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突出困难仍然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这既是农产品供大于求的反映,也是国民经济发展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的集中表现。推进农村小康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长期的、基本的立足点。我国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在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制约着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等事业的发展水平也明显落后于城市。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要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消费在整个消费中的比重。这些年来,在国家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和加强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尤其是加强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退耕还林,直接增加农民收入。这两年,国债项目中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占很大比重,财政投入有力地支持了退耕还林。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国家还要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的结构,增加对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支持,增加对农民生产的直接补贴。再者,通过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为支持这项改革,中央财政安排了专项转移支付。根据建立现代税制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国家还要逐步减少以至完全取消不应当由农民负担的各种税费项目。
增加农民收入要有新的思路,采取综合措施。从长远看,随着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的改善,对农产品的需求还会有一个大的增长。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受城镇低收入居民和广大农民购买力低下的制约,农产品的国内需求在近期内不会增加很多,加上出口的阻力加大,供大于求的矛盾一时还难以根本改变,依靠增加产量和提高价格来增加农民收入的余地有限。要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提高农业竞争力,拓宽农民增收门路。要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把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活跃和繁荣农村经济。在我国人多地少、农村人口比重大的情况下,增加农民收入,不仅有赖于农业质量和效益的提高,还有赖于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近几年的实践已表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六大提出,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这必将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从我国国情出发,转移农村劳动力要广开门路,多渠道并举。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多种经营,拓展农村的就业领域。转移农村劳动力取决于全社会就业机会的增加。在我国增加就业机会主要是靠中小企业和服务业。要坚持所有制的多样性和生产力的多层次性,放手发展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无论什么所有制形式,只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障职工权益、符合安全标准,都要鼓励发展。各地要支持乡镇企业搞好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加快体制创新,提高发展水平,特别要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农民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要以现有的县城和少数中心建制镇为重点,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发展小城镇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搞好试点示范,不能乡乡建镇,遍地开花。要加强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引导和管理。去年各地按照中央的要求,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取消对农民工的乱收费,改善了农民进城务工的环境,对农民增收起了重要作用。这项工作要继续加强。当前要着重解决好拖欠工资、劳动环境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只有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广大农村形成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可靠的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文章来源于: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