提出,入不入社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因而不少地方出现了新社垮台、农民退社、宰杀牲畜、砍伐林木、变卖农具等现象。
(三)人民公社化和共产风的泛滥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不久,毛泽东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导致了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等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铸成了新中国成立后农业发展中最为严重的挫折。
1958年元旦,《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乘风破浪》的社论,除了提出15年赶英,20年超美外,还提出要争取1958年农业生产的大跃进,由此形成大跃进的强大舆论。与此同时,大跃进的计划指标也开始酝酿并层层加码。1958年1月, 中央在杭州会议和南宁会议上初步安排农业总产值643亿元,比上年增长6.5%,粮食总产量19600万吨。同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农业总产值增长幅度调整到16.2%,粮食总产量指标提高到21580万吨。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正式通过了毛泽东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完全肯定了当时已经出现的大跃进运动,认为中国正在经历着“一天等于二十年”的伟大时期。会议又对1958年农业生产计划进行了调整,提出将农业总产值提高到793亿元,粮食总产量提高到21985万吨。到同年8 月的北戴河会议上,确定1959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计划指标为4-5亿吨,会议认为,中国已开始出现农产品的产量成几倍、十几倍、几十倍地增长的飞跃发展形势。
上行必然下效。随着高层农业生产高指标的一再升级,各地对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的要求也一再提高。1958年6月8日,《人民日报》以“卫星社坐上了卫星”为题,报导了河南省的卫星社小麦亩产2105斤,仅过几天,小麦亩产4353.8斤的报导传遍全国,从此各地展开了一场“放卫星”竞赛活动。浮夸风的蔓延,造成农作物产量统计严重不实。1959年4月,国家统计局正式对外发布,1958年粮食总产量达到3.75 亿吨,比上年翻了一番(据后来核实,该年粮食产量2亿吨,比上年增长2.5%)。《人民日报》社论还据此提出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著名论断,鼓吹主观唯意志论。
为了适应全国农村大跃进运动的需要,人民公社作为比高级社公有化程度更高的社会基层组织开始出现。1958年3月,中央在成都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合并为大社的意见》,此后全国迅速掀起了并社高潮。1958年7月1日,陈伯达在《红旗》杂志上首次使用“人民公社”这一名称,因此,各地农村在并社运动后不久,又开始试办人民公社。河南省遂平县有27个合作社一马当先地将大社改称为人民公社。由于该社曾在全国率先放小麦高产“卫星”而闻名,故取名为卫星人民公社,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人民公社。1958年毛泽东在视察河南省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看来,‘人民公社’是一个好名字”,同时指出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毛泽东“人民公社好”的号召发表后,全国各地很快由并社运动升级为兴办人民公社的高潮。1958年8月, 中央下达《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决议》指出“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我们应该积极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探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此后,人民公社运动可谓风起云涌,在高级社立足未稳之际,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在一片锣鼓声中,全国农村基本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迅猛发展,“共产风”也在各地农村愈刮愈烈。当时,全民大炼钢铁、大办工业、大办水利等群众运动接连不断,无一不是通过人民公社这一组织形式,通过低偿甚至无偿地大规模调用农村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实现的。许多地方进行“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试点。为了消灭私有制,有些地方连箱箱柜柜也收归公有,当时湖北有个跑马乡乡党委书记就宣布,共产主义一切都是公有,除了老婆,老婆现在不能公有,但这个问题还要向上面请示。共产风的盛行,侵犯了农民的利益,引起他们的强烈反对,在干部中也有许多不同意见。更多的农民是消极抵抗,劳动积极性一落千丈。人民公社化运动还为生产瞎指挥风的盛行创造了条件,各种违反自然规律的现象成为农业生产仿效与竞赛的榜样,对农业生产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50年代中国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已成为历史。但其正反两面的历史教训对中国农业的现实和未来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土地改革后,中国农村面临的是汪洋大海般的小农经济,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农业合作是十分必要的。但50年代中国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在取得了最初的成功后就迅速地走向失败, 主要教训是:(1)本来毛主席主张过渡时期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前途是社会主义,当时要发展新民主主义。毛主席说过,“资本主义要有广大的发展”,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论点。搞社会主义要在我国的经济和文化大大兴盛起来以后,在考虑成熟,人民同意之后,才可以从容地进入社会主义建设,这是毛主席原来的观点。所以要发展五种经济,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半社会主义经济,包括农村的合作经济,与个体经济并存。