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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与种苗产业化建设的思考

退耕还林与种苗产业化建设的思考

作者:唐昌亮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3-12-20    点击量:

新世纪初,党中央、国务院把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作为西部开发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这是为改善西部生态环境、加快西部经济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2001年,退耕还林工程在怀化市十三个县 (市、区)全面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深切感受到退耕还林的成败,关键在于其基础性工程——种苗工程建设是否有保障。怀化市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育苗造林历史悠久,然而,作为退耕还林的基础性工程——种苗生产,面临机遇和挑战。通过对怀化市种苗生产状况进行的专题调研,我们认为,面对入世和国家大面积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机遇,在全市农业整体产业格局中,发展林业种苗产业最具特色。

一、种苗生产现状

1.生产规模

多年来,全市林业部门紧紧围绕“山地”认真做好“林”字文章,着力实施“消灭荒山、绿化怀化”和长防林等生态工程,十分注重种苗建设,逐步形成了具有怀化特色的以林业科研所为主的采种体系;以国营苗圃、国营林场为主的绿化大苗与花卉培育体系;以县市林业局加农户为主的常规荒山造林苗木培育体系;以及新兴的以股份制为主的花卉盆景、草皮树桩培育体系。至2001年底全市已建成各类种子园12个、5000亩,采穗圃100亩,采种母树林7.5万亩;常年育苗基地52个、5000亩,年产各类苗近亿株。种苗基础打得牢,林业生态,建设见成效,全市活立木蓄积5440万m3,居全省第一位,森林覆盖率63.3%,居全省第二位。

为了进一步夯实种苗基础,林业部门积极努力,先后建立了沅陵、中方、通道、怀化市良种繁育中心等四大种苗基地,如新建的中方县中心苗圃,占地1500亩,设计总投资270万元,其中国家扶持200万元,2001年育苗78种、600万株,初步形成了集生态旅游、休闲、种苗繁育、示范于一体的综合性种苗基地。

2.存在的问题

问题之一:缺乏管理队伍,种苗生产准入制度和认证制度不健全。随着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加快,种苗需求日趋上升,种苗市场日益扩大,但种苗监管机制不完善。一方面,导致市场混乱,假劣种苗充斥市场;另一方面,优良品种得不到权威认证,难以推广。

问题之二:源头保护不力,可采阔叶树母树资源日渐减少。由于采种指导不力,监管不严,掠夺式采种时有发生,致使部分珍稀乡土树种资源枯竭。如通道、沅陵、靖州、会同原是阔叶树种子的主产地,现有许多母树已难觅踪影。

问题之三:苗木品种单一,导致林种、树种结构不合理,生态功能差。过去,在荒山造林中注重杉木、马尾松,“林家铺子”是“杉木当家,松树唱戏”,到处是“杉家浜”,林分景观效应和生态功能不强,。而绿化、美化、香化所需的阔叶树苗木、花卉盆景则相对不足。

问题之四:计划调配的产销思维定势,导致种苗生产与市场相背离。一是造林计划与育苗时间脱节。育苗实施在前,造林计划制定在后,育苗品种、数量与造林计划不配套。如2000年沅陵县为完成 12万亩退耕还林工程任务。外购种子达9940公斤、外购苗木达 1818万株,耗资500万元,占苗木总投资的80%。种苗供应不足,严重制约了造林的进度和造林质量。二是苗木价格与市场行情脱节。过去林业部门一直采用委托育苗、供种包销方式育苗。育苗户没有市场风险,旱涝保收,而林业部门却因苗木滞销或过剩而遭受损失,如靖州县林业局每年赔偿剩余苗木的损失资金达20余万元。

问题之五:行业管理和条块分割,导致苗木生产规模小而散。长期以来,用材林苗木主要靠林业部门;经济林苗木主要靠农业部门;药材苗木主要靠药材公司;茶叶苗木主要靠供销社。条块分割形成多头育苗,零星分散,难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全市52个育苗基地,面积100亩以上的只有11个。而且,昔日居主导地位的国营苗圃,大多数陷入队伍老化、设施陈旧、资金匮乏的困境,圃地荒芜凋零,已难以托起林业的种苗大业。

二、构筑林业种苗产业化经营体系的可行性

(一)潜力巨大

潜力之一:适宜的立地条件,丰富的种质资源优势

怀化是林业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区之一,有木本植物130科、518属、2022种,占全省树种总量的80%,属于国家保护的树种达86种,有榉木与樟梓楠稠及木兰科等珍贵树种,也有大红花山茶、伞花木、竹柏等珍稀乡土树种。同时,野生药材、花卉资源也极为丰富,挖掘利用潜力巨大。

