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和现实:作为一种中间组织的“包买制”与农业产业化模式
要搞好产业结构调整,最为关键的是建立其连接市场和农户的中间组织,这在理论界和政策研究界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共识。我们考察了中国传统的一些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组织形式,认为自民国时期就在农村存在和发展起来的包买制度是值得我们重视和借鉴的。
包买制是在欧洲工业革命之前,在农村中某些手工业中出现的产业组织形式。在工业革命前的欧洲普遍存在,在我国则是从晚清和民国时期普遍发展起来。
以我国传统的织布业为例,包买商将棉纱包给一家家织户,而负责收取织成的布匹。简而言之,包买商负责设备(所谓“贷机”)、原料和市场,以及技术和质量控制,织户只负责生产和领取类似工资样的报酬。自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机纱替代土纱而成为农村土布的主要原料以来,棉织业的生产和市场组织发生着迅速的制度变迁的过程,织布业由换布制到现金交易制,再发展到包买制(吴知,1936;徐新吾,1992;陈翰笙、薛暮桥、冯和法编,1989)。
包买制是既不同于企业制度又不同于家庭生产的一种“中间型”的生产和市场制度。它主要是靠包买商将千千万万的家庭联系在一体。
包买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农户要进入织布的商品化生产,最严重的困难就是资金和原料上的约束。包买制“贷机”“放纱”,恰恰帮助资金薄弱的中小自耕农进行织布生产,使得原本无力参予大规模商品生产的中小农户甚至佃农得以拥机织布参与商品化生产,收入也普遍增加,而且,包买商恰恰成了工资织户抵御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的保护伞。
目前我国的农业产业组织有多种类型,在具体的运作方式上与“包买制”有着诸多,下面简要描述一下一些现有的模式,以和包买制进行对比。
寿光模式:“蔬菜批发市场+农户”模式
由菜农、贩运商、经纪人等构成寿光蔬菜批发市场的主体,批发市场成为载体,作为服务供给方的批发市场及其贩运商、经纪公司等对农户提供了尤为广泛的服务,有了贩运商——蔬菜的中间购买方,加上市场上大量的经纪公司的具体操作,是农民生产的蔬菜流向销区的消费者手里得以实现。同时,生产发展的需要和蔬菜批发市场的带动,形成了生产资料批发市场也为农户提供了产前服务。农户作为蔬菜的基本生产单位,为卖菜聚集成市,集市因上市蔬菜数量急剧增加而发展为批发市场,菜农又以一个个“小批发商”的身份,成为批发市场的一大主体。农户作为市场的最大批发群体,支撑着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市场是农民的劳动价值得以实现,农民靠种菜、靠批发市场致富。
阜阳模式:“养牛产业化”组织模式
基本特点是:以促进阜阳地区优质肉牛开发的产业化为宗旨,以公司+农户为基本组织模式,组建“育种——架子牛生产——育肥牛生产——屠宰——皮革——食品加工——销售”纵向一体化的牛业集团,把现代化的育种技术和饲养技术、大公司的经营方式和组织系统、工厂化的公寓设计和生产管理,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机地结合起来,高效率高标准地生产优质牛肉及其加工品。农户效益与企业效益共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这种模式以“公司+农户”为核心内容,但不是简单的“公司收购、农户卖出”的关系。其具体做法是:以阜阳的畜牧服务中心为基础,与外方共同成立阜阳优质肉牛开发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业务上受中原肉牛开发总公司的领导,经济上独立核算。公司与农户建立合同制关系:公司在对养牛农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农户负责按公司的技术要求进行集中短期育肥,育肥后的牛按协议价卖给公司。公司建有大型规模育肥牛场,进行必要的试验,积累技术材料;所属的屠宰加工厂有计划地对公司和农户出栏的育肥牛进行屠宰和分割;同时下设肉牛良种繁育、饲养育肥、饲料生产、加工销售、疫病防治和技术推广6个服务体系,指导协调公司与农户、生产与销售以及技术服务各环节,使其形成牧工商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的管理格局。在项目公司的组织、协调下,各生产单位实行独立经济核算。
东乡模式(糖业):“工厂加农户”的新经营形式
由国营东乡糖厂牵头,和12个蔗区乡镇的4万蔗农,联合组成产、架、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经济共同体,从种植甘蔗到制糖连接起来共同经营。这个经济共同体取名为“江西惠东糖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之后,蔗农与糖厂之间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两者在再不是单纯的买卖原料的关系,而是结成了共同参股、利益均沾、同命运、共兴衰的关系。蔗农在公司中获得了主人翁的地位,并能从新的利益机制中获得好处,对开发者取得资源和搞好甘蔗生产的干劲倍增。糖厂则有了稳固的原料基地,对原料需求有了可靠的保证。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发挥着龙头作用:一是,公司拼接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众多手段,为蔗农提供了种种公共服务和保障生产的措施;二是,公司一头内联蔗农,一头外联市场,牵引着12个蔗区乡镇到市场中去寻找发展机遇,成功率较高,开创的局面越来越宽广;三是,以4万蔗农的家庭经营为基础,公司在高一层的层次上发挥了“统”的优越性,促使全县蔗区出现了“规模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的雏形,促使传统农业“更上一层楼”,为转化为现代化农业开辟了道路。