但是问题在于,建国后不久对于农业的特点认识不足,感觉到人的意志很强,可以搞大跃进,让胜利冲昏了头脑,决策变得很快。毛主席把先进的生产关系,落后的生产力这个矛盾作为一个社会现象来分析,当时就希望要不断地变更生产关系。这样可以加快两种过渡,一是个体所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二是集体所有制再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另一种过渡是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社会主义还要向共产主义过渡。毛主席把将来的社会描绘成单一的所有制关系和人际关系,他认为马克思把共产主义的标准提得太高,他希望快一点到共产主义。三年自然灾害对他有些教训,而且苏联集体化的教训在先,但总的来讲并没有很好地接受。所以合作化运动取得最初的胜利后,很快地走向失败。(2)世界农业合作的实践表明, 农业合作应包括产前、产中和产后合作等广泛的内容,其中尤以产前和产后的合作始终居于领先地位。农业生产领域的合作主要是专业合作,如共同购置农业机械、共同繁育良种、共同防治病虫等。这种合作既能发挥农业合作的优越性,又能发挥家庭经营方式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中国的农业合作之所以不成功,主要是因为对世界农业合作的发展趋势缺乏研究,始终以农业生产领域的合作为主体,后来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等非生产领域的合作虽有所发展,但在实践中却又“变了质”,失去合作的性质。此外,中国农业合作没有始终贯彻农民自愿和不能对农民私有财产进行剥夺的原则以及错误地估量中国的国情,在农业合作发展的速度上急于求成等,都是中国今后发展农业合作经济应汲取的教训。
三、二十年徘徊
中国社会从1958年到1978年20年时间,实际上处于停滞和徘徊的状态,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没有多大的发展和提高。
──《邓小平文选》第3卷237页
1957年开始,主要错误是“左”,1966年开始搞文化大革命,进一步推向极左,造成了新中国建立以来的20年徘徊,这是一段有切肤之痛的历史。从农村来看,1957年人均占有粮食306公斤,棉花2.3公斤,油料8.2公斤。到1977年,人均占有粮食300公斤,棉花2.2公斤,油料4.3公斤。比1957年人均量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1958年掀起的大跃进以及人民公社化,严重的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彻底剥夺了农民原有的或刚分到的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使生产力遭受到极其严重的破坏,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打击,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一度降到了1952年的水平,给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困难。1959年12月郑州会议开始纠正左的错误,坚决纠正共产风,毛泽东亲自领导制定了人民公社《六十条》,实行三级所有(公社、大队、生产队)队为基础(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基本退到了初级社规模。1963-1965年形势有所好转, 粮食生产恢复到最高水平,但是公社、大队平调未完全解决,生产队内部的平均主义仍然存在。特别是1959年庐山会议从反左突然转到又一次全面反右,1962年9月北戴河会议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要年年讲、月月讲。1963 年杭州会议又一次强调阶级斗争,开展小四清、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批判资本主义。1965年开展大四清,把斗争重点指向“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锋芒指向广大基层干部和县、社领导干部。接着爆发文化大革命,系统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把县以上各级领导干部当为走资派实行夺权,全部停止党的组织活动。农业生产又出现了十年徘徊。1976年全国经济到了全面崩溃的边沿,全国人均占有粮食除去种子、饲料,每人平均只有400斤左右原粮。人均收入只有60多元。市场供应十分紧张,粮、油、肉、蛋、奶、鱼、菜、果以及布、衣、锅等日用品都要凭票购买。
1976年10月6日以华国锋、 叶剑英为首的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之后,才创造了条件恢复、发展国民经济。但是,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端正仍然需要一个过程。1976年12月20日,中央召开了第二次学大寨会议。强调了重视农业问题,明确指出农业发展缓慢,1970年以来,有的省粮食产量只增长百分之零点几,有的不但没有增长反而倒退了。全党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局,从巩固工农联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速发展农业的重要性,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次紧迫任务。这是正确的。但是又说:加速发展我国农业,最根本的还是靠学大寨。这是错误的。陈永贵代表党中央做报告指出:要认真抓好农业,抓好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公社集体经济。1980年要把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减成大寨县,全国基本上实现机械化,要充分发挥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优越性,巩固发展人民公社制度。
大寨,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是先进的,在农田基本建设上贯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战胜自然灾害等方面是值得学习的。但是大寨在政治、思想、经济上推行极左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多种经营、自留地、农贸市场和家庭副业都批判为资本主义的严重错误。大寨搞大队核算的穷过度,破坏按劳分配原则,搞政治评分,推行平均主义。利用学大寨,普及大寨县运动,阻碍和破坏生产力发展。所以说三中全会之前,农业生产的发展方向仍然是错误的。推行农村体制改革,必须否定普及大寨县的运动。
四、 伟大的历史转折
