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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的研制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的研制

作者: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3-11-25    点击量:

  本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保局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标准号:GB 8172—87。
  城市垃圾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也是我国当前存在的严重问题。本标准的研究,首先对我国有代表性的13个大中城市的垃圾农用现状进行调查,对100多个有代表性的垃圾样品进行全面测试,把握了全国的垃圾农用现状。进行了3年盆栽模拟试验和50余处田间试验,研究了不同类型垃圾、不同垃圾肥施用量对不同土壤、不同作物的影响(包括肥效,农产品品质,土壤物理性质,土壤肥力等)。还对农用垃圾的物理性质、卫生指标、重金属和养分含量、pH值等方面进行研究,共获得4 000多个试验数据。经过5年的研究,根据我国国情,并参照国外有关标准,首次制定了我国的《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1986年作为国家标准通过审定,1987年10月5日正式颁布为国家标准,适用于供农田施用的各种腐熟的城镇生活垃圾和堆肥工厂的产品不得混入工业垃圾及有害废物。
  本标准共制定15项指标:杂物≤3%,粒度≤12mm,蛔虫卵死亡率95%~100%,大肠菌值10-1~10-2,总镉(以Cd计)≤3mg/kg,总汞(以Hg计)≤5mg/kg,总铅(以Pb计)≤100mg/g,总铬(以Cr计)≤300mg/g,总砷(以As计)≤30mg/g,有机质(以C计)≥10%,总氮(以N计)≥0.5%,总磷(以P2O5计)≥0.3%,总钾(以K2O计)≥1.0%,pH6.5~8.5,水分含量25%~35%,此外对施用垃圾肥的土壤、作物、施用量等也作了规定。
  标准的制定和颁布使我国城镇垃圾的加工,使用和监测有章可循,对保护城乡农业环境和推动城市垃圾农用有重要作用,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该标准自颁布至今一直在全国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