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页 Sun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专家论坛
|

以城镇化加快辽宁实现全面小康

以城镇化加快辽宁实现全面小康

作者:王行伟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3-12-20    点击量:

  辽宁的城镇化得益于我国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一直居全国前列。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辽宁省的城镇化水平1990年时就达到50.86%,2000年为54.24%,10年仅增长3.39%。相反,广东1990年城镇化为36.77%,2000年达到55%,10年增长18.23%。这一方面是由于辽宁整体经济活力不够,导致了城镇化增长缓慢;另一方面,城镇化水平的停滞不前,也使辽宁的经济发展失去了强劲的增长带动力。因此,在新世纪、新阶段,面对新目标、新挑战,辽宁应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加快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城镇化进程。
  (一)深化对城镇化战略的再认识,正确把握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城镇化不是简单地撤乡并镇、撤县设市,也不是单纯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城镇化发展的过程是三个产业整合升级的过程;是破除城乡二元分割体制,融合城乡文明的过程;同时,也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过程。推进城镇化需要对产业集聚、城乡关系、区域联动发展进行总体部署,走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在城镇化的推进过程中,提高认识是前提,农村人口城镇化是核心,科学规划是依据,产业发展是基础,功能培育是重点,设施建设是保证,强化管理是龙头,体制创新是关键。
  (二)打破均衡发展观念,突出城镇化建设重点,梯次发展。辽宁中南部集中了辽宁大中城市和许多大型工业企业,是全国最大的重工业基地,是辽宁实施城镇化战略中应优先考虑和重点发展的地区。对这一区域要重点倾斜发展,使其尽早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吸纳、集聚、辐射力的城市群,成为带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同时,要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产业特点鲜明、发展潜力大、带动面广的小城镇重点扶持,使之成为具有较强集聚、带动力的次中心城市或小城市。争取在2010年左右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城市体系。
  (三)加快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深化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发展。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各种歧视政策,从身份上彻底消除城乡差别,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就业的进程。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延伸到小城镇。改革、完善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激活农村土地市场。对农村社区集体所有的土地资产和非土地资产经过评估后折股,实行“折股到人,股随人走”的办法,从制度上保证“离土离乡”人口的权益。
  (四)着力培育城镇功能,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按照目标现代化、设施网络化、运作市场化的要求,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各城市要依据不同的区位条件及集聚产业要素的能力,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培育核心产业,增强城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及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和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功能。大城市要把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着力点,重点发展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中介服务、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显著提高第三产业的增加值比重和就业比重。郊区及周边中小城市,要在发展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相结合的产业上下功夫,围绕大城市发展休闲服务、文化娱乐等服务业。小城镇要着力发展生产加工型产业,为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提供专业化服务。通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进而提高城市竞争力。
  (五)转变政府在城镇化发展中的角色定位,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城镇化建设要由“行政主导、包办型”向“政府引导、市场经营型”转变,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紧紧抓住城镇规划这个龙头,重点抓好大中城市总体规划修订工作,有序开展城镇群规划工作,切实解决好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环境共保等问题,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城镇化。二是适时调整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城市按照“互惠互利”的双赢原则,加快低层次加工制造产业向周围地区的转移和扩散。三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树立经营城市的新理念,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化步伐,加强城市科学管理,提高城市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