农业产业化经营涉及到诸多产业,需要从产业组织角度总结共同的制度要素和不同的特点。当然也有不成功的著名个案(如蒜台事件等等),同样需要总结共同的特点与失败的经验教训。
我们认为,在当前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包买制是一种值得重视和推广的制度。关键是如何借鉴这样的传统组织和制度资源,并创造性地运用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过程中来。从以上的个案可以看出,经典意义上的包买制已经出现“变迁”:农户不仅仅领取生产过程中的工资性报酬,而且一定程度上参与最终的利润分配(如东乡的糖业模式);介于政府与非政府之间的村委会在这一过程中起到特别的作用(如兴发的养鸡模式);等等。理论上讲,这是应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变化而产生的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小规模农户之间,及其与包买商之间自觉不自觉地应用交易成本经济学调整的结果,是产业组织领域的一种制度变迁(创新)。
“包买制”与农业产业化:交易成本经济学分析
包买制和农产品市场拓展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联系呢?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技术进步当然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制度上的创新和变革却至为关键。制度上的变革不但使得技术的普及和推广成为可能,更重要的是其有效降低了家庭为基础的商品化生产中内生的交易成本,这是使得目前农产品得以加入国内乃至国际市场竞争的根本,也是结构调整与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选择制度的依据。
1、 技术与资本壁垒
最显而易见的是包买制帮助农户解决了资金上的困难,有利于新技术的推广和生产规模的扩大。除了原料以外,相对昂贵的设备或基础设施投资也可以由这种包买制推广到低收入水平的农户并使之受益。
2、 质量测定与品牌
许多农产品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难以解决质量控制问题,用产权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测量成本太高(Y. Bazel, 1982)。要打开市场,这其中的重要因素就是质量。比如橘子,如果外表一样的品种混在一起,你只有吃过以后才会知道是甜是酸,容易作假而不易发现,只有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才能真正看出其品质好坏的产品,这就是所谓“经验性商品”。Nelson (1970)就在其文中将商品根据其内含的测量成本分成两类,一种叫做“搜寻性商品”(Search Goods),另一种称为“经验性商品”(Experience Goods)。前者指那些可以在交易之前即测出其质量高低的商品,而后者则是指只有在使用和消费中才能得知其确切质量的商品。在后一种情况下,牌子往往是市场交易唯一可判别的指标。
如果没有某种相对固定关系的交易制度,市场上又没有形成显而易见的公认品牌,许许多多单个的卖主与买家之间更加容易舞弊,此时市场交易正如Akerlof所述的旧车市场中柠檬模型(“Lemon Model”)的情况类似,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最终导致伪劣货品充斥市场,而质量较好的产品反而无法参与交易(Akerlof,1970)。
正因此,相应的市场制度应运而生,以有效地降低交易中的测量成本。这就是我们上述的两种主要的市场制度:一种是“牌子”,另一种就是包买制。
3、 风险与信用保证
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来,包买制的发展实际上是将生产户和商户的交易关系内化为一种可信任关系(Authentic Relation),从而达成了所谓的纵向一体化(Vertical Integration),即两者之间发生的不再是一种平等的交易关系,而变成了后者的雇员或其组织体制中的一个部分。根据Eggertsson 的理论,这种纵向整合正是解决上述柠檬模型(“Lemon Model”)问题的一种市场制度(Eggertsson, 1990, p200)。纵向整合的作用是尽量将前交易者置于自己控制和操纵之下,以防止后者的机会主义行为(Willamson, 1983)。
包买商在选择农户时往往“非常慎重,非信用好有保人者不雇”,并且有专门的档案资料来记载其所属农户的个人和生产情况,经过积累,包买商就能对众多联系户的信用等级作出判断并逐渐稳定下来,即使是遇到较大的市场波动时仍能维持交易关系。这正是包买商制度可以增强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使得生产得以相对稳定并持续进行的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