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肥区划》是一项综合性的基础研究工作,侧重于从宏观上指出不同地域化肥产、销、用的方向和战略原则,提出节肥增产的主要途径,为国家有计划地安排化肥生产、分配和施用提供科学依据。本区划从山东省化肥区划试点入手,上下结合,历时五年,主要完成以下研究任务:
一、研究提出了1990年~2000年全国和各地区的化肥需求量。根据我国土壤供肥能力、肥效特点、作物和产量的发展中对养分的需求以及化肥生产的可能性,经过综合平衡,提出了1990年~2000年我国农田化肥需求量及氮磷钾比例。根据投入和产出分析结果,氮素化肥利用率(包括后效)按50%计,磷素化肥(包括后效)按70%计,1990年~2000年我国农田氮素收支基本平衡,磷素略有盈余,钾素亏缺将稳定在目前水平。除农田外,对林业、草地和水产养殖业的用肥,也进行了预测。
二、研究提出了化肥区划分区的依据和原则,进行了一级区和二级区的划分。分区的主要依据和原则是:土壤类型分布和养分含量的相对一致性;耕地利用方向和作物布局特点的相对一致性;化肥用量比例和肥效的相对一致性;尽可能考虑行政区划的完整性,一级区考虑省界、二级区保持县界,以利于国家合理分配化肥,根据上述原则,全国划分为8个一级区和31个亚区。一级区阐述主要土壤类型的特点和化肥使用现状(氮肥用量和磷钾肥肥效),二级区反应种植业今后发展方向和对化肥的需求(增量、补量、稳量、减量)。对每个区1990年~2000年化肥需求量和氮磷钾比例均进行了预测。
三、根据我国化肥生产和使用的历史与现状,经过反复论证,提出了逐步提高高浓、复合化肥的比重、合理投放化肥,增加中低产田投肥量;保证农产品和肥料比价的合理和稳定(产投比应大于2);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建立农、工、商相结合的施肥服务体系等实施区划的措施意见。