潜力之二:便捷的交通条件,独特的区位优势

怀化市具有连结东西、贯穿南北的铁路、公路交通网络,使其占有物资集散的优势和承接西移产业与技术的先机。近几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进程的加快,怀化市逐步成为湘鄂渝桂黔五省(市、区)周边地区林业种苗的主产区,每年有大量的种苗直接或中转销往外地,广阔的市场和区位优势,给怀化种苗产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潜力之三:较高的科研水平,成果的转换优势

林业科技的进步,为种苗生产构筑了较高的技术平台。全市 2000多名林业科技人员,近40%专门从事种苗研究,所有林业科研所均承担了种苗研究课题。全市先后有近百项成果获部、省、市的奖励。杉木无性繁殖、马尾松切根育苗、楠竹播种育苗、大叶榉育苗等技术,已经在生产上成功推广应用,产生了良好的效益。此外,林业部门牵头成立的县乡两级花卉协会,汇集了大量专门从事花卉研究、种植、推广和销售的人才,使多种花卉培育技术得以推广应用。

(二)经济效益高

1.种苗市场广阔。长江防护林工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世行贷款造林、以工代赈和国家退耕还林等项目在全市相继展开。全市每年造林面积达30万亩,需苗量近亿株。此外,怀化市及周边城市的环境绿化造林绿化,各类苗木需求量达2亿株以上,年产值近亿元。广阔的市场,将为种苗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2.苗木销售网络形成。一方面,质优价廉的花卉、药果苗木市场网络初具规模。如洪江市沙湾乡,9个村、300多户育苗,每年外销各类绿化、花卉苗木200余万株,产品遍及广东、贵州、云南、湖北、浙江、福建等20多个省市。此外,溆浦的枣、桃,沅陵的板栗,靖州的杨梅、山核桃等优质苗木逐步形成品牌,十分畅销。另一方面,新、奇、特、古朴、新奇的树桩大苗逐步形成市场。

3.苗木效益突出。与常规农作物相比,林业苗木生产具有明显的产出效益。如一亩稻田产稻谷600-650公斤,纯收入仅400- 500元。而生产一亩苗木,收入要高出几倍,以溆浦县的杉、松育苗为例,年亩产6万株,每株0.06元,总收入3600元,成本2100元,纯收入1500元。经济林育苗效益更好,如靖州的杨梅嫁接苗,年亩产 l万株,最低销价每株1.2元,总收入1.2万元,成本5000元,纯收入7000元。因此,从1986年开始,靖州坳上乡木洞村村民便进行杨梅嫁接苗生产,2000年扩大到150户、200亩,销售苗木80万株,总收入120万元。仅此一项,全村人均增收1000元,不少农户由此走上了小康之路,农民群众种苗生产积极性日趋高涨。

三、构筑林业种苗产业化的思路与对策

1.树立种苗大产业观念,把种苗大产业观念贯穿到产业结构调整中去。在当前实施生态工程过程中,要把种苗生产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一个重要内容来认识,要将种苗生产提高到产业化的高度来进行定位,实行大联合,面向市场,形成大产业,逐步成为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2.加速种苗基地建设,形成种苗产业的“龙头”。种苗产业化的发展,必须实现种苗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要建立和完善一批专业化的种子种苗生产基地,组建大、中型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种苗企业或集团,从而扩大种苗生产经营规模。逐步建成种苗产业的龙头,实现种苗基地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带动全市种苗产业的发展。

3.设立种苗管理与认证机构,强化种苗质量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并推行准入制度,核发种子(穗条)生产、经营许可证,把住源头;要建立认证制度,推出种苗生产“两证”,即《林木良种质量合格证》、《良种苗木质量合格证》;要规范经营,在种苗销售上实行“一签二证”制度,即由农林部门出具种苗标签、质量合格证、检疫证。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种苗,不能进入市场,从而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4.设立种子专项资金,扶持良种选育和推广。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又是林业高科技的载体,同时林木种苗具有培育周期长和社会公益性强的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种苗产业化生产经营,更需要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以保障良种的引种、繁育、推广,并以科技优势促使品牌形成。要采取从各级财政渠道拿一点,林业部门从“一金两费”中提一点的办法,共同保障种苗科研和良种繁育、推广,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与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利益共同体,实现技术、资金等要素的联合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发挥企业与科研单位的整体优势。

5.出台种苗发展大举措,引导种苗产业的发展。一是在金融政策上要大力扶持。要把种苗产业化建设纳入政府制定的重点工程计划,在财政、信贷等方面重点支持种苗产业,实行长期的、贴息的、低息的种苗产业信贷政策;二是要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在国家投入种苗基地建设的同时,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要落实到位;三是在种苗税收上实行免征政策或降低整个种苗生产经营的税率。种苗基地建设的前3年,应实行免税政策。同时,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种苗营业税征收标准,全力扶持种苗生产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