从1976年10月6日粉碎“四人帮”到1978年12月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两年多一点的时间,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一方面“四人帮”及其骨干已经被逐出历史舞台,另一方面多年形成的“左”的思想还难以消除。华国锋确立的“两个凡是”,成为束缚人们思想的新的精神枷锁。也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时期,思想解放和思想僵化形成了明显的对峙,真理和谬误展开了尖锐的斗争。对峙和斗争既表现在上层,也出现于基层。
伴随思想解放运动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人回到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上来,传统“左”的条条框框设置的许多禁区开始被突破。
农村的大地已解冻,到处都在涌动着改革的春潮。其中最令人注目的是包产到户的卷土重来。包产到户50年代中期曾闪光于浙江温州少数地区,60年代初三年困难时期又崛起于农村的其他一些地区。在河南新乡、洛阳,河北省张家口地区和安徽、贵州一些地方,均有上佳表现,深得农民拥护,大有蔓延席卷神州之势。但在“两条道路斗争”的棍棒下很快被压制下去。那些搞包产到户的地区,都被视为“资本主义复辟”、“倒退行为”而遭到严厉打击,推行者大都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不过包产到户这种经营形式始终存活于许多农民和基层干部的心中,几经野火未烧尽,今遇春风吹又生。
现在,一些人在争论到底哪里是包产到户的发源地,谁有首创权。其实这是一个毋须弄清也无法弄清的问题。实际上粉碎“四人帮”后,贵州、内蒙、安徽、河南、江西、浙江等许多地方都有一些农村在偷偷地搞。四川省委1979年1月,决定全省实行修养生息方针,包产到组的不少,一些地方包产到组后又将地分包到人,实际已是包产到户。
1977年和1978年在中国农村一些地区发生的包产到户的改革,它的特点在于,既不完全是农民自发的行为,又不能说是上边已经有了文件、下边照着办的。它是在批判“两个凡是”、拨乱反正的大气候下,由一部分率先解放思想的干部,同深受左倾之害、饿着肚子、急于改变现状的农民的一拍即合,是有风险性的。凡是搞得早搞得好的地方,大概都有一批不怕挨批座牢的农民和一批不怕撤职挨整的干部,有一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暗暗支持或公开支持的领导。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中共历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在正式会议召开之前,中央曾举行了36天工作会议。中央工作会议和三中全会,对农业问题给予了特别的关注。会议上,与会者对于农业生产的严重问题作了大量揭露。有的说,现在全国有2 亿左右的农业人口,口粮在300斤以下是吃不饱饭的。来自全国 最困难的西北各省反映说:西北黄土高原2400万人口,粮食亩产只有170斤, 有的只收三五十斤,口粮在300斤以下的有45个县,人均收入在50元以下的有69个县。 东北组揭露说:1972年减产200亿斤还说大丰收,报导全国年年丰收已经15年了, 但粮食却年年短缺,这是最大的浮夸,祸国殃民。对于农业发展缓慢、十年徘徊的原因,大家认为:主要是极左路线干扰,政策变来变去,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模程度的大小,作为区分“社会主义”级别的高低,追求“越大越公越高级”,脱离生产力的实际水平,不停顿地变革生产关系,违背生关系一定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基本原理,严重地破坏生产力的发展。1955年合作化批“小脚女人”反右倾,1956年一年实现初级化,1957年一年实现高级化,1958年三个月实现公社化,彻底地剥夺了农民的田地、耕牛、农具等所有生产资料所有权,严重打击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到现在还对农民卡得很死,动不动就“割资本义尾巴”。会上,比较一致地认为农业的命运根本在于调动农民积极性,关键是放宽和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改进领导作风,改善党和农民的关系,要给农民自主权,允许农民有真正的“小自由”,不要怕农民富,如果认为农民富了就会产生资本主义,那我们只好世世代代穷下去,那我们还革命干啥。
三中全会不仅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还在公报中强调指出:全党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因为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这些年来受了严重的破坏, 目前就整体来说十分薄弱。只有大力恢复和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坚决地、完整地执行农林牧副渔并举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才能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才能不断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此目的,必须首先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
全会还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主要有:切实保护人民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的所有权和自主权;不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品;认真实行按劳分配,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稳定不变;坚决实行民主管理,干部选举、帐目公开,稳定粮食征购指标,提高粮食收购价格;降低农用工业品价格等。
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历史的伟大转折。它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开展,确定了一条正确的政治思想路线和合法的地位。尽管三中全会决定的上述一系列促进农业发展的决策措施,是在以人民公社的存在为前提来提出的,甚至还重申了过去长期以来“不准包产到户”的政策规定。但是三中全会在破除“两个凡是”,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的基础上所确立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政治思想路线,实际上已经为到来了的中国农村改革“包产到户”卷土重来扫除了思想障碍,并在政治上获得了合法的地位,在组织上受到了保护。尽管三中全会当时没有讨论人民公社的存废,更没有来得及对农村经济体制的具体改革做出规定,但大方向已经确定,改革的要求已指出来了,那就是必须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可以说,三中全会之后的一切改革都是围绕着这个总目标进行的,体现了还权于农民的方针。我们讲三中全会是中国历史的伟大转折,是它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总路线,是它对中国整个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所作出的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决策,及其由此产生的深远影响来讲的。由于我国的社会历史原因,和人们对待事物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三中全会虽然仍是肯定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但是,三中全会所确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政治思想路线一旦为干部和群众所掌握,必然地成为鼓励群众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和改革的有力武器。
广大农民在改革的过程中,从开始的直接要求摆脱“一大二公”人民公社的固有弊病——即“干活大呼隆”和“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最终导致了人民公社的废除,是符合客观事物发展逻辑的,是历史进步的必然。由于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体制,把充分发挥家庭经营的积极性与集体经营的优越性结合起来。运用这种经济组织形式发展社会主义农业,人民公社牌子摘下来了,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属性依然保持着,应该说,这确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也是三中全会正确的政治思想路线深入贯彻执行的结果。可以说,没有三中全会,就没有后来改革与发展的一切,不打破“两个凡是”,许多地方试着搞的、偷着搞的“包产到户”就永远得不到合法地位,不可能再搞下去,甚至会招来批判斗争;不打破“两个凡是”,人民公社的牌子就会继续挂在全国各地;不打破“两个凡是”,统购统销制度就会一直实行下去,农村商品生产就难以发展起来;不打破“两个凡是”,就不可能有后来中央为支持和指导农村改革而制定的5个一号文件和其他一系列措施。
中国农村改革,究竟是上面发动的,还是下面自发的?回顾三中全会前后的一段历程,可以看出这是上下互动的结果,是广大农民的伟大创造,党和政府给予试点试验的宽容的政策环境,经过农民自行选择,然后再由党的领导加以总结,用中央文件这样一种有权威性的形式,进行推广和规范,促使农村改革健康地向前发展。
五、中国的基本国情
. 国情是一国相对稳定的总体的客观实际情况,它是指那些对经济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最基本、最主要的发动因素和限制因素,它常常决定着一个国家长远发展的基本特点和大致轮廓。国情是一国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的客观基础,也是确定适宜的发展目标、制定有效的发展政策的根本依据。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认识中国的基本国情,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学者研究的重大课题。
根据有关部门资料分析,中国国情的基本特征可做如下概括:
(1)人口众多,十亿人口(现在已达十三亿),有八亿农村人口,劳动力资源丰富,但文化、技术素质低,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三农”问题将始终是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的根本问题。
(2)主要资源总量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特别是水、土资源明显稀缺。这就决定了我国不可能走象美国那样的资源密集的农业现代化之路。
(3)自然环境复杂多样,既有发展多样化农业的优越条件, 也有一些明显的不利因素,环境基础脆弱,易于失衡恶化,自然灾害频繁,旱涝时有发生。
(4)支持现代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不足,能源紧张, 资金短缺,科学技术落后,教育远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5)经济总量已达相当规模,但人均收入水平低下,居世界后列,且与发达国家、中等收入国家的差距愈来愈大。
(6)呈典型的二元结构。现代化工业与大量落后的工业并存; 经济比较发达地区与广大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并存;具有工业化、现代化因素的城市与幅原辽阔的以传统方式生产和生活的农村并存。二元结构的一元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根本问题。
(7)传统农业仍占主导地位。在农村, 基本上还是用手工工具劳作,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面广量大的小农经济的格局尚未根本改观。如何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安排下,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难题。
(8 )由于在未经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条件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下,商品经济发育不足,新经济秩序和制度尚在建立,新旧两种体制易发生摩擦、冲突,多年来形成的经济体制的弊端和经济发展的封闭性仍具有巨大的惯性,封建意识、小农经济等思想易于死灰复燃。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我国农村改革必须始终关注的重大问题。
(9)对外开放中利用国际上的资源、资本、技术、市场, 既存在巨大的潜力,也存在种种障碍;加快中国现代化进程,既存在机遇,也存在再次落伍的可能。
综上所述,中国国情的突出特点是“人口多,人口的大部分是农民,人均资源占有水平低,人均国民产值居世界后列”。上述特点,甚至改革以来也没有多大改变,有些方面还有所恶化。中国农村改革的根本依据是对中国基本国情的正确把握。可以说,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农村八十年代初期那场波澜壮阔的改革,也决定了我国今后农村改革的走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